推荐文章

·邢台北盆水龙泉寺 09-17
·邢台泰兴寺 09-17
·邢台观音寺 09-17
·邢台天宫寺 09-17
·邢台天元普贤寺 09-17
·邢台石佛寺 09-17
·邢台北和寺 09-17
·邢台法灵寺 09-17
·邢台宁晋县云台寺 09-17
·邢台普光寺 09-17

文库热门

·邢台北盆水龙泉寺 09-17
·邢台泰兴寺 09-17
·邢台观音寺 09-17
·邢台天宫寺 09-17
·邢台天元普贤寺 09-17
·邢台石佛寺 09-17
·邢台北和寺 09-17
·邢台法灵寺 09-17
·邢台宁晋县云台寺 09-17
·邢台普光寺 09-17

TOP

律宗历代祖师大德
2018-06-27 14:20:32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779次 评论:0

律宗历代祖师大德
 

戒如大明灯,能消长夜暗;


戒如真宝镜,照法尽无余;


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


离世速成佛,惟此法为最,


是故诸菩萨,应当勤护戒。


—— —— 《菩萨戒经》
    
 

(一)昙摩迦罗尊者

 
佛教传入我国的时间,大约在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一75年),从此时开始一直到三国曹魏的时间,所有的僧伽都没有制度,只是剃除须发,以别于世俗外道而已。

     
昙摩迦罗,又作昙摩柯罗、昙柯加罗、昙柯罗,意译法时,中印度人,他的家里极其富有,而其祖先因扶贫接济乐于办慈善事业而闻名中天竺。因为他的祖先乐善好施广积阴德的缘故,所以后来才诞生了这位昙摩迦罗尊者,尊者自幼聪敏,智勇双全。


据高僧传谓:“幼而才悟,质像过人。”通解四吠陀,自谓天下文理悉在心腹之中,也就是说,在他少年时期,已学尽印度的古代文学及五明学,可以说是当时中印度的大文豪。


在二十五岁时,有一天,他偶然的走进一所梵刹,无意中翻阅了一部《阿毗昙心论》,茫然不解,遂请一比丘敷讲,始悟因果之理妙达三世,自从这个时候开始,摒弃世俗之乐,始觉过去错用心机,而出家后,二六时中精进修学,精通了三藏圣教。


曹魏文帝黄初三年(公元229年)至许昌(一说洛阳),我国人称他为法时尊者。


法时尊者来到河南洛阳后,看到我国僧人没有能受大戒,深以为怀,遂发起弘扬戒律的大誓愿。但因种种因缘,未能成熟,徒劳二十一年,至魏少帝嘉平二年(公元250年),于洛阳白马寺译出僧只律戒本一卷,并请梵僧制订羯磨法传授戒律,成为我国授戒度僧之始。所以后人尊称他为中国律宗的始祖。


尊者性好游方宣化,而不注重于静守潜修,所以有机缘来到我国的首都——洛阳。与尊者同时而来的还有康僧铠、昙帝、帛延等高僧,他们虽然都精通律部,俱有律书的译述,但其贡献最大的仍要推法时尊者最为第一。


《高僧传》记载说,时有诸僧共请昙摩迦罗译出戒律,昙摩迦罗以律曲制,文言繁广,佛教未昌,必不承用,可译出僧只戒心,止备朝夕,更请梵僧(昙谛)立羯磨法,中夏戒律,从此开始。


尊者在我国洛阳住锡二十六年之后,又回到中天竺,或是游方教化,或是入山静修,其后不知所终。
  

 
(二)求那跋摩尊者

     
求那跋摩(公元367——431年),意译作功德铠。北印度人。他的祖父呵梨跋陀,刹帝利种姓,本是罽宾国的国王,因为性情过于刚直的缘故,而遭到国人的反抗,被迫放弃了王位,并且还流放到边方,因此,求那跋摩及其父亲等,只好隐于山泽,过度着游牧民的生活。
     

求那跋摩的祖父究竟如何的刚直,在历史上没有记载,可是,求那跋摩尊者本人的刚直,在高僧传里却有一段故事的叙述,充分证明求那跋摩承受了他祖父的刚性,其故事是:
     

求那跋摩在十四岁的时候的某一天,他的母亲不知为了什么忽然想要吃野鸡肉,她便叫求那跋摩上山去猎取。尊者不仅没有遵命,而且还说:“凡是有生命的动物,没有不是好生恶死的,现在要我去把它们打死来充口腹,实非仁德的人们所愿意做的。”
    

他的母亲一听这话,非常不高兴,当即表示说:“啊!你这小孩子,太不听话,假使你因此而得罪于天地神只,我就去代替你受罪好了!”

    
可是,事隔几天,尊者奉着母命,煎煮油质,一下不小心,将沸油浇在脚指上,痛得澈骨,便呼叫他的母亲说:

    
“妈妈!请您老赶快来替我疼痛一番吧!”

    
他母亲说:“痛在你的身上,我怎能代替得你的疼痛呢?”尊者就说:“这小小的痛苦您老都不能代我而受,何况风云际会、杀生害命要受生生世世的恶报,轮回不已的痛苦,岂可随便代替呢?”他的母亲听着这话,知道其意是前日的旧事重提,她便忏悔极了,而且深有所悟,终身断杀茹素。


这则故事在我国的伦理观念来说,尊者似乎过于刚直,而有违孝顺之道,但是站在佛教的因果律来说,经中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又说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的父母,未来的诸佛,而杀而吃不顺孝道,而且他能使母亲戒杀,培植三世福田,虽则失之于彼,而实收于此,这是刚直的美德。


求那跋摩在十八岁的时候,有一位相师见着他说:“你到三十岁就能统理一个大国,而做南面之王!”相师忽又转著语气说:“假使你乐于出家修道,那么就会是证悟圣果的高僧。”相师说过这段话两年后,即二十岁时,出家修学佛法去了,他出家以后,专志于研究教理,据《高僧传》云:“求那跋摩,至年二十,出家受戒,洞明九部,博晓四含,诵经百余万言,深达律品,妙入禅要,时号三藏法师。”

     
由以上这段文字,可以知道尊者是“深律品”,所以他后来成就便在于律学了。

    
尊者三十岁的时候,罽宾国王因为没有太子继承王位,于是诸大臣说:“国家不可一日无君,至今国王去世,又无太子继承。求那跋摩,精明能干,德被四方,又是先王的后裔,刹帝利种姓,最好请他回来继承王位,则是最佳选择。”

     
这班大臣们的议决被尊者闻知,他便笑着说:“世间的虚荣岂能动摇我心,天子的极权又非出世之正因了。”

     
于是,尊者漏夜出走,遁迹林谷。所谓“一钵千家饭,孤僧万里游”。


他先到师子国(斯里兰卡)大弘佛法(戒律),随后转至阇婆国(马来西亚),在他未到之前的前一夜,其国王的母后梦见一位高僧,飞舶入国,果然在第二天早晨尊者就到了阇婆国。
    

由于这种原因,国王和国太都在尊者身边皈依了佛教,受持三皈五戒。尊者得遇如此殊胜的法缘,于是在该国大弘如来圣教,对国王则说:“施政必以仁德,对于诸大臣们则教诫效忠国王。”因此,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法轮赖以大转,可谓盛极一时。

    
过了一段时间,阇婆国遭到邻邦的侵凌,国王向求那跋摩尊者请问说:“现在强邻要侵犯我国,如果和他斗争,双方的死亡必然是惨重的;如果不予抵抗,又必至于亡国。我的心已乱,只有请师父作主张了!”

   
“暴敌来攻,当然要抵抗!但是,应以防御自守,慈悲为念,不要残酷而乱杀便行了!”尊者回答说。
     

阇婆王立即亲自统领大军,求那跋摩尊者也督队出阵,前去抵敌,毕竟把敌人降伏了。


自此,尊者更受到举国上下的尊敬,每遇大小事,国王必先请示,而后施行。尊者的化导有方,声誉远播,就连邻国闻风,皆遣使前来请教!
    

刘宋文帝元嘉元年(公元424年),师经由海路至广州,见虎市山之形势颇似耆阇崛山,便居住于该山。本年九月,京都的高僧慧观、慧聪等人晋表上奏文说:

   
“阇婆国的求那跋摩尊者,实是一位了不起的高僧,最好将他聘请过来为我国人民弘扬圣法。”文帝接受了奏请,立即下诏给交州刺使,派遣海舶,并勅慧观、慧聪、法长、道冲等为奉迎专使到了阇婆国。
     

可是那时,求那跋摩尊者早已随着商人竺难提,想要到另一小国去,但结果却被海风飘引来到广州,这可谓是尊者特别与我国有缘了。

     
文帝闻知尊者到了广州始兴(今曲江县),他酷爱着那处山水,也就随其师意。并下诏广州刺史,在尊者方便时,护送上京。

     
据说,尊者所住的虎市山改名为灵鹫峰,并在山脚下建设了寺宇。离寺数里又建立了一座禅房以自居,在那里一共住了七、八年。

    
尊者住锡虎市山的时候,他的精舍是建在离寺数里,然却可闻寺内敲打法器之声音,或是冒雨不沾,或是必履泥不湿等,神异百出,为当时始兴太守蔡茂元深加敬仰,得受尽力的拥护,遂成天下闻名的大道场。

     
到了元嘉七年(公元430年)的秋间,文帝又下诏给慧观等,再往敦请。至元嘉八年正月,尊者才始到建业(今南京)。


尊者到达京都的时候,文帝率领文武百官,亲自迎于五里亭上,慰问殷勤,并迎至宫中供养,住锡于只洹寺。
     

经过数日,文帝亲诣只洹寺,执弟子礼,请问说:“弟子常欲持斋不杀,以治天下,未得所志。师尊既不远万里来化我国,敢请指教!”
    

“善哉!大王之问,道是在心而不在事,法也是由于己而不于人的;而帝王的修持是胜过匹夫百千万倍的,因为匹夫身贱名劣,言令不威,将何为用?帝王以四海为家,万民为子,出一嘉言,则士女咸悦;劳役以时,则百谷丰收,以此持斋,斋亦大矣!以此为德,德亦足矣!岂可以全一禽之命,而失去天下之弘济。”

     
尊者的伟论,说得文帝心花怒放,很高兴的说:“师尊所言,可谓尽天命之际,使弟子如梦初醒,必悔过前非,效法先王,以尽治国之道。”自此,文帝便时常与群臣听法于座下,法席盛极一时。

   
求那跋摩尊者鉴及我国律学的衰微,亲自译出菩萨善戒经,并四分比丘尼羯磨法,更在南林寺建立戒坛,创设律学府等,大弘律法。据圣严法师戒律学纲要云:“中国之有比丘尼,是在刘宋元嘉七年(公元430年),有罽宾国的沙门求那跋摩、僧伽跋摩(元嘉十年)到了扬州。先后来了两批比丘尼,所以初建了中国尼戒的律统。”由此可知,尊者对于我国律学的贡献,始建戒坛、度尼、译戒经等,在律学史上,功不唐捐。

     
尊者圆寂于元嘉十一年(公元434年)九月二十八日,作遗言偈颂于只洹寺,自说因缘,交付与弟子阿沙罗说:“我终后,可将此文还示天竺沙门及本国僧众。”(文长故不录)

     
说后,安详示寂,经数日颜色不变,如在定中,在座的大众皆闻芬香满室。

     
文帝闻知尊者圆寂,深为叹惜,亲自率领文武群臣,奉祭以师礼,在南林寺戒坛前,举行以外国式的茶毗典礼。得五彩舍利很多,并勅建舍利塔供奉,以纪念弘化之功。

     
尊者的译著有:《菩萨善戒经》、《四分羯磨法》、《善信二十二戒》、《经律分异记》等七部,共有十八卷。

     
尊者的春秋六十五,法腊四十五。可谓我国律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大律师。
  
 

(三)法聪律师

     
法聪(公元468-559年,)南北朝时代僧。南阳新野人,俗姓梅。八岁出家,二十五岁游学四方,行至襄阳伞盖山白马泉,因爱其幽雅,遂结庐居之。师栖心于禅定,常有异行。


时境内多有猛虎扰民,梁晋安王欲往乞援,因不够虔诚而两度不得入室。逮以洁斋躬尽虔诚恭敬,始得进见;师以定力降伏诸虎,并为彼等受三皈,勅勿犯暴百姓。帝闻其名,为造禅居寺,召之,然师不就,复于其所居之处造灵泉寺以崇之。


师常以定力度化屠者,令彼等断杀;亦曾为民请雨,并随其愿。因其慈心,故居处时有驯伏栖兽。后住江陵天宫寺。又有云:自佛陀耶舍译出四分律后,未久即返罽宾。


其时习律者大多研习十诵律,直至北魏(南北朝时期)孝文帝时,居于五台山北台的法聪律师,是时称之为律匠。


本学僧只律,后因考其戒体,则首传四分律,远承法时三藏。其后精研四分,并极力弘扬,然仅限于口授,而没有文字著作等之流传。大定五年九月,无疾而化,世寿九十有二。
  

 
(四)道覆律师


道覆,南北朝时代僧,为聪师的弟子,承聪师,撰四分律疏释文,六卷,唯亦不过以问答方式以资抉择而已。
  

 
(五)慧光律师


慧光律师(公元468-538年),北魏僧。为地论宗南道派初祖,世称光统律师。定州长芦人,俗姓杨,年十三岁随其父亲到了洛阳,从佛陀扇多出家,居于河南安阳北大觉寺。当佛陀扇多第一次看见慧光时,发觉他的“目光外射如焰”,他想,这个杨姓小孩,必定会有一些来历。本来慧光是跟随父亲来大觉寺礼佛及观光的,谁知却成了慧光的出家因缘之一。


出家后,佛陀扇多要他诵习佛经,慧光将经接在手里翻着阅读,竟好像以前读过一样。这就是具有夙慧的印证了。不久,他常常为人讲经。据高僧传说:竟是“词既清靡,理亦高华”,使得当时的人们都称他为“圣沙弥”。


慧光是一位能守佛制“不蓄长”的僧人。在讲经时,听众献给他的养道金,他总是立即布施与人,使得佛陀禅师还觉得应该存贮一些,因而替他保管着。可是,他总是用得光光的,绝不保存分毫。最后,被佛陀禅师称他这种“不蓄长”的行为乃为“大士之行”而任其施用了。
     

他更是一位洞达大度,不拘小节,毁誉不计,哀乐不生的人物,所以佛陀禅师便时常称他为“非常人”,而且更说:“光受过大戒以后,就必须听律,因为律是慧基,非智不奉。若尽依经论,必定会轻视戒纲,邪见灭法,障道之元。”
     

从此之后,佛陀禅师就常常为他讲授律学。直到他二十岁的时候,他便从邺城(河北临漳)回到他的故乡定州长芦(河北)。受了大戒后,学习各项法律。他开始曾讲过僧只律,但却不如理想。听受的人们并不很多。


于是,他从僧辩律师学习经论。这样用了一番苦功,他毕竟成就了。高僧传说:“听说之美,声扬赵郡。”(赵,周朝国名,在今山西北部和中部,河北西部和南部。郡,古代之行政区划,比县小,秦汉以后比县大。)


慧光在学问上的造诣是完全成功了。现在要讲到他事业上的成就,因为他从北而南,进抵洛阳之后,他发觉南北的方言语音大有不同,他便详审的分辨着,“贯通幽微”,而写成了许多笔记本子,放在他的案头下。


一次,被他的师父佛陀禅师看到了,便教训他说:“我度你为僧,原是希望你能证道果,你又为什么要去研究那些俗世的评议文字呢?好了,你现在是‘神器已成’,可以为高明法师矣!道务已经不是你的分内事了!你为什么要以此而自累呢?”佛陀禅师说完这些话以后,竟不自觉的流下眼泪来。由此,证明他之所为,佛陀禅师是很不同意的。
     

可是,后来佛陀禅师担任少林寺的住持。北魏永平元年(公元508年),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汉义学缙儒十余人奉宣武帝之命,于洛阳翻译十地经论,至永平四年完成。慧光亦曾参与其事。


因为他曾经研究过南北的方言,字音的不同得到精细的了解。当译场里的翻译人员,因字句音读的互异而发生了争执,总是由慧光出来说明解释,而将双方的争执解决。这说明了,他前次所下的功夫并不是白费的。因此,他就受到当时朝廷名贤们的尊重了。


慧光律师似乎还通密宗。据高僧传云:当遇抗旱,众以问光,乃就嵩岳池边烧香请雨,寻即流霪原湿,民皆利之。

     
还有一次,当朱荣举兵北伐的时候,他想尽办法来筹措军费,竟然想到僧尼身上来了,要向僧尼征税,并且还定下严刑峻法,说是“敢谏者斩”。这个时候的慧光律师正担任一名僧官。他看着当时佛门的五众弟子那种可怜的情形,他便发生了大勇,立即向着朱荣切实的说明这事不能举办的理由。最终毕竟说服了朱荣,而放弃这一个举措。

     
慧光律师曾参与评出十地经论。因师通两译,自阅梵本,悟其纲领,对校异同,合为一本(再译一度),地论宗遂因之兴起。因此,慧光被誉为地论宗南道派初祖。

     
慧光又造四分律疏百二十纸。四分律因师之整饰弘扬,乃得光大。被誉为四分律第五祖。又复作华严、涅盘、维摩、十地、地持等经之注疏。北魏末,于洛阳任国僧都。后奉召入邺,改任国统,故有光统律师之称。师立志贞静,坚存戒业,举止安详。临命终时,天空现瑞。示寂于邺城大觉寺,世寿七十,法腊五十。

     
著有《玄宗论》、《大乘义律章》、《仁王七诫》、《遗教经疏》、《华严经疏》十卷、《十地论疏》等十余种。
  


(六)道云律师


《济涛律师遗著》云: 高齐道云律师,依师禀奉遗令专弘律部。造戒疏九卷行于世。
    


(七)道洪律师


《济涛律师遗著》云:河北道洪律师,相州绍道云胤,所著律钞九卷而行于世。
   


(八)智首律师
     

智首律师(公元567—635年),隋代僧。安定(甘肃)人,俗姓皇甫。据说是皇甫晏的后裔,因其祖先世代在外做官的缘故,族亲多流于章水(山西省)沿岸一带。智首律师就诞生在山西的皇甫族里。
     

智首在少年的时候,便非常的聪明。高僧传称赞说:“幼抱贞亮,风标雄杰。髫龄离俗,驰誉乡邦。”由此可见,智首的童年就誉声令名了。
    

智首律师的出家时间虽无可考,但总是很年轻的。他出家依相州(河南省)云门寺的智旻和尚。智旻和尚是当时闻名的高僧,因此对于智首的教导方法也十分的严格。而智首亦善能接受师训,所谓:“神慧所指,不慕下流。”凡所作为皆能“以戒为师”而精进道业。
     

智首出家没有多久,他的母亲也舍离俗情,进入佛门做了一名尼师,法名法施,即住官寺里面。高僧传说:“……深修八敬,遵重五仪……,然尼众在道,染附情深,率多轻毁。而施则割爱从道,履正栖心,威服尼流,声高魏土。自化东被,未有斯踪……。”
    

从以上文中看出,智首的母亲法施比丘尼,也是一位严守律制的高尼了。智首律师二十二岁受具足戒。受戒后,未知得戒否,遂于佛塔前祈请显证,蒙佛摩顶,得身心安泰。


随后跟道洪律师学律,同学七百余人,无出其右者。年未满三十,即开始讲律,其懿德敏行,颇为时人赞叹。隋文帝于长安建大禅定道场时,师随智旻入关,住寺讲律,又考定三藏众经。其时关中专弘僧只律,洪遵开创四分律,道俗虽随之,而传文律仪尚不明。


师乃著五部区分钞及四分律疏,标众师所未解,令众释然。自此,法誉更隆。洪遵亦亲列法座,命众依凭之。仁寿以后三十余年间,独步京师,无有抗衡者。大业之初,勅住大禅定道场,法化益盛。曾于相州云门之故墟建双塔,以志出家受戒之地。
     

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天竺波罗颇迦罗密多罗三藏携梵本来华译为汉文,涉及律处,皆咨询取正于师。唐贞观八年,为太穆皇后在长安造弘福寺,广集有德之僧。师受召为上座,任僧纲。九年四月示寂,世寿六十九。太宗勅令国葬。被誉为四分律宗第八祖。弟子有道宣、道世、慧满、道兴、智兴等。

   

〖附〗
   

《五部区分钞》,智首研究这五部大律:
     

1、萨婆多部——《十诵律》。
     

2、昙无德部——《四分律》。
     

3、大众部——《僧只律》。
     

4、弥沙塞部——《五分律》。
     

5、迦叶遗部——《解脱律》(只有戒本而无广律)。
    

据《唐•高僧传》载:于是三藏众经,四年考定。其有词旨,与律相关者,并对疏条,会其前失。自律东阐,六百余年,传度归戒,多迷体相,五部混而未分,见纷其交杂,海内受戒并诵法正之文。至于行护,随相多委,师资相袭,缓急任其去取,轻重互而载断,首乃衔概披括,往往发蒙,高略古今,具陈人世,著五部区分钞二十一卷。
     

另有:《四分律疏》二十卷,出要律仪纲目章一卷,小阿弥陀经钞二卷等。
     

智首于隋文帝末年,即法缘甚盛,声名洋溢,闻于朝野,雄踞讲坛。唐代兴起,深受朝野尊敬,译场译律必以其言为定。于是盛唐时期便成为僧统了。六十九岁圆寂后,唐太宗极其哀悼,所以,智首能开唐代僧人国葬的先声,足见其当时为国家和人民所尊重。
  
 

(九)道宣律师

     
道宣(公元596-667年),唐代僧人。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为南山律宗之祖。浙江吴兴人。一说江苏润州丹徒人。一说长城人(宋高僧传)。俗姓钱,字法遍。隋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生在长安。十五岁出家,依长安日严寺智郡受业。十六岁诵法华经,兼习其它经典,能够通达它的理意。大业八年披剃,十一年从弘福寺智首受具足戒。隋朝的末年移到崇义寺。


道宣自从出家以后,便跟随日严寺智郡、大禅定寺智首学习律部。当时佛法梗塞,无师可寻。唐武德四年,再依止智首,才研钻律部。刚听了一遍,正商议去修禅定,智郡勒令他听到二十遍为止。于是静坐山林,以三衣一食修行定慧。七年,入终南山住纻麻兰若,撰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


贞观元年,撰述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年,在终南山北清宫精舍修行般舟三昧。历经九十日之久。又在云际寺修行般舟三昧,前后二十会。同年出游,涉历诸方,广寻求诸律的异传。九年,到魏郡访法砺,咨决疑滞。既而入沁部山(山西省沁水县内)中的僧坊,再治四分律行事钞。又撰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并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并疏。


十一年,在隰州(山西省隰县)益词谷,撰述量处轻重仪。后来巡游涉稽湖(山西陕西交界处),入长安。十六年,躲避喧嚣,隐居在终南山丰德寺。十九年,新译时代的泰斗玄奘三藏在弘福寺从事翻译,被召列席译场,掌管缀文,笔受润文,被推为上首。(又奉勅任长安西明寺上座)同年,撰述续高僧传、四分比丘尼钞。


第二年回终南山,增广羯磨疏等。永徽元年,再次参加洪福寺之译场,从事翻译工作,兼编述释迦方志。二年,增修含注戒本疏。三年,西明寺落成,又奉勅任西明寺上座。未久,撰释门章服仪、释门归敬仪等。龙朔二年(662年),高宗勅令僧尼须礼拜君亲。师与奘等上书力争,此事才得以停止。乾封二年二月,于净业寺创立戒坛,为诸方求戒者传授具戒。高宗乾封二年(667年)圆寂,世寿七十一,谥号“澄照”。
    

道宣律师一生致力于南山律宗的宏扬。著作:
     

五大部:
     

1、《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
     

2、《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
     

3、《四分律删繁补随机羯磨疏》,四卷。
     

4、《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
     

5、《四分比丘尼钞》,三卷。
  


(十)元照律师

     
元照律师(公元1048-1116年),宋代律僧。浙江余姚人,俗姓唐,字湛然,号安忍子。他是北宋时期弘扬律宗和净土宗的一代高僧。幼年时就依钱塘祥符寺惠鉴律师为童行(相似净人)。


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适逢度僧考试,因能通诵《妙法莲华经》而得度。时年十八岁。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和同学择英从神悟处谦(公元1011-1075年)学习天台教观。同时广研各宗派之教典,而志在毗尼。后读《天台净土十疑论》始归心净土法门,并依据中国净土宗善导提倡的专修持念阿弥陀佛名号一门,发愿领众同修念佛,并编成《净业礼忏仪》(今已佚失)作为修行仪轨。


后又因依止师神司权令“阐明法华宗旨,以弘南山四分律宗”。于是历游温台二州,从事参学。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他从广慈慧才受菩萨戒于西湖雷峰,嗣允堪南山正传。自从唐朝道宣律师所创立的南山律宗,经后五代至宋代时,已衰微了几百年。


一直到宋仁宗庆历和皇裕年间(公元1041-1053年),浙江昭庆寺的允堪律师才按照四分律的规定在昭庆寺建立戒坛授戒度僧,又在苏州的开元寺和精严寺弘扬律宗。不过,这仅仅是振衰起敝复制中兴的初期,艰难程度也就等于草创,而成效未能大著。因此,元照律师便追随允堪律师,而以弘扬南山律宗为其终生任务了。
     

元照律师确实是一位能够遵守律法的律师。据高僧传说:“常披布袈裟,杖锡持钵,乞食于市。”这完全是印度僧人的日常生活准则。同样也是戒律上的一种法制。元照律师竟能如说奉持,实在是了不起的。
     

他在日常生活既是这样的刻苦,可是他的弘律工作又是那么的努力,丝毫没有因生活清苦而表现精神疲劳的现象。他的著作也是很多的。《僧传》说,常谓其徒曰:“化当时无如讲说,重将来莫若著书。”


因此,他研南山一宗律学,搜集律主道宣的著作,以天台宗旨注释道宣之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撰写成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异于允堪注释之会正记之立场),故世称其法系为资持派。


并述有行宗记、济缘记、报恩记、观无量寿佛经弥陀经二义疏等,凡百余卷行世。后住锡灵芝崇福寺,故世称“灵芝元照律师”、“灵芝律师”。元照律师主持灵芝寺整整三十年,他的门徒多至五百的数目。至于皈依他的人们,更是不知其数了。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十二月,高丽(朝鲜)僧统义天(?-1111年)率弟子来华求法。主客学士(当时接待外宾的官员)杨杰陪同到杭州,曾到西湖灵芝寺谒请元照开示律仪。当时,他正在寺讲《四分律羯磨疏》,应请即为演说律宗纲要并传授菩萨戒。义天并请得元照各种著作携归高丽雕版流通。
     

元照的佛学思想主张戒律和净土并重。他常教导弟子说:“生宏律范,死归安养。平生所得,唯此法门。”因此,他出家后坚持以奉行戒律,专修净土,并聚徒讲学,弘法著书,并详究律宗传承,楷定南山律宗九祖的素志,后世称为中兴律宗的宗师。
     

他力陈比丘应受持净戒的必要。他说:“出家之人,若禅若教,以至房居,所习虽殊,未有不登坛受戒者。世多偏学,见学律者薄为小乘,见持戒者斥为执相,而不观己身削发染衣,复不思自身登坛纳具,且受而不持,虽受何益?”


他认为入道归心,须有始终。有始即应受戒,专志奉持,一切时中不可暂忘。有归谓归心净土,决誓往生。他的往生观,又属于他力本愿的范畴。他说末法之时,自无道力,唯净土法门是修行径路,因此门能假他力,即弥陀之本愿力,光明摄受之力,但具信愿行三法,即得往生。


元照又唱律禅教三学问同一源流之说。他说:“律,佛所制也;教,佛所说也;禅,佛所示也。”这是远承慈愍慧日思想而来的。他又说:“律非学无以自明,教非学无以自讲,禅非学无以自悟。”故律教禅同出而异名,即谓同出于一心,主张无分别地加以修学,这是他对律教禅三学调和的主张。

     
元照把毕生的精力致力著书、造像、讲学、传戒,从事多方面的弘法活动,在当时的社会和教界享有很高的声望。北宋苏东坡就是受他的影响,为母亲和亡妻的冥福而画阿弥陀佛像供养于佛寺中。


在传戒方面,他撰有《受戒方便》、《撰大乘菩萨戒仪》、《剃发仪式》等(今收芝苑遗编卷中),是研究北宋时期传戒仪式的重要参考资料。他说:“三藏三学以戒律为首,但受戒的人心有明昧。对于初受戒时未发大心,佛开重增(即重受或增受)一法,是名增戒。”他的弟子中,如宗利和思敏,就是依律增受戒法的。元照一生为人增受戒法达60余会。但有些人却误会他矫导骇众,故寻短失,提出抗义,以致诉讼,几欲置之于狱。因而他在推行增戒的活动中受到不少挫折。
     

律宗传至宋代,以南山道宣系一枝独秀。但南山律宗的祖承,历代取舍不一,元照乃作《南山律宗祖承图录》,楷定昙无德(法正)、昙摩迦罗(法时)、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道宣为九祖,以下次第有:文纲、满意、大亮、量一、辨一、道澄、澄楚、允堪至灵芝元照等。


《佛祖统纪》卷二十九依据作为南山律宗传承(允堪、元照附略传)。《佛祖统纪》卷四十六中给予允堪以很高评价说:“自大法东流,律学未明,至唐正观,南山律师始作《戒疏》、《业疏》、《事钞》以弘四分,流传四百载,释义六十家,唯允堪《会正记》独为尽理。”

     
元照是允堪再传弟子,先习天台,后传律学。他以杂揉天台教义以注释律部。住持灵芝寺达三十年之久。著述《资持记》、《济缘记》、《行宗记》,此三记成为后世律宗的经典性注释,简直可与《行事钞》等书并称了。


因此,元照的《资持记》与允堪的《会正记》便隐然分成两派。而在以后律宗的发展过程中,元照的影响也就超过允堪。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又一实例。又《佛祖统纪》卷二十九云:“元照传”引用元照自己的话说:“生弘律范,死归安养。”表明他以法华为境,四分为行,净土为果。概括了他的佛学思想。《资持》与《会正》的争论主要有绕佛左右、衣制短长等,但后代学者专弘《资持》,推为南山正统,允堪的《会正记》遂不流传。

     
元照的门下弟子见于史传的有:用钦、戒度、行诜、慧亨、道言、宗利、思敏等,而传承律宗法脉的有智交,智交虽是上首弟子,但他的事迹记载不详。他的门下出法政,再传出如庵、了宏和石鼓法久。了宏门下出铁翁守一,法久门下上翁妙莲。这些人到了南宋时还传持着元照的律宗。铁翁守一著有《律宗会元》、《终南家业》等书。上翁妙莲著有《蓬折直辨》和《蓬折箴》各二卷,都是有关律学的作品。

     
南宋庆元五年(公元1199年),日本留学僧俊艿(公元1166-1227年)入于四明景福寺,师事于了宏三年,专修律学,贯通大小乘律。不久又有净业(公元1187-1259年)继之,于嘉定七年(公元1214年)绍定六年(1233年)两度入宋,从守一增受戒法,并究律藏。守一为撰《重受戒文》示之(见《终南家业》卷中)。


后又有真照入宋,于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从妙莲和他的弟子行居受戒法。俊艿回日时,请回许多律宗典籍和南山灵芝真影各一幅,于日本京都大弘律学,成为日本和律宗泉涌寺派的开山。净业等亦于京都戒光寺,西林寺、东林寺大弘戒法,盛传元照一系的律学。可见元照的著述与他的律学已传入日本。
   
 
元照律师于宋徽宗皇帝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九月一日入寂,世寿六十九。他集众诵行愿品,趺坐即化。他圆寂后,葬在灵芝寺的西北。当时的徽宗皇帝颁给他的谥号为“大智律师”。其纪念塔为“戒光塔”。
   
 

(十一)弘一律师


弘一(公元1880-1942年),民国律僧。浙江平湖人,俗姓李,名广侯,号叔同。又名成蹊,字惜霜。性情倜傥恬醇,于诗文词赋之外,尤好书画,篆刻,书法颇得汉魏六朝之秘。二十六岁东渡日本,入上野美术专门学校,并研究音乐,创组春柳剧社,为我国新剧运动之先驱。


回国后,任教于天津工业专门学堂。后赴上海主持太平洋报笔政,藉书画文字以宣传革命。旋应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之聘,主持图画、音乐等科系七载,介绍西洋戏剧、音乐、绘画,开风气之先。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三十九岁,将一切书籍字画等物赠人,又将平生所雕金石封于西冷印社石壁之中。刊字于壁曰“印藏”。遂出家于杭州大慈寺,投了悟为师。未久即于杭州灵隐寺受具足戒。

  
法名演音,号弘一。慨叹僧界之所以往往为世所诟病者,以不守戒律之故,乃发愿毕生精研戒法。初学有部之律,后则专弘南山律宗。操行至苦,恒跣足芒鞋,孑然一担,云游各处,讲经弘法。


他在闽南佛学院时,著名的演讲稿中,号召僧青年应该注意的四项:


第一、惜福。要晓得我们即使有十分福气,也只好享受二三分,其余的布施给一切众生。

     
第二、习劳。若人常常劳动,身体必定健康。佛在世时,一天,佛看到地下不洁净,自己拿着扫帚扫地。有一天,佛看到门前木头的横眉坏了,自己动手去修补。如是等事不尽其一。
    

第三、持戒。我想,我们不说修到菩萨、佛的地位,就想来生再做人,最低的限度也要持五戒。戒中最重要的杀盗淫妄四戒,此外还有饮酒吃肉,也是惹人讥嫌,总以不吃为是。

    
第四、自尊。凡人都喜欢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也就是说若要人家尊重自己,必须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若想做一位清净的高僧,就拿高僧传来读。若想做菩萨,就当依经中所载的菩萨行随力行去。所谓“彼既丈夫我亦尔”。
 
     
在他的日常生中,为自己立下四规约:


其一、我必须放下万缘,一心系佛,——宁愿堕地狱,不作寺院住持,不披剃出家徒众。

     
其二、我必须戒除一切繁文缛节,在简易而普通的方式下,令法音宣流。不开大座,不作法师!

     
其三、我誓志拒绝一切名利的供养与沽求,度我的行云流水生涯,粗茶淡饭,一衣一衲,鞠躬尽瘁,誓成佛道。
     

其四、我为僧界现状,誓志创立风范,令人恭敬三宝,老实念佛,畏严戒律,以戒为师。
     

弘一律师不仅在口上如是说,在实际行动中也如是做了。如在青岛湛山寺讲律的时候,有一天,朱子桥将军因悼念亡友,乘飞机来自西安,特来拜访他老,他老接见了。同时市长某公是陪朱老同来的,也要藉着朱老一见,他老急忙向朱老小声和蔼地说:“你就说我睡觉了。”


第二天,市长请朱老在寺中吃斋,要请他老陪一陪,他老只写了张纸条送出来作答复。写的是:“为僧只合居山谷,国士筵中甚不宜。”律师之清高,可见一斑。弘一律师住锡闽南十有四载,除三衣破衲一钵以外,一肩梵典,了无余物。晚年刺血书写佛经,重法轻身,不遗余力。


民国十六年,去函杭州主政诸君,止息“灭佛”之议。民国二十五年,闭关于鼓浪屿日光岩,并向海外请藏经万余卷。随后,闭关于永春普济寺、泉州福林寺。晚年自号晚晴老人,又号二一老人。民国三十一年十月,示寂于晋江温陵养老院,世寿六十三,僧腊二十四。

     
师生前最推崇印光大师,效其不收徒众,不主寺刹,惟以书写佛语警句给人结缘。其清纯恬淡可知。律师在当时僧界影响极大。他的著作中最著名者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戒本羯磨随讲别录》、《四分含注戒本讲义》、《南山道祖略谱》及《弥陀义疏撷录》等书行于世。

Tags: 责任编辑:思过黑鹰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中国律宗传承及其发展 下一篇再增訂佛祖道影(四)律宗祖师
清净莲海佛学网: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交流论坛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本站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如侵犯了你的版权,请你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消息后24小时内删除。
清净莲海佛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