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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五论
2018-06-13 14:21:40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352次 评论:0

四律五论


四律五论的译出


    律宗以《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论》、《明了论》等为基奉经典,通称“四律五论”

  
    自从佛教传入而至曹魏年间,历经一百余年的历史,只有《僧祇戒心》戒本,其余律典尚未传译,律教无以弘扬。直到姚秦弘始六年(公元四○四年),弗若多罗译出《十诵律》之后,中国才有律部的弘传。此后律典相继译出,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四律五论”。

 

四律:


  《十诵律》:姚秦弘始年间,罽宾沙门弗若多罗三藏法师来到长安,于弘始六年诵出萨婆多部(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并与鸠摩罗什共译于长安逍遥园,事半未就,得昙摩流支及卑摩罗叉接续,经三次译成。共六十一卷。此为我国第一部广律,六朝时盛于南方。


  《四分律》:弘始十二年,罽宾沙门佛陀耶舍与竺佛念等,召集五百大德比丘,分五次译出,共六十卷。本律属昙无德部(法密部)广律,直至隋朝乃有人弘扬,至唐初而大盛。此为我国所译各种律本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者。


  《摩诃僧祇律》:又称《僧祇律》。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公元四一八年),法显大师与天竺佛驮跋陀罗尊者于道场寺共同译出,计四十卷。本律属大众部广律,六朝时北方稍有弘扬。


  《五分律》:刘宋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罽宾佛陀什与于阗沙门智胜共译弥沙塞部的《五分律》,凡三十卷。本律罕有人弘扬。


  印度所传五部律中,四律先后传译我国,唯独缺少迦叶遗部的律本,始终没有译就,直到东魏武定元年(公元五四三年),才有《解脱戒经》的译出。当时诸部律译出后,各自盛行一时。其中得以光大并流布传承于后代者,只有《四分律》一支。

 

五论:


  《毗尼母论》:此论属“萨婆多部”,译成八卷,译者不详。


  《摩得勒伽论》:本论解释萨婆多部律,刘宋时天竺沙门僧伽跋摩译成十卷。


  《善见论》:本论解释《四分律》,萧齐时僧伽跋陀罗译成十八卷。


  《萨婆多论》:本论解释《十诵律》,译成九卷,译者不详。


  《明了论》:依正量部律法所作,天竺沙门佛陀多罗着,陈朝真谛译成一卷。


   (解释律典的论着不只五部,我国仅传此五部。)


    律宗以《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论》、《明了论》等为基奉经典,通称“四律五论”

 

四分律的弘扬

  
“四律”译出之后,虽然受到相当程度的研究,但是普遍以弘扬《十诵律》为主,一直到北魏孝文帝年间(公元四七一|四九九年),《四分律》才渐渐受到重视,推行于北方。在关中原来盛行《僧祇律》,自洪遵律师入关大倡《四分律》后,《僧祇律》逐渐式微,《四分律》遂一枝独秀的弘扬开来,至唐朝时达到鼎盛。


  北魏孝文帝时期,五台山北寺的法聪律师,原习《僧祇律》,因发现戒体、戒行的矛盾,转而专研《四分律》,其后极力弘扬《四分律》戒相。然而仅限于口授,未有文字著作流传。延兴年间(公元四九四年),法聪律师口授《四分律》纲要,从此而有“受随相契戒律”的研究。由门下弟子云中道覆律师记录后,完成《四分律疏》六卷,此疏后来被道宣律师评为:“但是科文,至提举宏宗,无闻于世。”意为只有提纲的科文,并非足以宏宗的疏释。


  到了大觉寺慧光律师(公元四六八至五三七年),从学于道覆律师,着手《四分律》的研习弘通,本宗才逐渐盛行。慧光律师为国中僧统,世称“光统律师”,着有《羯磨戒本》的删定本、《四分律疏》四卷,即著名的《光统略疏》,由此奠定律宗基础,并开启《四分律》疏释之风。该疏与后来智首律师的《广疏》二十卷、法砺律师的《中疏》十卷,并称为律宗的“三要疏”。


  慧光律师的弟子道云,戒行严洁,为同参的模范,着《四分律疏》九卷。河北道洪受法于道云,作有《四分律钞》。道洪律师门下有弘福寺智首、慧进、慧休、道杰等。其中智首律师(公元五六七至六三五年),宣讲道云律师的《律疏》,集成《四分律广疏》二十一卷,又称《大疏》。智首律师慨叹当时五部律互相混杂,因此研核古今,分判诸部,写成《五部区分钞》二十一卷,为初唐专宗《四分律》之大家,唐代的律学者大都受其影响。南山道宣律师随其受学十年之久,继承遗范,广事著述,以大乘教义解释《四分律》,大兴此宗,为《四分律》之集大成者。与道宣同门的道世律师,着有《四分毘尼讨要》,奉持其学说者,称为“要家”;相对于此,奉持道宣《四分律行事钞》者,则称为“钞家”。道宣久居终南山,大弘律宗,因而有“南山律宗”之称。宋代大智律师中兴律宗之后,将历代留下有著作思想贡献的祖师列出九位:

  
    1.法正尊者(梵名昙无德尊者):《四分律》主。


  2.法时尊者(昙摩迦罗尊者):中国律宗初祖。


  3.法聪律师:中国律宗二祖。


  4.道覆律师:作疏问答立义。


  5.慧光律师:作《四分律疏》四卷。


  6.道云律师:作《四分律疏》九卷。


  7.道洪律师:作《四分律钞》。


  8.智首律师:作《广疏》二十卷。


  9.道宣律师:作《四分律行事钞》等五大部。


  上述九祖中,道云律师门下共出二派,除了道洪外,另有一弟子洪遵。洪遵传洪渊,洪渊传日光寺法砺,法砺传道成。道成门下有满意、怀素两大弟子,各居西塔、东塔。怀素一派自成新说,形成“东塔律宗”。满意则大弘法砺的“相部律”。满意传大亮,再传昙一。昙一讲《四分律》共三十五遍,同时弘传相部、南山二宗,并对道宣《行事钞》及法砺《四分律疏》的异同,加以考究,写成《发正义记》,阐扬义理,宣说二部的差别,使南山律宗更加彰显于后世。荆溪湛然、清凉澄观,皆曾从其习律。

 

律宗系谱:

  
                  ┌道世
                  │  ┌智仁(新罗)
            ┌道洪--智首┤道宣┤秀(周)--道恒
            │     │  └文纲--弘景--鉴真(传至日本为开祖)
         ┌道云┤     └慧满
法正--法时─┐  │  │              ┌大亮--昙一
┌─────┘  │  │           ┌满意┤
└法聪|道覆|慧光┤  └洪遵--洪渊--法砺--道成┤  └定宾
         │              │  ┌如净
         │洪理            └怀素┤义嵩
         │昙隐               │澄楚
         └道晖               └法慎

Tags: 责任编辑:思过黑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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