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阳曲县草堂寺
阳曲县草堂寺 阳曲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阳曲县侯村乡洛阳村。始建年代不详。据寺内碑载,元至正元年(1341年)、八年(1348年)重建,明正德七年(1512 年)、十二年(1517年)扩建,嘉靖十二年(1533年)建戏台。清代屡有修葺。寺院占地面积3740平方米。坐北朝南,二进院落布局,中轴线上建有戏 台、过殿、正殿,两侧为娘娘殿、东西配殿。正殿面宽三间,进深六椽,单檐悬山筒瓦顶,七檩前后廊式构架,斗三踩单昂,柱子侧角明显。前檐明间设四扇六抹 扇门,覆盆式柱础。殿内新塑彩像5尊。寺内存北朝造像碑1通,明碑一通,娘娘殿存明代绘制圣母出巡图壁画15.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