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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泰顺谢融脱居士书二
2009-10-06 12:37: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3次 评论:0
  得手札。知阁下尚未圆具,及贵宅贵乡佛法流通之象,喜不自胜。虽然,吾于喜中,不无大忧。何以言之?夫佛法者,乃九法界公共之法。无一人不当修,亦无一人不能修。持斋念佛者多,推其效则法道兴隆,风俗淳善。此则唯恐其不多,愈多则愈美也。至于出家为僧,乃如来为住持法道,与流通法道而设。若其立向上志,发大菩提,研究佛法,彻悟自性。宏三学而偏赞净土,即一生以顿脱苦轮。此亦唯恐不多,多多则益善也。若或稍有信心,无大志向。欲藉为僧之名,游手好闲,赖佛偷生。名为佛子,实是髡民。即令不造恶业,已是法之败种,国之废人。倘或破戒造业,贻辱佛教。纵令生逃国法,决定死堕地狱。于法于己,两无所益。如是则一尚不可,何况众多?古人谓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为,乃真语实语,非抑将相而扬僧伽也。良以荷佛家业,续佛慧命,非破无明以复本性,宏法道以利众生者,不能也。今之为僧者,多皆鄙败无赖之徒。求其悠悠泛泛,持斋念佛者,尚不多得。况能荷家业而续慧命乎?今之佛法,一败涂地者,以清世祖不观时机,仰遵佛制,革前朝之试僧,永免度牒,令其随意出家,为之作俑也。夫随意出家,于上士则有大益,于下士则大有损。倘世皆上士,则此法固于法道有益。而上士如麟角,下士如牛毛。益暂得于当时(清初至乾隆年间,善知识如林,故有益),祸广覃于后世。致今污滥已极,纵有知识欲一整顿,无从措手。可不哀哉!以后求出家者,第一要真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第二要有过人天姿,方可薙落。否则不可。至若女人有信心者,即令在家修行,万万不可令其出家。恐其或有破绽,则污败佛门不浅矣。男若真修,出家更易。以其参访知识,依止丛林也。女若真修,出家反难。以其动辄招世讥嫌,诸凡难随己意也。如上拣择剃度,不度尼僧,乃末世护持佛法,整理法门之第一要义。祈与令师及一切相识之僧,剀切言之,则其功德无量无边矣。至祷至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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