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辩魔法要
(诸法灭尽,正法永存)
众生末法时代: 天魔外道、魑魅魍魉、鬼妖精怪、炽盛于世间,而且邪师登座说法多如恒河之沙。修行人若无明师法眼,难免步入歧途。
在群魔乱正之际,正信行者千万要提起正念,守护道心,不为财色名利所动摇,不为毁戒随俗之戏论所迷惑,在一两年内,一定会看到邪魔的现世因果花报现前,到时您一定会心服口服。
佛魔之辩(看发心及行持,莫怨天不灵)
(一)为名闻利养发心修行者,必入邪道。
(二)为眷属嫉妒胜他发心修行者,必入邪道。
(三)为得势自在发心修行者,必入邪道。
(四)为得利智捷疾发心修行者,必入邪道。
(五)破净戒、破正见、破威仪、破正命者,是行邪道。
(六)不信因果,不奉善持戒,诽谤正法者,是行邪道。
(七)执著见光、见佛、见鬼魂、闻声、捉风捕影、迷神通、寻外相者、是行邪道。
(八)贪、瞋、痴、慢、骄傲、自大者,是行邪道。
(九)以凡滥圣、自称神佛,不知自己是凡夫,却以圣人、再来人、解脱者自居者,是行邪道。真者若狂也是假、假者充真遭天罚。
(十)佛说:那些不懂得求知正法的人,如同春蚕做茧.飞蛾扑火,他们自取灭亡,发心不正行为不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楞严经》五十重阴魔之辩解,是禅门心要,楞严之正纲,是十方三世诸佛开悟心地,得无上道之法门,是释迦如来金口所述,也是过去诸佛,从正定之中,用圆明妙观,分析觉明,所成细微魔事之实录。此诸魔事境相,是诸佛从经验中得来,真实不虚,不是任何人刻意思维、幻想、捏造所能比拟。
凡得见闻此法,熟识魔境之人,在魔事现前时,自能分辩佛魔,不被魔境所迷惑,行者妄心障垢自然洗除,正见分明,不落邪见。如此,五阴魔境自然消灭,然后以正破邪,如渴消水,所以天魔亦能摧碎。大力鬼神(天魔之走使),亦因主亡而被丧魂魄,逃逝他方;魑魅魍魉(为鬼之走使),又因大力鬼神逃丧而消踪灭迹,无复出生。
如是降伏诸魔,不须别法,只须认得魔之真面目即可。若真能分辨认识邪魔,则能心目开朗,正道堂堂,不受魔外之干扰引诱,更无枝歧之邪径,迷闷之魔事挠障菩提正道。
辨魔法要
《楞严经》五十重阴魔解(1/5)
——走向佛陀的菩提正道
序言:辨魔法要
《楞严经》卷九:“即时如来,将罢法座。于师子床,揽七宝几。回紫金山,再来凭倚。普告大众及阿难言:‘汝等有学、缘觉、声闻,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我今已说,真修行法。汝犹未识,修奢摩他(止)、毗婆舍那(观),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不能识。洗心非正,落于邪见。或汝阴魔,或复天魔;或着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认贼为子。……汝应谛听,吾今为汝,仔细分别。’”
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经文。此文之前,释迎牟尼佛在楞严会上,已对大众宣说楞严大定之真实修行法。至此,楞严法会实在可以宣告圆满结束。但是佛陀知道欲修楞严大定和由禅定走向解脱正途之时,魔军必定会来阻挠、干扰、破坏,使一切行者,或于中途发狂,或走火入魔,或误入邪途,进而以邪为正,宣说魔法,令行者造种种恶业,毁戒谤法,无所不为,现世受到酷烈的恶报,死后堕入金刚无间地狱。
释迦牟尼佛为救拔末法这些走入歧途的芸芸众生,也是忍不住大悲心的驱策,就又回转他那巍巍如紫金山一般的佛身,再登上说法的宝座,重开法筵,并一再强调,他以下所说辨正禅定中五十重(音虫,层次)微细魔境的重要性。
佛何以要如此地费心呢?因为修持禅定会有种种微细魔境观前,行者若不事先认知、熟识,在魔境忽然现前的时候,必定不能认识辨别,往往会以魔为佛,将妄境当作是实证,而成为魔掌中的傀儡,为魔所控制。所以禅定中五十重魔境辨正之法要,行者得之则可破除魔障,成就佛道,失之或不闻不识者,就有走入魔道的危险!
这么重要的法门,唯佛能知,在会的菩萨、罗汉之智慧不能及,也无法辨解。因此,无从扣问。佛也就离开了法座,准备结束这个法会。但是,释迦牟尼佛非常怜悯末法(就是现在的)众生,所以在无人发问的情况之下,他又再回过头来,登上法座,自动地宣说此辨魔法要——禅定中的微细魔境。
这是佛陀说法时的现场记录。何以要反复地说呢?因为这段短文中,充满了佛陀的慈悯心,也显露出佛陀内心的挣扎———说与不说的抉择。您!是否体悟到了呢?
最后,慈悲终于战胜了犹豫,辨解魔境的胜妙法门,佛陀终究是说出来了!因为佛陀早已说过,末法的时候‘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末法的时候,众生的智慧、福德,都不如佛在世的时候,也不如正法、像法时期的众生。所以那些环伺在周遭的天魔、鬼神、魑魅、妖精,经常干扰行人,附着于行人的身心内外,显魔通、鬼通、妖通……,惑乱行人,而且让行人口说似是而非的经法,以神通、邪知、邪见、邪戒……,造种种罪业,还说“这就是真的佛法。”行人在和魔鬼打交道、造罪业,自己不知道,又招引了无量无边的众生追随他。佛是大慈大悲的,能见死不救吗?尤其是现在这末法时期,众生障深慧浅,愚钝无智,又喜好打坐修禅;他们对修禅定所面临的圣境和魔境,毫无认知,也毫无分辨能力;对佛所说修禅定的心法也不了解;至于修禅定,会有天魔、鬼神、魑魅、妖精与之为敌的原因,更是闻所未闻!如此,不管自己死活,只管闭眼打坐,大家一窝蜂地学时髦——坐禅,练这个功,练那个功,参这个缠(禅),参那个缠(禅)……,忙(盲)得不亦乐乎,却不知道自己离地狱愈来愈近了!这种情形,就像飞蛾扑火,自寻死路,自投罗网一样,危险已极!所以,佛陀无限悲悯地说:“……阿难!……趣向无上菩提的修行法门,我已对大众宣说了,但是禅定中的微细魔境,你们还不熟识,要是魔境现前,你们根本无法辨解。因而把魔境当作是圣境,自以为是已开悟的圣者,那必定会落于魔掌和邪见坑中。要知,这些境界,是你们自己见理未彻,失去正念,使你们自身起了心魔.或着了天魔、鬼神、魑魅、妖精。你们自己不能明识,这是内外魔所起的幻境,反而自认为已经证得圣果。这种还没有证悟,就说自己已经证悟,那是在造大妄语,必定要堕入无间地狱的。修禅定者,也有人不能分辨魔境,把着魔者当作是圣者、是佛看待,以自己的资财、身命全力供养。这都是认贼为子,损法财,伤慧命,斫法身的举动。这是何等危险!阿难!你们要好好地听着,我释迦牟尼佛,在此为你们宣说十方诸佛依之成就佛道的〈辩魔法要〉。”
佛陀卫护弟子,不使弟子陷入魔界的慈悲,战胜了内在的犹豫与挣扎,他心情沉重地将这辨识佛魔的最上法门留传于世。他说:“阿难!这是过去现在十方诸佛世尊在修习大定之时,能够止观并行,定慧均等,妙觉明察,熟悉禅定中的各种魔境。所以在任何一种魔境现前时,不为魔鬼所迷惑,心中明明了了,不住不着,不生欣喜,不起自己已经证悟得果的邪心。如此,心垢自然洗除,心魔就不生起,邪见也无从滋长。故而天魔外道、大力鬼神、魑魅妖精……,无不摧碎心胆,潜踪匿迹,不敢复出干扰。阿难!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一个熟悉魔境,善能分辨佛魔的行者,就像身怀照妖宝镜一般,魔鬼不但迷惑不了他,反而要在他面前现出原形。阿难!如此胜妙的辩魔法要,是十方如来,怜悯末世众生,所垂留的究竟修证的仪范,你们应当恭敬、钦承此法而修习之,而宣传之。尤其是心存大悲救世之胸怀,秉承如来度生觉他之妙道的大道心弟子,更应该将此判别佛魔的法门,在我灭度后的末世,传示给众生,使他们普遍熟识禅定中的微细魔境,而能加以分辨、不再误入歧途,不再受魔的扰害,从而成就圆通直至成佛。”
在此辨魔法门湮设已久,正法寝衰,邪法增炽之际,捧读佛陀在楞严会上金口亲宣的这段经文(原文从略,请参阅《楞严经》卷九、卷十),不兴弘宣此辨魔法门,卫护此辨魔法门之心者,有资格称为佛弟子吗?
因此,“天华”兴慈运悲,秉承佛陀之谆谆教诫,卫教护法,绝无任何的影射与门户之见,完全依佛所说经典,将十方诸佛的殷殷教示,如实说出。以克尽‘保绥哀救,消息邪缘,令一切行者入佛知见,不遭歧途’之职责。因此,真心想修行者,不分教内、教外,对此文,皆当读之再三,思之再三,千万要提起‘依法不依人’的正智慧,正如见。清夜扪心省察,把定自己的路向,小心谨慎自己的脚步,才不枉费诸佛垂教的一番苦心。
一、禅定必招魔邪之因
《楞严经》卷九,佛言:“汝等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销殒。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一切魔王,及与鬼神诸凡夫天,见其宫殿,无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陆飞腾,无不惊慴(音射,惊惧),凡夫昏暗,不觉迁讹。彼等咸得五种神通,唯除漏尽。恋此尘劳,如何令汝摧裂其处。是故鬼神及诸天魔、魍魉、妖精,于三昧时,佥来恼汝。”
在楞严法会上,佛陀重登法座时,开门见山地对众弟子说禅定必招魔邪的原因是:‘行者的禅定力能够粉碎虚空;振裂魔宫,而招魔怨。’
他说:“十方微尘国土,都是依着众生的迷顽、妄想、执着而安立的,你们当中,若有一人,心光内照,发现本有之真心,返本归元,则迷妄所成之顽空,立即冰消瓦解。因此,依空安立的各种国土,如鬼神、罗刹、夜叉、天魔、欲界天、四禅天、外道无想天……等,岂能保全而不振裂坏灭呢?所以,只要有一人得到楞严大定,证到真三摩地时,一切魔王、大力鬼神、夜叉、罗刹和凡夫天人,都会看到自己的宫殿,忽然无故地崩坏破裂,大地亦皆振摇开坼。这种天摇地动的情形,乃至水中的河神、海神,陆地上的山神、土神,空中的飞行夜叉等鬼神,也都能看到,他们无不惊怖慴惧不安;唯独人道凡夫,昏迷暗钝不能觉察,还谬讹地传言:这是阴阳失调的情况哩!”
“这些天魔、鬼神等众,有五种神通(天耳通、天眼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此类属报通),唯独未证漏尽通,所以还有执著性,对这个尘劳烦恼的世界,仍然留恋不舍,不求出离。因此,在他们得知宫殿崩裂,是修行者定力所致的时候,绝对不会让行者任运成道,而摧裂他们的宫殿。所以.一切鬼神、魑魅、魍魉、妖精及天魔,必会在行人修习正定之时,联合起来扰乱行者,找行者的麻烦,或使尽神通伎俩来迷惑引诱行者,使行者走人邪道,或沦为其眷属,如此方能保存其居所,发泄其心中之愤怨。”
以上大定致魔,佛金口所说,是修行者的最大障碍,佛为救度众生.不得不将由禅定入解脱门所要经历的重重魔境仔细演说辨正,并警告行者不能有一丝一毫喜、怖、执著之心,否则必入魔掌。
二、神通是万能的吗?
佛说;“神通不敌业力。”
末法时期(现在),鬼通、魔通、妖通和由禅智自发的神通境界,世人常混淆不清,真假莫辨,修行者稍一不慎,即入魔掌。因此,真心修行者,一定要放下‘神通广大’的虚荣心,以了脱生死为要,好好的老实念佛、持戒苦修。要知目犍连尊者,是神通第一的大阿罗汉,但是大家别忘了,他也是第一个被滚石砸成肉酱的佛弟子。他为什么不以神通逃避‘死神的召唤’?这是他以自己的死亡,来宣说‘神通不敌业力’的大法,也是血债血还的因果铁则,他必须偿还他过去生捕鱼为生的血债啊!另有一位莲花色比丘尼,是神通第一的罗汉尼,也惨死在提婆达多的铁拳之下。
这些圣者的下场是我们的一面明镜殷鉴啊!大家要放下‘神通是万能’的迷信,谨记佛陀神通不敌业力’的教诲,打消求神通、求感应、求见佛、求见光、闻香、见影的念头,不然身边具有五种神通的鬼神、罗刹、夜叉、妖精、魍魉、天魔……,知道行者的心念,便能乘机飞精附着在行人身上或入于行人的心腑,至此行人反为魔众所控制,才知‘请神容易,送神难’之古诫,就悔之已晚!
《楞严经》五十重阴魔解(2/5)
——走向佛陀的菩提正道
壹.色阴魔
A、总言色阴十魔境
一、身能出碍者:由观照力,使心精流溢,故能出碍。
二、内彻拾虫者:由心融内彻,故蛲蛔可拾。
三、精魄离合者:承上外溢内彻之力,故神魂互涉,所以有闻。
四、境变佛现者:由上精魄,互为宾主,染此灵悟,故见佛现。
五、空成宝色者:观察过越,逼拶[因咂,逼迫]至极,是以虚空,忽现诸色。
六、暗中见物者:由定心澄澈,精光不乱,故于暗中,能见诸物。
七、身同草木者:由定力排併,故四大虚融,烧所无觉。
八、遍见无碍者:由欣厌日深,净心功极,故十方上下,见无障碍。
九、遥见遥闻者:由观照力,迫心飞出,故多隔见。
十、妄见妄说者:由邪心含魅遭魔,故有妄见妄说。
前九皆明定力,第十始言魔者,以定力欲成,色阴将破,惊动魔魅,故为魔魅所扰。(《宝镜疏》)
B、色阴十魔解(一至九尚无外魔附着,属行者自心之变现。)
一、精明外溢·身能出碍
1、业因:
a、行者于禅定中功用现前,心光外照,使内身之四大、外境之四大不相密织(密织则不能相容),而呈虚融之状况。
b、此境,突破了物质与物质之间不相包容的障碍。
2、现象:
a、因为自身之四大与外境之四大不相密织交融无碍,所以行者能够穿墙透壁,无有障碍。
b、这是在禅定中,心光外照的情况下,暂得的境界,不是圣者的证语——一证永证。
3、果报:
a、破色阴的善祥境界:行者得到此境界时,能够不起自己已经得到证悟的邪心,也不起执着心,不起欣喜心,不起洋洋得意之心,胸怀中毫不在意,就像此境界不曾发生过一样的平静(您!办得到吗?),那就是色阴将破的吉祥之兆。
b、入魔之先兆:行者如果贪着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禅定中心光外照,内外四大交融暂得的幻相,而以为自己已经证悟了。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c、上列a、b是成佛成魔关键性的一念,奉劝一切修行者要好好地省察自己的心念,以免遭受魔害。
二、精明内溢·内彻拾虫
1、业因:
a、行者于禅定中,观照之力功深,心光流溢于自己身内,不复外溢,所以自己的五脏虚融,四肢通透。
b、此境突破了自身四大密织之物质障碍。
2、现象:
a、行者看到自己身体光明逾常,自己身内之物皆能透视无碍。
b、因自身五脏虚融,所以行者可以将手伸入自己体内,捡拾出自己腹中的大小蛲虫、蛔虫。
c、这是行者心光内照,自身五脏交融、暂现的境界,不是圣者的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如果贪着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禅定中心光内彻,自身五脏交融暂得的幻境,而以为自己已经证悟了。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三、精魄离合·空中闻法
1、业因:
a、行者定力增胜使内身、外境虚融。
b、行者之魂魄意志精神,能离于本位,再相互组合,互为宾主而圆满成就各种完整的功能。
2、现象:
a、行者能于空中,听闻到十方世界敷演秘密了义的说法声。
b、这是定力功深,使魂魄意志精神离于本位,再相互组合,致使前生听过、熏习过经典所蕴藏之善因种习自动发挥出来,而显现的妄境,于定中暂得如是境界,并非圣者的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如果贪着、欣慕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精魄离合所现的幻境,而自认为已经证得圣果,故能听到十方世界的说法声。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四、心魂染悟·境变佛现
1、业因:
a、行者定力增胜,心光照彻十方。
b、行者心魂受前生听闻《华严经》、《梵网经》、《维摩诘经》等经之熏染,现在于禅定之中,心光发明,一一反映出来。
2、现象:
a、行者见十方无情世界,遍作阎浮檀紫金色。
b、十方世界有情种类,尽化为诸佛如来。
c、又见毗卢遮那佛端坐在天光台上,千佛围绕,百亿释迎,百亿国土,同时俱现。
d、这是行者之心魂受前生听闻佛经之熏染,现在于禅定中一一显现之幻境,并不是圣者的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贪着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心魂受到前生听闻佛经之熏染所显现之幻境,而自认为已经证得圣果,故有上述之圣境。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注:资中曰:若修念佛三昧,斯境现前,与修多罗(净土经典)合者,名为正相。若修余观,设见佛形,亦不为正。以心境不相应故。况观真如不取诸相而有所著者,岂非魔耶?
五、定力逾分·空成宝色
1、业因:
行者于禅定中,未能保持定慧均等的状况,在定力胜于慧力的情况下,产生‘空变’,虚空幻现成百宝色。
2、现象:
a、行者见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
b、虽然同时各各遍满,而且青黄赤白各种颜色,各各纯现,但相互之间,不相留滞隔碍。
c、这是修习禅定时,定力胜于慧力,十方虚空所幻现的景象,行者于定中暂得如是境界,并非是圣者的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贪着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定力逼迫,产生空变所现的幻境,而自认为已经证得圣果,故有上述之圣境。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六、心光凝定·暗中见物
1、业因:
行者‘定慧均等’的禅定功夫,使心光凝定,不为明暗所动乱。
2、现象:
a、能于暗室中看见种种东西(非室内原来摆设之东西),和白天看东西一样分明,而暗室中原有之摆设,也不消灭,同时看得清清楚楚。
b、这是禅定中,心光凝定细密,见精亦明,所以能洞见幽暗中的一切景象(如幽冥鬼魂等),暂时如是,并非是圣者一证永证的佛眼、法眼、慧眼、天眼之神通。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贪着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禅定中,心光凝定细密,见精亦明,所以能洞视幽暗中的景象,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圣果,故有上述之圣境。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七、四大排併·身同草木
1、业因:
行者于禅定中,反闻功胜,内身外境无不虚融,所以一切尘境消灭,自身四大排併,无有知觉。
2、现象:
a、行者自身如同草木,虽经火烧、刀斫,无有知觉。
b、以火烧灼其身,不能变热,以刀割节其肉,也和削木头一样没有痛觉。
c、这是禅定中,色尘消散,四大排併所暂时得到的境界,不是圣者的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贪着此种境界,不知道这是禅定中色尘消散,四大排併所现的境界,而认为自己已经证悟了,所以火不能烧,刀不能伤。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八、凝想化现·遍见无碍
1、业因:
a、行者于禅定中,深入空境,诸妄不生,成就身心清净,净极光通,因此,同居土中,净秽国土,遍见无碍。
b、行者平日闻诸经教或说净土、秽土,起欣净厌秽之心,想久熏习成种,今于定中,反闻逼极,心光所灼,故悉发现。
2、现象:
a、行者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照。
b、又见恒河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
c、下见地狱,上观天宫,无有障碍。
d、这是平日熏闻经教,凝想化现之境界,暂得如此,并不是圣者的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执着此境界,不知道这是平日听闻经教,熏习成种,今于定中自心凝想化现之境界,而认为是自己已经证得圣果,故有此圣境。如此,今生就要受到自己的心魔和天魔、鬼神等外魔的迷乱、控制与掌握,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九、迫心飞出·遥见遥闻
1、业因:
a、行者进入深远之禅定,超越色尘之障碍。
b、行者禅定迫心,迫到极处,心光飞出,故能于黑暗中,见到、听到遥远之处的景物和音声。
2、现象:
a、行者能见到远方之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听到他们的言语对话。
b、这是禅定中暂得的境界,不是圣者一证永证之佛眼、法眼、慧眼、天眼、天耳之神通。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执着此境,以为自己已经证得天眼、天耳等神通,而不知道这是禅定中暂得的境界。因此着了心魔,也给天魔、鬼神等外魔可乘之机。所以行者今生就要受到酷烈的魔害,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
十、含魅遭魔·妄见妄说
1、业因:
a、行者定力到至精至极之处,色阴将破,魔界(宫)振裂,魔心动怨,故来扰乱。
b、行人防心不密,领受妄境或邪种含藏于心,定中发现;或遭天魔入其心腑,故有妄见妄说。
2、现象:
a、行人于定中防心不密,或邪种含藏于心,定中发现,故而妄见善知识,其形体无端变迁改移,或变佛身,或化菩萨,或现天龙、鬼神、男女等像。
b、魔入行人之心腑,发其狂慧,使行人无端说法,通达无边妙义。然此为魔力所加特,暂得之境界,并非是圣者真实心开之证悟——一证永证。
3、果报:
a、c、同一之a、c
b、入魔之先兆:行者贪着此境界,不知道这是自心之妄见,也不知道这是魔附着于心腑,以其魔力加持而得之虚幻境界,认为这是自己已经证果的圣境。如此,行者今生就要受到自己心魔和外在诸魔、鬼神之祸害,死后必定沦为魔子魔孙,无可哀救。
附录《楞严经》关于色阴之原文:(一校,请参阅纸张版经文)
「阿难!当知:汝坐道场,销落诸念,其念若尽,则诸离念,一切精明,动静不移,忆忘如一。当住此处,入三摩地,如明目人,处大幽暗,精性妙净,心未发光,此则名为色阴区宇;若目明朗,十方洞开,无复幽黯,名色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劫浊,观其所由,坚固妄想,以为其本。」
「阿难!当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织,少选之间,身能出碍,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阿难!复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内彻,是人忽然於其身内,拾出蛲蛔,身相宛然,亦无伤毁,此名精明,流溢形体。斯但精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馀皆涉入,互为宾主,忽於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魂,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澄露皎彻,内光发明,十方遍作阎浮檀色,一切种类,化为如来,於时忽见毗卢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围绕,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心魂,灵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於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於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肢忽然同於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 ,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併,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於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消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当依,如来灭後,於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贰、受阴魔
A、总言受阴十魔境
一、内抑过分,发无穷悲;不能以正慧觉照悔悟,则有悲魔入心。
二、感激太过,生无限勇;不能以正慧觉照悔悟,则有狂魔入心。
三、智力衰微,定多沉忆;不能起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忆魔入心。
四、慧强定弱,言行狂狷;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心。
五、滞于色受二阴之间,历险生忧;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常忧愁魔入心。
六、觉得轻安,生无限喜;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好喜乐魔入心。
七、以见胜,生大我慢;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大我慢魔入心。
八、以轻清,自生满足;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好轻清魔入心。
九、以着空,因而毁戒;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空魔入心。
十、以着有,由是放恣淫欲;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欲魔入心。
B、受阴十魔解(已招外魔入心,而魔未现身。)
一、抑责逾分·悲魔入心
1、业因:
a、行人进修禅定时,在色阴已破,受阴未破之中,得大光耀,十方洞开,无复幽暗,自心显现,得“佛心即是我妙觉明心”之相似证。
b、此时行者仍为受阴所覆,因此虽见佛心,但未能发挥自在作用。
c、故行者起心自责:“既悟,我心佛心,一心无二心,我性众生性,一性无二性,心佛众生,其性原同,何不及早发心度生,令其早悟本具佛性,而使众生枉受轮回的痛苦!”
2、现象:
a、行人如此过分抑责自己,悲悯众生,忽于有众生之处发大悲心,悲哀不已,如是乃至见到蚊虻[虻:meng2],如同父母见到赤子一般,生极深的怜悯之心,甚至不知不觉地流泪不已。
b、这是行人过度的抑责摧伤所成的悲境,不是圣人实证同体大悲的境界。
3、果报:
a、若能速悟,这是自己自责过度所生之悲境,而提起正念,止观并进,日久悲境自然消歇,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认为这就是诸佛所证得“同体大悲”之境界,而悲悯不止;则有悲魔入其心腑,凡人见物就生悲心,啼泣不止,以致失去正受,生起邪受,现生沦为魔眷,为魔所摄,受魔支配,道业定当从此沦坠,魔福享尽,堕入阿鼻地狱,受无量苦。
二、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1、业因:
行者于禅定中,见色阴已尽,受阴现前,露出一种虚明的境界,看见诸佛之心,如明镜现像,亲证己心和诸佛同体,因此心生感激。
2、现象:
a、由于过分的感激,所以生出无限的勇气,其心非常的猛利,其志要等齐诸佛。因此,行者自己宣说:“诸佛修成佛位,要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修福修慧,我今一念不生即如如佛,故能于一生中.超越三祇修证,即身成佛。”
b、这是用功过急,欲求凌跨佛乘,狂妄自大所致,非圣人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速悟,此非圣人的实证境界而不迷惑,则能渐悟渐止,日久其自大之念自然消歇,还复正念正定,则无过咎。
b、如果自认为这是圣者的证境,则有狂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因此逢人便夸自己最高最大,贡高我慢无有伦比,甚至狂妄地认为自己是“佛中诸佛”。为什么呢?因为诸佛都要经过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证,怎能跟他这种“一念顿超,即身成佛”之佛相比呢?
c、这种狂魔附体的人,也会有“一切众生,不悟本来是佛,哪里能知道我的证境?”之心念,因而鄙视一切众生。如此便会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起诸邪见,从此沦坠,终堕阿鼻地狱。
三、定多沉忆·忆魔入心
1、业因:
行者于色阴已尽之定境中,定多慧少,未能照破受阴,向前无新证之境,退归则色阴已破,因此堕于色受两阴之间,进退不得。
2、现象:
a、行者在此进退两难之际,于一切时,一切处,都在沉静其心,忆念此两难之境的枯渴之中,不敢散乱,以为沉忆既久,必有所得,且自认为这是勤勇无间的精进之相。
b、这种进退维谷之境,是行者偏用定力,无有智慧相资的过失,非圣人所证前后坐断,中亦不立之圣境。
3、果报:
a、若能及早觉悟这是修习禅定时,定多慧少所生的偏失,而舍弃沉忆,提起正念,使定慧均等,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以为这是圣者的实证,则有忆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日夜撮取其心,悬挂一处,使行者迷执于沉忆,而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四、意多狂狷·下劣易知足魔入心
1、业因:
a、行者在进修禅定之时,未能定慧均等,慧多定少,所以观智过于猛利。
b、在此色阴已尽,受阴现前的禅定中,见到“心佛一如,自性本来是佛”的胜境,而常怀于心。
2、现象:
a、行者由于常常把“心佛一如,自性本来是佛”的念头,放于心中,产生过于尊重已灵的现象。所以以为自己就是“卢舍那佛”(报身佛)。
b、这是用心偏僻,定力微弱,忘失审察自己分位的定力,一味地过度地自信“自己身中,自有如来知见”,何必再藉种种修行才能成佛。由此执着于自性是佛的领悟,而妨碍了实证实修。非是圣者之证境。
3、果报:
a、若能觉悟佛性虽现,但未得受用,仅属定中暂现之境界而已,非为圣人之实证,仍然进修本定,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认为这是圣者的证悟,而以卢舍那佛自任,就会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凡人便言:“我已证得无上菩提,第一义谛之理。”由此心随魔变,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五、历险生忧·常忧愁魔入心
1、业因:
a、行者修习禅定时,色阴已消,受阴现前,虽见佛心,未得受用,堕于色受二阴之间。
b、此时行者经历遍览前后二边际相,无所用心,进退维艰,自生怖畏恐惧。
2、现象:
a、行者忽然心生无尽的忧愁,如坐铁床,如饮毒药,不愿求生,但愿求死,甚至请求他人,结束自己的生命,以便早得解脱。
b、这是有心修行,但是恐惧过甚,失去智慧观照之力,所产生的忧境,不是圣者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非是圣者的证悟,只是修行时定多慧少,对当前的境界失去观照之力,以致过分的恐惧,而改过忘忧,自可复归本修,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这是圣者的证境,以舍命为解脱,就会有常忧愁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增加其忧愁,乃至令行者手执刀剑,自割身肉,希望舍寿速死,早取解脱[注]。
注:人在情绪低落、忧愁时,也会有常忧愁魔缠身,读者了知此果报之情境,便能看到促成人类自杀的那只无形的魔手。
c、其轻微者,常怀忧愁厌世之念,自己遁入山林,逃避现实,不愿见人。从此失去正念正受,妄起邪见,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六、轻安生喜·好喜乐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之时,见色阴已消,无有质碍,十方洞开,得大光耀,受阴现前,心地虚明,清净不染,身心安隐。
2、现象:
a、行者处此一尘不染恒常清净的境界,心安稳后,忽然自有无限欢喜之心生起,不能自止。
b、这是定心成就,暂发的轻安之境,不是圣人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非是圣者的证悟,而是定心成就暂得的轻安喜乐之现象,而舍喜不受,继续观照,力求定意均等,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为是圣者的证境,而留恋不舍,则有好喜乐魔乘机潜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他心不由己,见人就笑,纵情五欲,恣意享受,甚至在街头路旁自歌自舞,自认为已得大自在,无碍解脱,从此失去正定正受,妄生邪见,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七、见胜成慢·大我慢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时,见色阴消除,受阴现前,得大光耀,以为妄尽真现,而自满自高。
2、现象:
a、行者因此生大我慢心,乃至七慢俱发。自言:“我即是佛,我已得无上涅槃。”甚至自谓自己已超越诸佛,而轻慢十方一切如来。小乘圣者、声闻缘觉,更是不放在眼里。
b、这是定力胜于慧力之时,只看到自己灵识之尊胜、不知以智慧观照所引起的慢心,非是圣者所证“法性平等”的境界。
3、果报:
a、若能以智慧观照,了悟“法性平等,生佛一如”,众生尚不可轻慢,怎能对诸佛圣贤起轻慢心?以此觉慧,挽救狂心,继续自己的正修,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执迷不悟,自认为这是圣证之境,则有“大我慢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让他为所欲为,不礼拜塔庙,摧毁经像。甚至对信施檀越说:“我就是向上真宗,为什么不恭敬我,反而膜拜那些木石呢?”由此大言不惭,贻误无量众生。自造无量罪,教他人造无量罪。从此失去正受,起邪受邪见;现生沦为魔眷,终堕无间地狱。
八、慧安自足·好轻清魔入心
1、业因:
行者在进修禅定之中,因色阴既消,受阴现前,离诸粗重染垢,于自心中亲见佛心,忽生无量轻安。
2、现象:
a、于无量轻安中,说自己已经成为圣人,得大自在,大无碍,一切莫不随心顺意。
b、这是禅定中慧力超胜,所获的轻安清净之境,不是圣者的证悟。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是慧力超胜所获离诸粗重染垢,所得的轻安之相,非是圣者的证悟,而继续自己的本修,则能不为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为这是圣者的证悟,就会有好轻清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行者自谓“功行已满,福慧已足”,不再求增进,不肯亲近善知识。终因缺乏闻慧,而未得谓得,未证言证,等到定散命终,受生轮回之相现前时,便诽谤诸佛说“圣者不再受生,不再轮回”是大谎言,使人听闻之后受到误导,而谤佛谤法。由此毁谤因缘,断了菩提种,沦为魔侣,终堕无间(阿鼻)地狱。
九、着空毁戒·空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之时,色阴已消,受阴现前,于明悟中,十方洞开,豁然无碍,观受阴虚明之性,廓尔现前,无法可得。
2、现象:
a、行者处于此虚质无碍,明净无物之中,忽然生起断灭之见,认为人死断灭,既无因果,亦无轮回,是以上无佛道可求,下无众生可度,入于断灭之空境。
b、这是定心过于沉没,失于慧照观察,所现之断灭空境,不是圣人实证的真空境界。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是定心沉没,失去慧照观察,所产生断灭之空境,不是圣人所证第一义空之境界,速提正慧观照,继续本修,则能不为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为这是圣者的证悟,就会有空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行人以大乘菩萨自居,毁谤持戒是小乘的行径;又说大乘度生不拘小节,菩萨既悟空理,本无持犯可得,何须持戒。因此,常在信心檀越之前饮酒食肉,广行淫秽;又因魔力附体的关系,能摄伏在他面前的人,对他这些不轨的行为,不产生怀疑。此人魔鬼入心既久,熏染已深,乃至饮尿食屎,啖食酒肉,净秽俱空,破佛所制的戒律威仪。其言行贻误无量众生,堕入罪恶深渊,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终堕无间地狱。
十、着有恣淫·欲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之时,贪味、执着受阴虚明之境,入心入骨,不肯放舍。
2、现象:
a、此时行者心中忽然有无限爱发生,爱极发狂,欲境现前不能自持,便为贪欲所役使,不能自主。
b、这是定境安顺深入心骨,又无智慧力把持自心,以致随着狂妄欲念误入种种欲境,无法自拔。
c、此是妙触受用,不是圣者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以正慧观照这不是圣者的证境,而是妙触受用,不生贪恋、执着,继续正修,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以为这是圣者的证悟,就会有欲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其不能自主地向众人宣说:“淫欲就是菩提道。”教化诸信士,平等行欲,与其行淫者,名持法子。此人因有魔鬼神力附持的关系,在末法的时候能勾摄凡夫及愚痴众生多至千万。直到魔欲满足,心生厌腻,舍他而去时,他的魔力消失,威德自无,所以被他愚弄的受害者,控诉于国法,使他受到国法的制裁。又因为他妖言惑乱众生,使无量众生因淫欲而堕入地狱的缘故,自己死后要堕入无间地狱,受无量剧苦。
以上是色阴已消受阴所覆之修定者,禅观和妄想两相交战所现的十种禅定境界;要之,皆不出受阴之中,“苦、乐、忧、喜、舍”五相。修定者,如果不能明白魔境,了悟正定,则易为魔境所迷,令魔乘机入其心腑,终至沦为魔眷,堕入地狱,受无量苦。
色阴未消时,修禅者着魔,是其自心所变现之内魔,到此受阴之中,已有外魔入其心腑,其次序不定,完全以行者自己之心念而相对引发。今列修禅定人心念之变化,招惹与之相应之魔类如后:
1、悲魔:是一类外道,不得志而死,滞魂不散而成。以其悲性易与修禅定而悲心过重者相感,因此乘机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2、狂魔:外道修行,狂慢自大,不得志而死。以其狂慢之性,于修禅定者,起我慢心、矜夸己德之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3、忆魔:外道修行,得少为足,忆持静境不失而成。以其忆持之性,于修禅定者,以沉忆为勤勇精进之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4、下劣易知足魔:非果计果,以有漏天为最胜解脱之境的见取外道,死后为魔所摄。以其得少为足之性,于修禅定者,在色阴已消受阴现前之际,便以为自己已经成佛的时候,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5、常忧愁魔:生前不得志,忧屈枉死,冤魂不散而成。以其忧屈之性,于修禅定者,因险生忧之际,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6、好喜乐魔;外道修行,得少轻安,生极乐想,守此不忘,名喜乐魔。以其执著轻安之性,于修禅定者得轻安,生喜悦想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7、大我慢魔:外道修行,得少为足,生起我慢,死后为魔王所摄,名大我慢魔。以其轻慢之性,于修禅定者,自满自高,生大我慢之际,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8、好轻清魔:外道修禅定,降伏烦恼,得轻安时,以为证圣果,死后为魔所摄,名轻清魔。因其以轻安为圣境之性,于修禅定者,在轻安中,认为自己是已得大自在、大无碍的圣人之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9、空魔:拨无因果之断见外道,死后为魔所摄,是为空魔。以其断灭之邪性,于修禅定者,心生断灭之想时,入其心腑,毁其净戒,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10、欲魔:外道修禅定,不断淫心,命终堕为欲魔。以其贪着淫欲之性,于修禅定者,贪爱定境,不肯暂舍之时,入其心腑,增其淫念,毁其梵行,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以上十境,随行者之心念,分别现起.大抵都是随行者之贪爱执著而入魔。修禅定者,如果能够开悟了知各种禅境,于境界现前时,起正思维,正观察,善能分辨佛魔,不为魔境所惑,继续本修,渐次修证,必成无上佛道。
贰、受阴魔
A、总言受阴十魔境
一、内抑过分,发无穷悲;不能以正慧觉照悔悟,则有悲魔入心。
二、感激太过,生无限勇;不能以正慧觉照悔悟,则有狂魔入心。
三、智力衰微,定多沉忆;不能起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忆魔入心。
四、慧强定弱,言行狂狷;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心。
五、滞于色受二阴之间,历险生忧;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常忧愁魔入心。
六、觉得轻安,生无限喜;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好喜乐魔入心。
七、以见胜,生大我慢;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大我慢魔入心。
八、以轻清,自生满足;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好轻清魔入心。
九、以着空,因而毁戒;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空魔入心。
十、以着有,由是放恣淫欲;不能以正慧观照悔悟,则有欲魔入心。
B、受阴十魔解(已招外魔入心,而魔未现身。)
一、抑责逾分·悲魔入心
1、业因:
a、行人进修禅定时,在色阴已破,受阴未破之中,得大光耀,十方洞开,无复幽暗,自心显现,得“佛心即是我妙觉明心”之相似证。
b、此时行者仍为受阴所覆,因此虽见佛心,但未能发挥自在作用。
c、故行者起心自责:“既悟,我心佛心,一心无二心,我性众生性,一性无二性,心佛众生,其性原同,何不及早发心度生,令其早悟本具佛性,而使众生枉受轮回的痛苦!”
2、现象:
a、行人如此过分抑责自己,悲悯众生,忽于有众生之处发大悲心,悲哀不已,如是乃至见到蚊虻[虻:meng2],如同父母见到赤子一般,生极深的怜悯之心,甚至不知不觉地流泪不已。
b、这是行人过度的抑责摧伤所成的悲境,不是圣人实证同体大悲的境界。
3、果报:
a、若能速悟,这是自己自责过度所生之悲境,而提起正念,止观并进,日久悲境自然消歇,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认为这就是诸佛所证得“同体大悲”之境界,而悲悯不止;则有悲魔入其心腑,凡人见物就生悲心,啼泣不止,以致失去正受,生起邪受,现生沦为魔眷,为魔所摄,受魔支配,道业定当从此沦坠,魔福享尽,堕入阿鼻地狱,受无量苦。
二、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1、业因:
行者于禅定中,见色阴已尽,受阴现前,露出一种虚明的境界,看见诸佛之心,如明镜现像,亲证己心和诸佛同体,因此心生感激。
2、现象:
a、由于过分的感激,所以生出无限的勇气,其心非常的猛利,其志要等齐诸佛。因此,行者自己宣说:“诸佛修成佛位,要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修福修慧,我今一念不生即如如佛,故能于一生中.超越三祇修证,即身成佛。”
b、这是用功过急,欲求凌跨佛乘,狂妄自大所致,非圣人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速悟,此非圣人的实证境界而不迷惑,则能渐悟渐止,日久其自大之念自然消歇,还复正念正定,则无过咎。
b、如果自认为这是圣者的证境,则有狂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因此逢人便夸自己最高最大,贡高我慢无有伦比,甚至狂妄地认为自己是“佛中诸佛”。为什么呢?因为诸佛都要经过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证,怎能跟他这种“一念顿超,即身成佛”之佛相比呢?
c、这种狂魔附体的人,也会有“一切众生,不悟本来是佛,哪里能知道我的证境?”之心念,因而鄙视一切众生。如此便会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起诸邪见,从此沦坠,终堕阿鼻地狱。
三、定多沉忆·忆魔入心
1、业因:
行者于色阴已尽之定境中,定多慧少,未能照破受阴,向前无新证之境,退归则色阴已破,因此堕于色受两阴之间,进退不得。
2、现象:
a、行者在此进退两难之际,于一切时,一切处,都在沉静其心,忆念此两难之境的枯渴之中,不敢散乱,以为沉忆既久,必有所得,且自认为这是勤勇无间的精进之相。
b、这种进退维谷之境,是行者偏用定力,无有智慧相资的过失,非圣人所证前后坐断,中亦不立之圣境。
3、果报:
a、若能及早觉悟这是修习禅定时,定多慧少所生的偏失,而舍弃沉忆,提起正念,使定慧均等,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以为这是圣者的实证,则有忆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日夜撮取其心,悬挂一处,使行者迷执于沉忆,而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四、意多狂狷·下劣易知足魔入心
1、业因:
a、行者在进修禅定之时,未能定慧均等,慧多定少,所以观智过于猛利。
b、在此色阴已尽,受阴现前的禅定中,见到“心佛一如,自性本来是佛”的胜境,而常怀于心。
2、现象:
a、行者由于常常把“心佛一如,自性本来是佛”的念头,放于心中,产生过于尊重已灵的现象。所以以为自己就是“卢舍那佛”(报身佛)。
b、这是用心偏僻,定力微弱,忘失审察自己分位的定力,一味地过度地自信“自己身中,自有如来知见”,何必再藉种种修行才能成佛。由此执着于自性是佛的领悟,而妨碍了实证实修。非是圣者之证境。
3、果报:
a、若能觉悟佛性虽现,但未得受用,仅属定中暂现之境界而已,非为圣人之实证,仍然进修本定,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认为这是圣者的证悟,而以卢舍那佛自任,就会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凡人便言:“我已证得无上菩提,第一义谛之理。”由此心随魔变,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五、历险生忧·常忧愁魔入心
1、业因:
a、行者修习禅定时,色阴已消,受阴现前,虽见佛心,未得受用,堕于色受二阴之间。
b、此时行者经历遍览前后二边际相,无所用心,进退维艰,自生怖畏恐惧。
2、现象:
a、行者忽然心生无尽的忧愁,如坐铁床,如饮毒药,不愿求生,但愿求死,甚至请求他人,结束自己的生命,以便早得解脱。
b、这是有心修行,但是恐惧过甚,失去智慧观照之力,所产生的忧境,不是圣者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非是圣者的证悟,只是修行时定多慧少,对当前的境界失去观照之力,以致过分的恐惧,而改过忘忧,自可复归本修,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这是圣者的证境,以舍命为解脱,就会有常忧愁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增加其忧愁,乃至令行者手执刀剑,自割身肉,希望舍寿速死,早取解脱[注]。
注:人在情绪低落、忧愁时,也会有常忧愁魔缠身,读者了知此果报之情境,便能看到促成人类自杀的那只无形的魔手。
c、其轻微者,常怀忧愁厌世之念,自己遁入山林,逃避现实,不愿见人。从此失去正念正受,妄起邪见,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六、轻安生喜·好喜乐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之时,见色阴已消,无有质碍,十方洞开,得大光耀,受阴现前,心地虚明,清净不染,身心安隐。
2、现象:
a、行者处此一尘不染恒常清净的境界,心安稳后,忽然自有无限欢喜之心生起,不能自止。
b、这是定心成就,暂发的轻安之境,不是圣人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非是圣者的证悟,而是定心成就暂得的轻安喜乐之现象,而舍喜不受,继续观照,力求定意均等,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为是圣者的证境,而留恋不舍,则有好喜乐魔乘机潜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他心不由己,见人就笑,纵情五欲,恣意享受,甚至在街头路旁自歌自舞,自认为已得大自在,无碍解脱,从此失去正定正受,妄生邪见,现生沦为魔眷,终堕阿鼻地狱。
七、见胜成慢·大我慢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时,见色阴消除,受阴现前,得大光耀,以为妄尽真现,而自满自高。
2、现象
a、行者因此生大我慢心,乃至七慢俱发。自言:“我即是佛,我已得无上涅槃。”甚至自谓自己已超越诸佛,而轻慢十方一切如来。小乘圣者、声闻缘觉,更是不放在眼里。
b、这是定力胜于慧力之时,只看到自己灵识之尊胜、不知以智慧观照所引起的慢心,非是圣者所证“法性平等”的境界。
3、果报:
a、若能以智慧观照,了悟“法性平等,生佛一如”,众生尚不可轻慢,怎能对诸佛圣贤起轻慢心?以此觉慧,挽救狂心,继续自己的正修,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执迷不悟,自认为这是圣证之境,则有“大我慢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让他为所欲为,不礼拜塔庙,摧毁经像。甚至对信施檀越说:“我就是向上真宗,为什么不恭敬我,反而膜拜那些木石呢?”由此大言不惭,贻误无量众生。自造无量罪,教他人造无量罪。从此失去正受,起邪受邪见;现生沦为魔眷,终堕无间地狱。
八、慧安自足·好轻清魔入心
1、业因:
行者在进修禅定之中,因色阴既消,受阴现前,离诸粗重染垢,于自心中亲见佛心,忽生无量轻安。
2、现象:
a、于无量轻安中,说自己已经成为圣人,得大自在,大无碍,一切莫不随心顺意。
b、这是禅定中慧力超胜,所获的轻安清净之境,不是圣者的证悟。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是慧力超胜所获离诸粗重染垢,所得的轻安之相,非是圣者的证悟,而继续自己的本修,则能不为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为这是圣者的证悟,就会有好轻清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行者自谓“功行已满,福慧已足”,不再求增进,不肯亲近善知识。终因缺乏闻慧,而未得谓得,未证言证,等到定散命终,受生轮回之相现前时,便诽谤诸佛说“圣者不再受生,不再轮回”是大谎言,使人听闻之后受到误导,而谤佛谤法。由此毁谤因缘,断了菩提种,沦为魔侣,终堕无间(阿鼻)地狱。
九、着空毁戒·空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之时,色阴已消,受阴现前,于明悟中,十方洞开,豁然无碍,观受阴虚明之性,廓尔现前,无法可得。
2、现象:
a、行者处于此虚质无碍,明净无物之中,忽然生起断灭之见,认为人死断灭,既无因果,亦无轮回,是以上无佛道可求,下无众生可度,入于断灭之空境。
b、这是定心过于沉没,失于慧照观察,所现之断灭空境,不是圣人实证的真空境界。
3、果报:
a、若能觉悟这是定心沉没,失去慧照观察,所产生断灭之空境,不是圣人所证第一义空之境界,速提正慧观照,继续本修,则能不为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认为这是圣者的证悟,就会有空魔乘机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行人以大乘菩萨自居,毁谤持戒是小乘的行径;又说大乘度生不拘小节,菩萨既悟空理,本无持犯可得,何须持戒。因此,常在信心檀越之前饮酒食肉,广行淫秽;又因魔力附体的关系,能摄伏在他面前的人,对他这些不轨的行为,不产生怀疑。此人魔鬼入心既久,熏染已深,乃至饮尿食屎,啖食酒肉,净秽俱空,破佛所制的戒律威仪。其言行贻误无量众生,堕入罪恶深渊,失去正定正受,现生沦为魔眷,终堕无间地狱。
十、着有恣淫·欲魔入心
1、业因:
行者进修禅定之时,贪味、执着受阴虚明之境,入心入骨,不肯放舍。
2、现象:
a、此时行者心中忽然有无限爱发生,爱极发狂,欲境现前不能自持,便为贪欲所役使,不能自主。
b、这是定境安顺深入心骨,又无智慧力把持自心,以致随着狂妄欲念误入种种欲境,无法自拔。
c、此是妙触受用,不是圣者的实证境界。
3、果报:
a、若能以正慧观照这不是圣者的证境,而是妙触受用,不生贪恋、执着,继续正修,则能不受魔害,无有过咎。
b、如果自以为这是圣者的证悟,就会有欲魔入其心腑,控制其神识,使其不能自主地向众人宣说:“淫欲就是菩提道。”教化诸信士,平等行欲,与其行淫者,名持法子。此人因有魔鬼神力附持的关系,在末法的时候能勾摄凡夫及愚痴众生多至千万。直到魔欲满足,心生厌腻,舍他而去时,他的魔力消失,威德自无,所以被他愚弄的受害者,控诉于国法,使他受到国法的制裁。又因为他妖言惑乱众生,使无量众生因淫欲而堕入地狱的缘故,自己死后要堕入无间地狱,受无量剧苦。
以上是色阴已消受阴所覆之修定者,禅观和妄想两相交战所现的十种禅定境界;要之,皆不出受阴之中,“苦、乐、忧、喜、舍”五相。修定者,如果不能明白魔境,了悟正定,则易为魔境所迷,令魔乘机入其心腑,终至沦为魔眷,堕入地狱,受无量苦。
色阴未消时,修禅者着魔,是其自心所变现之内魔,到此受阴之中,已有外魔入其心腑,其次序不定,完全以行者自己之心念而相对引发。今列修禅定人心念之变化,招惹与之相应之魔类如后:
1、悲魔:是一类外道,不得志而死,滞魂不散而成。以其悲性易与修禅定而悲心过重者相感,因此乘机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2、狂魔:外道修行,狂慢自大,不得志而死。以其狂慢之性,于修禅定者,起我慢心、矜夸己德之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3、忆魔:外道修行,得少为足,忆持静境不失而成。以其忆持之性,于修禅定者,以沉忆为勤勇精进之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4、下劣易知足魔:非果计果,以有漏天为最胜解脱之境的见取外道,死后为魔所摄。以其得少为足之性,于修禅定者,在色阴已消受阴现前之际,便以为自己已经成佛的时候,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5、常忧愁魔:生前不得志,忧屈枉死,冤魂不散而成。以其忧屈之性,于修禅定者,因险生忧之际,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6、好喜乐魔;外道修行,得少轻安,生极乐想,守此不忘,名喜乐魔。以其执著轻安之性,于修禅定者得轻安,生喜悦想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7、大我慢魔:外道修行,得少为足,生起我慢,死后为魔王所摄,名大我慢魔。以其轻慢之性,于修禅定者,自满自高,生大我慢之际,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8、好轻清魔:外道修禅定,降伏烦恼,得轻安时,以为证圣果,死后为魔所摄,名轻清魔。因其以轻安为圣境之性,于修禅定者,在轻安中,认为自己是已得大自在、大无碍的圣人之时,入其心腑,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9、空魔:拨无因果之断见外道,死后为魔所摄,是为空魔。以其断灭之邪性,于修禅定者,心生断灭之想时,入其心腑,毁其净戒,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10、欲魔:外道修禅定,不断淫心,命终堕为欲魔。以其贪着淫欲之性,于修禅定者,贪爱定境,不肯暂舍之时,入其心腑,增其淫念,毁其梵行,破其正定,使其现生受魔之危害,死堕地狱,受无量苦。
以上十境,随行者之心念,分别现起.大抵都是随行者之贪爱执著而入魔。修禅定者,如果能够开悟了知各种禅境,于境界现前时,起正思维,正观察,善能分辨佛魔,不为魔境所惑,继续本修,渐次修证,必成无上佛道。
附录:《楞严经》关于受阴魔的原文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若魇咎歇,其心离身,反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虻,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消歇;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消歇;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沉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此名用心亡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新证末获,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加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叠花,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已言成圣,得大自在,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瞰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叁、想阴魔
<一>总言想阴十魔境
一、贪求神变妙用,善巧度众,魔眷怪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二、贪求游戏神通,经历诸刹土,魔眷魃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三、贪求契合妙理,吻合妙用,魔眷魅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四、贪求分析万物根元,魔眷蛊毒鬼、魇寐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五、贪求冥合感应,魔眷疠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六、贪求宿命来源,魔眷大力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嗔喜无常、揭人隐私、谤法谤僧,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七、贪求安静宁谧,魔眷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嗔喜无常、揭人隐私、谤法谤僧,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八)。
八、贪求神通之力,魔眷大力精魅灵怪(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草木精魅、龙魅、仙魅等),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不能临境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非毁禁戒、嗔喜无常、揭人隐私、白衣受僧人礼拜、诽谤禅律、破辱三宝,终至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九、贪求深空妙境,魔眷金玉芝草、麟凤龟鹤之精灵,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临境不能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轻贱出家、拨无因果、非毁禁戒,终因戒定慧俱破,生陷魔眷王难(华报),死堕无间地狱(果报)。
十、贪求永生不死,天魔及其眷属——役使鬼、啖精气鬼——随念而来惑扰行人。行者临境不能生起正念,不贪不着,并且以戒为师,勘验佛魔;则会身陷魔网,随魔潜行淫欲,投无修证之事。终因纵淫过度,精血肝脑枯竭而死,堕入无间地狱,求出无期。
<二>、想阴十魔解(已招天魔及鬼神魑魅妖精附着)
一.贪求神变善巧·魔眷怪鬼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观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此时行者,于禅定中,对此圆通妙定,所生之一切神变妙用,生起贪爱执着,而勇锐其心志,精进其思维,希望求得神通变化,以便善巧教化众生,广做佛事。
2.现象:
在行人生起‘贪求神变妙用善巧度众’之心时,即是定心不密,欲界天魔认为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怪鬼——飞精附在人的身上,以魔力增长被附体者之邪慧、魔通,并使他能辨才无碍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被魔所附着之人,沦入魔掌而不自知,在突然有了神通和辩才的时候,反而自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通、辩才和魔力的人,由天魔派遣,随着贪求善巧神变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大显神通,其形貌须臾万变,或现比丘、帝释天王、妇女,乃至比丘尼身。或于暗室中身有种种光明,有时候敷座说法,有时候放光遍照,有时候现种种殊特的身相。其目的在使愚迷无智之人,或进修禅定的行者,生起欣羡仰慕佩服之心,而视此着魔人是佛是菩萨现身,对他言无不信,对他的传法也不敢有疑。完全听受他的教化,致使自己的本修定慧破荡无余。
⑤.为魔所附着者,还喜欢预言吉祥休咎和一些怪诞反常的事情,或说某处有佛出世,或说某时为世界末日,及某时有水火风刀兵劫难,或战争、饥馑、疠疫等灾难,使人心生怖惧,而至弃家逃走,或倾尽资财,竭诚供养,以求消灾脱难。
④.魔人以贪欲为本,所以在修禅定而贪求善巧神变之行者,对他信服无疑之时,便说淫欲就是菩提道,进而引诱进修禅定之人潜行男女淫欲之事,毁坏戒法,破佛律仪,使行者戒定慧俱毁,一切修行纳入魔业。(注:这是修行者贪求善巧神变之心,为魔所伺知,因此遭遇到魔难魔扰。魔附于他人身上,大显神通,大演经法,使智慧不足、知见不正之行者对他深信不疑,受其教化,终至戒定慧三学俱破,求升反堕。)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怪鬼——飞精附于进修禅定而贪求善巧神变之人的身上,以其魔力令他发通发慧,神变自在,辩才无碍,宣说经法,此人不觉得自己着魔,反而自认为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
②.如果有人来到这个贪求神变之人(已为魔所附)的面前求法,他便会升座说法,并以其魔通变化成各种身相(如前(一)间接魔扰中的②),说各种似是而非之佛法,使无智辩解之人信服,以为他是菩萨现身而受其教化。
③.此为魔所附着之人,还喜欢预测各种吉祥灾难之事,情况同前(-)间接魔扰中的③。
④.魔以贪欲为本,所以被魔附体的人总是宣说‘淫欲即是菩提道’,是延续佛种不使断绝的方法。并且引诱追随他的徒众妄行男女淫秽之事,从此毁坏清净戒行,破佛律仪。因为戒定慧俱毁,所以一切行持皆是魔业。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持戒清净具正知正见之行者,定慧自然深强,所以任何人在他面前示现种种神变,都能不为所惑,把持定力,并以正智观照——佛入灭前教示一切佛子要以戒为师,今此人诱淫毁戒,定是魔王转世,绝非佛菩萨示现,不能信其邪说,受其教化。
②.行者以戒验定是魔境时,能对此境界淡然处之,不执着、不欣喜、不惊怖,继续自已的本修,则魔于伎俩穷尽之时,魔境自然消散无踪。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时,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求佛力加持,方能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贪求神通变化,容易被怪鬼附身,或遇到被怪鬼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通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被他人的魔通邪智所惑乱,进而破戒行淫,毁佛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佛律仪,自他受害,无穷无尽。
②.这是怪鬼年老成魔,受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使修习禅定之人和学佛者,戒定慧俱破,沦为魔眷。在达成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威信神变俱失,他和追随他的弟子们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二.贪求游戏神通·经历诸刹土,魔眷魃鬼惑扰行人
1.业固: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此时行者,于禅定中,对于周遍尘刹放荡自在之游戏神通,生起贪爱执着之心,而振奋其精神思虑,贪求经历各刹土大作佛事。
2.现象:
进修禅定之人,生起贪求游历广远之游戏神通时,欲界天魔认为这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魃鬼——飞精附在人的身上。以魔力增长被附体者之邪慧,使他具有魔通邪力,其无碍之辩才又能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被魔所附着之人,沦入魔掌而不自知,在自己突然有了魔通邪力和辩才之时,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通、辩才和魔力的人,由天魔派遣,随着贪求游戏神通经历诸刹土之禅定行者的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讲经说法。此魔人自己形貌没有变化,但能以其魔通邪力,使全体听法者,见到自身坐于宝莲花上,化成紫金光色,俨然是佛的幻相。愚迷无智之人,得见此相,欢喜不已,叹未曾有,从此尊此魔人为佛为菩萨,身命皈依,信受其教化。
③.此魔人还喜欢宣说诸佛应化事迹,将眼前所居之娑婆喻为佛国,说某处某人是佛来转世,某人是某菩萨的化身。魔故意如此说的目的是在迷惑贪求游戏神通经历诸刹土之行者,让他生起遍游尘刹不离当处之心,并迷惑众人误认为他既然能知他人的来历,必定也是佛来转世的,而更加敬仰亲近。
④.魔人以贪欲为本,所以在修禅定而贪求游戏神通经历诸刹土之行者等,尊他为佛为菩萨时,便教导他们恣淫纵欲,游逸放荡,破毁佛戒威仪,无有忌惮,追随他的徒众,受魔熏习日深,邪见日增,正见日减,终至菩提种智完全消灭断绝,永为魔侣。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魃鬼,飞精附在进修禅定而贪求经历诸刹土之人的身上,使他得魔通邪力,宣说经法,辩才无碍,并自认为已经证得无上涅槃,而不知为魔所附着。
②.在他登座说法时,他自己的形貌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他能用他的魔通邪力,使听众产生自己坐在宝莲花上,身是紫金光色的幻见,而认为他是佛是菩萨的化身才能有此境界,因此,一心听受他的教化。
③.此魔人还喜欢宣说诸佛应化事迹,情况同前③
④.魔以贪欲为本,所以被魔附体之人,总是宣说、赞叹淫欲,并引诱徒众恣淫纵欲,破佛律仪,毁其道业,斫其法身慧命,以完成天魔所付之使命。
3.果报:
(-).以戒勘验佛魔:
①.《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持戒清净,具正知正见之行者,定慧自然深强,所以任何人在他面前示现种种神变,都能不为所惑,把持定力,并以正智观照——佛入灭前教示一切佛子要以戒为师,今此人诱淫毁戒.一定是魔王转世.绝非佛菩萨示现。不能信其耶说,受其教化。
②.行者以戒验定是魔境时,能对此境界淡然处之,不执著、不欣喜、不惊怖,继续自己的本修,则魔于伎俩穷尽时,魔境自然消散无踪。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时,要冷静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以求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进修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起了贪求契合妙理、吻合妙用之心念,容易被魅鬼附身,或遇到被魅鬼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通、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被他人的魔通、邪智所惑乱,进而随魔的脚步,破戒行淫,毁佛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佛律仪,自他受害无穷。
②这是魅鬼年老成魔,受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并以魔力、神变惑乱之,其目的在使修习禅定之人和学佛者,相信他就是菩萨现身,而听受他的教化,终至恣意行淫,而戒定慧俱破。此魅鬼在达成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
被魔鬼所附着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邪慧、威力、神变全部消失。他和追随他的徒众,坏乱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四.贪求分析万物根元· 魔眷蛊毒魇寐鬼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观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于受阴已尽,想阴之微细动相显露时,进修禅定之行者,不知道这是六识种子之根本想阴,错谬地认为因动有生,所以此动是为万物之根本。于是生起穷览万物的根本物性的始终之心,因而奋其精神,竭其心力,贪求分析物理,辨别万物的变化。
2、现象:
在行者生起‘贪求分析万物根元’之心时,即是定心不密,天魔认为这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蛊毒鬼、魇寐鬼——飞精附在人的身上。以魔力增长被附体者之邪慧、魔通,使他能辨才无碍,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被魔所附着之人,沦入魔掌而不自知,在突然有了邪慧和辩才的时候,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力和辩才之人,由天魔派遣,随着贪求分析万物根元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口说经法。
③.此魔人,因为魔力所持之故,亦有威严可畏之相,神通摄持之力,能摧伏贪求分析万物根元之行者,让他在未听法之前,即已心悦神伏,完全听受其教化。
④.此着魔人自说,其现前之肉身,具足佛的性净涅槃、真性菩提和法身德。又说:“父父子子,递代相生不辍之肉身,便是法身常住不绝;现在所居之地,即是佛国,别无清净之佛土,也没有什么觉行圆满之金色佛身。”
⑤.此着魔人还常说:“眼耳鼻舌,皆是净土,男女淫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实所在。”愚迷无智之人,为魔所惑,信此淫秽之言,不能冷静地分辨此是魔‘以染乱净,以凡乱圣,以生灭因为不生灭因,以缠缚为解脱,以淫爱为佛性’的邪说,一心认定此魔人即是菩萨现身,而身命皈依,叹未曾有。因此,弟子与师都以肉身相生的鄙贱之事,为万物生化的根元,而暗地里恣意行淫,破佛律仪,坏人定力,使令无量众生,堕入魔道。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蛊毒鬼、魔寐鬼,飞精附在进修禅定而‘贪求分析万物根元’之行者的身上。以其魔力增长被附着者之邪慧、魔通和辩才,使他能宣说似是而非的经法。此人不知自己是魔鬼附身,还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②.有人来到这个为魔鬼所附着,而修习禅定之行者面前求法时,他便敷座而坐,口说经法。由于魔力所持之故,能现威严可畏之相,并以魔的摄持力,使人在未听法时,便已心悦神伏,完全听受其教化。
余同前④⑤。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持戒清净,具正知正见之行者,定慧自然深强,所以任何人在他面前示现种种神变,都能不为所惑,把持定力,并以正智观照——佛入灭前教示一切佛子要以戒为师,今此人诱淫毁戒.一定是魔王转世.绝非佛菩萨示现。不能信其耶说,受其教化。
②.行者以戒验定是魔境时,能对此境界淡然处之,不执著、不欣喜、不惊怖,继续自己的本修,则魔于伎俩穷尽时,魔境自然消散无踪。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时,要冷静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以求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起了贪求分析万物根元之心念,容易被蛊毒鬼、魇寐鬼附身,或遇到被蛊毒鬼、魇寐鬼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为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己他人都受无穷祸害。
②.此是蛊毒鬼、魇寐鬼年老成魔,受天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亵渎佛法,混乱真理,使修习禅定之人和学佛者破戒、恣意行淫,而戒定慧俱破。在达成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着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其威严、魔通完全消失。他和追随他的徒众,坏乱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原文: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末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今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若动念尽,浮想销除,於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死生,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不觉,是其魔着,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於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消灭;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淴-心+日),澄其精思,贪求契合。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末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楞严经》五十重阴魔解(3/5)
——走向佛陀的菩提正道
五.贪求冥合感应·魔眷疠鬼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此时行者圆定发明,圣境现前,但可见而不可即,故心爱这虽离之甚远,但已与之相应之圆定。然此圆定无法求得,只好求诸佛于冥冥中加被,以便感而得之。此念一起,已违正定,故魔得其便!
2.现象:
行人生起贪求诸佛加被,以感得圆定之心时,天魔认为这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疠鬼——飞精附着在人的身上。以魔力增长被附体者之邪慧、魔通,并使他能辨才无碍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为魔所附着而不自知,在突然有了邪慧和辩才的时候,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些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通和辩才的人,由魔驱遣,随着贪求诸佛加被以感得圆定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为说冥感悬应之法。此人以魔力所持之故,能令听众看到他,如百千岁,颇似深修久证之人,因而心生爱染,不能舍离,甘心身为奴仆,倾全力供养衣服、饮食、卧具、汤药,一点都不觉疲乏劳累。此魔人又以魔力诈现自己是众人的本师、善知识,令人生起法爱之心。以此人、法两种贪爱执着的缘故,两者黏如胶漆不能分离。此诸人等,认魔人为菩萨,钦崇不已,无法自拔,还赞叹这是未曾有的殊胜聚会。
③.此魔人还喜好口出妖言,惑乱行者,常常别有用心地顺应听众的心理,而说:“我在前世某一生中,先度某人,那时他是我的妻妾或是兄弟,今日又来相会,亦是夙生前缘,要度他同归某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说:“另有大光明天(实是魔境),佛(实指魔王)就住在那里,那是一切如来休止居住之处。”愚迷无智之人,信此虚妄欺诳之言,遗失本修之心,顺从魔教,迷不知返。
④.魔人以贪欲为本,所以在修习禅定,而贪求诸佛加被感得圆定诸人等,尊他为佛为菩萨,信其邪说,相亲相近,日熏日染,不辨魔之邪事的时候,便教导他们恣淫纵欲,游逸放荡,于是师与徒众不顾佛教律仪,偷偷地暗暗地行贪婪淫欲之事,破毁佛教戒律,无有忌惮。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其眷属疠鬼,飞精附着在修习禅定而贪求诸佛加被以感得圆定之人的身上。并以魔力使他得邪慧辩才,让他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为魔所附着而不自知,反而认为自己证得无上涅槃。
②.在他登座说法之时,能以魔力变现,使听法大众看到他如百千岁,颇似深修久证之人,因而心生爱染,不能舍离,甘心身为奴仆,倾全力供养衣服、饮食、卧具、汤药,一点不觉疲乏劳累……
余同前②③④。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持戒清净,具正知正见之行者,定慧自然深强,所以任何人在他面前示现种种神变,都能不为所惑,把持定力,并以正智观照。佛入灭前教示一切佛子要“以戒为师”,今此人诱淫毁戒,定是魔王转世,绝非佛菩萨示现,不能信其邪说,受其教化。
②.行者以戒验定是魔境时,能对此境界淡然处之,不执着、不欣喜、不惊怖,继续自己的本修,则魔于伎俩穷尽时,魔境自然消散无踪。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时,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以求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贪求诸佛加被以感得圆定,容易被疠鬼附身,或遇到被疠鬼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被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己他人都受无穷祸害。
②.这是疠鬼,年老成魔,受天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亵读佛法、混乱真理,使修习禅定之人和学佛者破戒,恣意行淫,而戒定慧俱破。在达成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其魔通、邪智完全消失。他和追随他的徒众,坏乱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六.贪求安静宁谧·魔眷大力鬼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此时行者圆定发明,起心爱着,欲求深入定境,故尅责自己,辛苦勤求,乐住于阴隐寂静之处,以免散乱,妨害圆定。
2.现象:
禅定中,不容起心动念,一有贪求,便是定心不密,在行者兴起贪求安静宁谧之心念时,天魔认为这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大力鬼——飞精附在人的身上。并以魔力增长被附者的邪慧、魔通和辩才,使他能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突然有了神通和辩才的时候,不知道是被魔附体,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
②.这些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辩才和魔通的人,由魔派遣,随着贪求静谧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讲经说法,并以魔力,使座下的听法人,能知道自己本生所造之业,报尽当受之果报;(即未来之事,属贪求静谧;能知过去事,则属贪求宿命。)或在说法的现场告诉某人说:“你现在虽然还未死去,但是你已经变作畜生了。(本生所造之业果已熟。)”同时以魔力阴敕另一人在其身后踏住,使他不能站立起来。在会大众对他的言说能够当场应验,莫不倾心钦伏,完全相信不疑。(这是魔显神通,令人起信不疑之伎俩。)如果有人起心动念,魔人亦能无误地说出他的心念之缘由。以上所显妄境,都是魔通邪力所持之故,其用心无非在投其所好,使人完全信服而失去正信、正念。
③.此魔人为了让人对他生起更高的仰佩和信心,于佛陀所制之戒律、威仪之外,再增加一些诡异的苦行,如拔发熏鼻、投灰卧棘等无意义之行;并以此诽谤比丘不能吃苦耐劳。(天魔破辱、毁谤三宝之始。)他也常常借故责骂徒众,以他人之短,显现一己之长;又喜好揭露他人的隐私,以表示他能知人所不知,且心直口快,毫无忌讳。除此之外,又喜欢宣说未来祸福之事,并能—一应验。这些炫世惑人的勾当,都是鬼通魔力有以致之,实是天魔惑人背正向邪的秘诀。愚迷无智、贪求静谧以知未来事之人,不能明辨此是魔所诈现之妄境,而随魔的教化,终至正信正定破毁,造无量罪业。
(二).直接着魔:
①.魔派遣他的眷属大力鬼,直接附在进修禅定贪求安静宁谧之行者的身上,并以魔力,使他发通发慧。此人在突然有了邪慧、鬼通、辩才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已经着魔,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开悟证得无上涅槃 。
②.此人登座说法时。大显魔力鬼通……
余同前②③。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持戒清净,具正知正见之行者,定慧自然深强,所以任何人在他面前示现种种神变,都能不为所惑,把持定力,并以正智观照。佛入灭前教示一切佛子要“以戒为师”,今此人诱淫毁戒,定是魔王转世,绝非佛菩萨示现,不能信其邪说,受其教化。
②.行者以戒验定是魔境时,能对此境界淡然处之,不执着、不欣喜、不惊怖,继续自己的本修,则魔于伎俩穷尽时,魔境自然消散无踪。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时,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以求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进修禅定之人,如果起了贪求安静宁谧之心时,容易被大力鬼所附身,或遇到被大力鬼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被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己他人都受无穷祸害。
②.这是大力鬼,年老成魔,受天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扰乱修习禅定之人的正念正定,而听受邪教,修习邪法,守持邪戒;并学其多嗔造口业(详参现象③自赞毁他及谤僧之言)的恶习,使行人戒定慧俱破。此魔达成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鬼通、邪慧全失。他和追随他的弟子,毁坏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七.贪求宿命来源·魔眷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行者于禅定之中,见前生事,于是爱知爱见之心增盛,而勤苦研寻。他发现宿命之中还有宿命,宿命无穷,所以寻求不已。由此贪求违背正受,故魔得其便,乘机惑扰。
2.现象:
在行人生起贪求“宿命来源”之心时,天魔认为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山林、土地、城隍、川岳之鬼神——飞精附在人身上。以魔力增长其邪慧、鬼通和辩才,使他能滔滔不绝地说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被魔所附之人已沦入魔掌还不自知,反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鬼通和辩才的人,由魔派遣,随着贪求宿命来源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讲经说法。
③.魔人顺其贪求宿命来源之心念,说些阴隐邪惑之事。如能无缘无故地于说法之处得大宝珠,以示瑞应,来迷惑禅定行者。魔有时也会变化成畜生,口里衔着宝珠、宝印、宝瓶、简册等奇异宝物给一切贪求宿命来源之人,再附在他身上。有时又诱惑听者,将这些稀世宝物,藏于地穴,人所不能见之处,魔以明月宝珠照之,则幽穴洞明,宝物皆现,以显明珠之宝贵(其实明珠与佛法无关)。众人见状,赞叹是未曾有的奇妙经验。此是魔以奇事奇货投人之所好,以为迷惑引诱无智者之手段。
④.这个魔所附之人,为了表现他所修非凡,所以多服食药草,不食人间佳肴,或是每天只吃一粒麻、一粒麦,而其身体形貌不但不羸弱,反而非常的壮硕,这都是受魔力加持的缘故。他又诽谤比丘不修苦行,有时又骂詈徒众,饱食终日,不知精进,以显示他心直口快,无有忌讳,有时又喜说:“某地有什么宝藏,某处有十方贤圣潜藏隐居。”随着他去察看的时候,又都能看到奇异的人。大家对这些真实存在之宝物和现象,深信不疑。而更加地信服此魔人,听受他的教化。
⑤.魔以贪欲为本,所以被魔所附着之人,先以欲事引诱破毁行者的戒法,因此,口中宣说淫秽之事,毁破佛教的清净戒律;并与追随他的弟子,一起暗中追求世间的五欲(财、色、名、食、睡)之乐。魔人又以愚行来破禅定行者的慧行,因此,一味地食草食木,盲修瞎炼做些无益、愚痴、自以为是的精进,令人仿效。魔人又想以乱毁破禅定行者的定功,所以有时嗔、有时喜、有时勤、有时怠,行无定数,一味扰乱于人,使人失离本修。
(二).直接着魔:
① 天魔派遣其眷属——山林、土地、城隍,川岳之鬼神——飞精附于进修禅定而贪求宿命来源之人的身上.并以魔力增长其邪慧、鬼通和辩才,使他能滔滔不绝地说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已落入魔掌还不自知。反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
②.此人登座说法时.好说些阴隐、邪惑之事……
余同前②③④⑤。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佛陀在入灭前教示一切佛子要“以戒为师”。如果有人好谈诡异玄妙之事.或以特殊的苦行,如刻意地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人间五味、或投灰卧棘、或日食一麻一麦、食草食木……等来显示所修邪道之殊胜,则已不合佛陀中道之教义;再有诱淫毁戒,谤骂比丘,多嗔怒,不守口业者,必是魔王转世,绝非佛菩萨应身,应当快速远离,不能信其言说,受其教化。
②.行者以戒和佛教中道义,验定是魔境时,能淡然处之,不执着、不欣喜、不惊怖,继续自己的本修,则魔于伎俩穷尽之时,自然消散无踪。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之时,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多嗔和守邪戒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以求佛力加持,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 .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贪求宿命来源,容易被山林、土地、城隍、川岳等鬼神附体,也容易遇到被这类鬼神所附体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为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己他人都受无穷祸害。
②.这是山林、土地、城隍、川岳之鬼神,年老成魔,受天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扰乱修习禅定之人的正念正定,而听受邪教,修习邪法,守持邪戒,并学其多嗔造口业的恶习,使行人戒定慧俱破。此魔达到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鬼通、邪慧全失。他和追随他的弟子,毁坏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八.贪求神通力用·魔眷大力精魅灵怪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此时行者,于禅定中忽然心爱神妙莫测,通达无碍的种种神通变化,不知神通变化无穷无尽,而立意研究神通变化之根元,贪求神通变化之力用。
2.现象:
在行者生起“贪求神通力用”之念的时候,天魔认为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草木精魅、龙魅、仙魅、怪魅——附在人的身上。以其魔力,增长被附者的邪慧、魔通,并使他辩才无碍地宣说种种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在突然有了邪慧、魔通和辩才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已被妖精鬼魅所附着,反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通和辩才的人,由天魔驱遣,随着贪求神通力用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讲经说法。
③.魔人顺其贪求神通力用之心念,示现种种神变:
A.魔人可以手执大火光(此是魔通所现之水火,非真水火),并以手撮取火光,分放于所有听众的头上。此时听众头上的火焰高数尺,但毫无灼热难受的感觉,火也不炙伤身体发肤。魔人有时能在水面上行走,就如走在平地上一般不会下沉。这种水火无伤的妄境,无非是要显示他于水火已得到自在。
B.魔人有时能于虚空中,安坐不动,让众人觉得他好像已经证入空色一如的境界;魔人有时也会进入小瓶或囊袋之中,让人觉得他好像已经证入大小相容之境界;他也会表演穿越墙壁窗户的神异功夫,让人觉得他好像已经证入事事无碍之境界。这些都是魔力所现之邪惑妄境,其目的在使听法者对魔人信服不疑,而一心受教。
C.魔虽能于水火、色空、大小、内外得到神变自在,但因欲念未除,身执还在,所以仍然惧怕刀枪兵器之伤斫身体。(罗汉内身外境皆空,故得真神变,于水火刀兵皆能自在无碍。魔只能空外境,不能空内身,且复贪恋其内身,故不得真自在,犹惧刀兵也。)
④.魔人因为狂妄覆心,在以神变摄伏听众之后,又自称是佛,居然敢穿着在家人的衣服,受出家比丘的礼拜,还大胆地诽谤修禅行者,是冥坐狂参,唯有他这宗门才能顿超生死。且诽谤持戒修身,是装模作样,不得自在,终究不出小乘教义。并以骂詈徒众,讦(讦jie揭露他人阴私、隐私)露他人隐私,来表示他直心无忌之境界。(这些妖言,破辱三宝已极。盖自称是佛,即是谤佛、辱佛;佛三学已圆,何曾有过毁戒之一言一行!诽谤参禅持律,即是谤法宝、坏法宝;受出家人礼拜,即是辱毁僧宝,古今竟有愚迷无智之众生,甘心为其走使、徒众而到处摇旗呐喊,助长魔势,种地狱苗。岂不令人长叹痛惜!)
⑤.此魔人口里还常常宣说,神通变化,自在无碍,以慰抚贪求神变之人;或是以魔通,令人得见佛土,以证实他自己是佛。这些都是魔通、魔力所现种种妄境以迷惑于人,非真实有。
⑥.魔以贪婪淫欲为本,所以为魔所附之人,经常赞叹男女行淫就是使法身常住不绝;他们不但不排斥、抑制这些毁戒的罪恶行为,反而将这种鄙秽猥亵之事,当作是延续佛种的方法。愚迷无智之人被其魔通幻境所惑,一心一意地认定他就是佛,随着他的教说,行淫纵欲,终至戒定慧俱破,法身慧命俱殒!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他的魔眷——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草木精魅、龙魅、仙魅、怪魅——附在修禅定而贪求神通力用之人的身上,并以魔力增长其邪慧、魔通,使他能辩才无碍地、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并且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而不知为魔所附着。
②.在他登座说法的时候,会现种种的神变——情形同前③ABC——来迷惑众生。……
余同前④⑤⑥。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佛是六通——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漏尽——最圆满,具最大神变之力者。其神通变化,超过上列水火、大小自在、凌空安住……何止千百亿倍。但是他身、口、意恒常清净,既不以神通惑人,也从不毁犯严修清净梵行,他怜愍众生,所以不会以我执为出发点,骄狂自大地讥谤骂詈众生。
②.佛在世时,即教诫弟子不要妄显神通,上述魔境,显然已违佛诫,再有诱淫毁戒、自赞毁他、谤法、谤僧、不修口业的言行举止,则已不堪称为是光明磊落之正人君子,哪有资格称为是佛弟子,还僭妄地自称是佛?有理智、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一定能分辨此种人绝对是魔鬼附身,而不是有修有证的人,更不是佛。果能如此冷静分析,自能避免魔扰和魔害。
③.进修禅定者,突然有了神通,开了智慧之时,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多嗔和守邪戒等现象,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戒律,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名号,以求佛力加持,避免魔害。
(二).魔害酷烈:
①.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贪求神通力用,容易被精魅灵怪附身,也容易遇到被这类精灵附身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被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己他人都受无穷祸害。
②.这是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草木精魅、龙魅、仙魅、怪魅等,年老成魔,受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扰乱修习禅定之人的正念正定,而听受邪教、修习邪法、守持邪戒,并学其多嗔造口业的恶习,使行人戒定慧俱破。此魔达到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鬼通、邪慧全失,他和追随他的弟子,毁坏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即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九.贪求深空妙境·魔眷金玉芝草、麟凤龟鹤之精灵惑扰行人
1.业因:
(一)行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行者于圆定之中,见一切法相变化不停,无有真实。行者欲求离诸变化之相,故爱入灭,研究变化之性,其性犹若虚空,惟此空不变不化,是故贪求深空妙境。岂知此贪空之心即是招魔之因由。
2.现象:
在行者生起“贪求深空妙境”之心念时,即是定心不密,天魔认为这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等精灵——附着在人的身上,以其魔力,增长被附者的邪慧、魔通,并使他能辨才无碍地宣说种种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在突然有了邪慧、魔通和辩才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魔鬼精灵所附着,反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通和辩才的人,由天魔驱遣,随着贪求深空妙境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讲经说法。
③.魔人顺其贪求深空妙境之心念,说种种空法,并示现种种神变:
A .魔人能于众人之中,以其魔力,忽然空其色身形体,使众人都看不到他,然后又从虚空中突然出现。魔人显示他于空中存殁(殁mo死)已得自在之异相,以投贪求深空者之所好。
B .魔人有时能以魔力,将色身污秽之身体,变化成清澈透明的琉璃宝。
C .魔人有时也能使垢污不净的手足,发出旃檀香气。
D .甚至能使臭秽不堪的大小便,变化成甜蜜的冰糖。(以上都是魔力诈现,非佛真空妙有的圣境。)
④.魔人为魔所持,所以口出谤法、谤僧之言。有时他说:“何必装模作样,学佛要讲求自在!何必用戒来束缚自身,持守戒律是小乘的行径!”如此邪说,似是而非,动摇人心,使人毁弃戒法。他又看不起出家人,认为出家人未得身空,不如他的教法,能使人当生达到“即色即空、即空即色”的境界。
⑤.此魔人口里常说:“世间是无因无果的,哪有因果报应之事。人是一死永灭的,没有所谓的死亡与转生,即使是圣人的修证,死后也都要归空寂的,因此,根本没有什么凡夫与圣贤的分别。”使人生起既然此身终归于空,若不及时行乐,岂不有负人生的邪思。而魔人前已诽谤戒律,使人不敢守持戒律,因此他可以没有障碍地满足他的私心私欲;又说无因无果,则更可肆无忌惮地行恶,并灭人行善之心,以遂其魔欲,受其支遣。(小心!此拨无因果之邪说妄论,将误导人走入为所欲为,无善无恶,无法无天之境地。)
⑥.魔人以断灭为空寂,以行欲为无碍。他虽嘴里说空,但仍无法脱离其贪欲的本性,所以其行动处处着有。因此他暗地里苟行贪婪淫欲诸事。受其教化,和他共同行贪淫之事者,名叫持法子,因承受其断灭之法,所以也得心空,随和魔语,同说世间无因无果。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其眷属——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等精灵——附在贪求深空妙境之禅定行者的身上,以魔力增长其邪慧、魔通和辩才,使他能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不知自己已经着魔,反而认为自己证得无上涅槃 。
②.在他登座说法时,会以邪力魔通现种种的神变——情形同前③ABCD——来迷惑众人。……
余同前④⑤⑥。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神通不能了生死:佛陀以应身到娑婆世界,为众生留下三藏十二部教典和种种修行法门,其最终目的在使人了生脱死,成就佛道,如果有人误以为“得神通,是学佛的终极目标”,那真是大错特错。因为佛说:“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神通不能保证行者了生脱死,也不能保证行者不再堕入生死轮回。更何况现代人常把魔鬼妖精通也混称之为神通,您能分辨真假、邪正吗?
②.正智慧,是学佛者、修行者脱离生死和各种烦恼的干扰而得到究竟自在的保障。如何修得呢?佛言:“因戒生定,因定发慧。”由此可知,毁谤戒法,不持戒法,且教人毁犯戒法者,其相似定、相似慧(当知实是魔定、魔慧)之假相的后面是什么力量(当为魔力)在操纵!有心修行者,可要睁开圆明之慧眼,好好以戒和三法印勘验在您面前口若悬河、大显“神通”、谤法谤僧、拨无因果者,是何方神圣?
③.进修禅定者,在突然有了神通、辩才和智慧的时候,不能贪执、欣喜,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言行不一、谤佛、谤法、谤僧之现象,或起人一死永灭、世间无因无果等邪见,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净戒,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圣号,以求佛力加持,避免魔鬼为害。
(二)、魔害酷烈:
①.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贪求深空妙境,容易被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等精灵附身,也容易遇到被这类精灵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为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己他人都受无穷祸害。
②.这是金玉芝草、麟凤龟鹤受日月精华,千万年不死,年老成为魔魅,受魔驱遣,飞精附于人身,其目的在亵渎佛法,混乱真理,使修习禅定之人的学佛者破戒,盗意行淫,而戒定慧俱破。在达成目的之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③.被魔所附之人,在魔力撤除之后,其邪智、魔通完全消失。他和追随他的徒众,坏乱佛法,妖言惑众,败坏风俗,为害人群的罪业被揭露,使他们今生要受到国法的制裁(现世因果之华报),死后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苦(真正之果报)。
十.贪求长寿永生·遮文茶啖精气鬼惑扰行人
I.业因:
(一)听者进修禅定时,以定慧力,于受阴十境现前时,皆能不为所惑,一一透过。在此受阴已消之际,真心周遍法界之本性显露,不再拘局于色身,而能成就胜用。其意生身上历六十圣位随往无碍,虽未证圣位,但得普现诸身相,游历各界,睹佛闻法,亲奉佛旨。
(二)此时行者于圆定中,见诸法共相有生有灭,迅速无常,而诸法自相,则辗转变易,无有尽时。因而舍无常而贪于常,是名心爱长寿。然诸法自相微密,变化无穷,因此,辛勤穷研几微动相,想要求得长生永寿之道,以期弃免三界内六道众生有形之分段生死(即四大假合之寿命长短,体质大小之生灭),而顿入三界外无形之变易生死(以心念之迁变、移易、起灭为生死),得细相寿命的常住。
2.现象:
在行人生起贪求长寿永生之心念时,即是定心不密,天魔认为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一).间接魔扰:
①.天魔派遣其魔眷——遮文茶、啖精气鬼——飞精附在人的身上,以其魔力,增长被附者的邪慧、魔力和辩才,使他能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经法。被魔所附之人,在突然有了邪慧、魔通和辩才时,不知道自己已经是天魔附体,反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 。
②.这种为魔所附着,具有邪慧、魔通和辩才之人,由天魔驱遣,随着贪求长寿永生的禅定行者之心念,来到他的面前,敷座而坐,讲经说法。
③.为魔所附着之人,在宣说长寿之术之前,会示现种种神变,使人以为他就是佛,而信从归伏:
A.魔人好说各方世界,他能自由往返,没有滞碍,或经历千里之遥,于一瞬间回来,为了证明他往返去来没有阻碍,还能在他方或远处取回信物,以资证明。(此是魔力诈现邪惑之相,非圣者及佛一证永证之神足通。)
B.魔人有时于某处一室之中,两壁相距离仅有数步之遥,他叫人从东边走到西边,其人急步快走,经年累月,也到达不了对壁。以上是魔现自己能行远若近,又以魔力使人有行近若远之感,其目的在显示自己已超越时空,所以于距离,可缩可舒,远近自如;于时间,可长可短,无有滞碍。
④.在魔人以魔力用神变让人对他起信不疑的时候,便又说:“十方众生,都是我的孩子;一切诸佛,都是我生的;一切世界,都是我所创造的;我是最初、最元始的根本元佛,是自然而成的佛,不是因为修行才证得的(此言拨无修证之事,以毁他人正行)。”(魔人口说他是一切众生、诸佛、世界的本源,而今犹存,可见其寿命之长,没有人能超过他,使人对他生起稀有难得,难值难遇之心,而当他是真佛现身,一心追随,听受其教化。)
(二).直接着魔:
①.天魔派遣他的魔眷——遮文茶、啖精气鬼——飞精附在贪求长寿永生之禅定行者的身上,以魔力增长他的邪慧、魔通和辩才,使他能滔滔不绝地宣说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此人不知自己已经天魔附体,反而认为自己已经证得无上涅槃 。
②.在他登座说法的时候,会以邪力、魔通示现种种的神变——情形同前③AB。……余同前④。
(一).天魔直接现身人间,惑扰行人,使令肝脑枯竭而死:
①.天魔有时候,可以不用附体于他人,而直接现身于人间,使贪求长寿永生之行者亲眼看见。天魔口里宣说似是而非的佛法,并称他有坚固不坏如金刚的长生不死之术,可以传授给行者,使他永生不死。此言正合贪求长寿者之心意,因而一心追随,听受其教化,迷不知返。
②.天魔有时候会现美女身(亦可附在美女身上,以魔力增加其吸引力)引诱迷惑行者,行者以为艳福天降,又自恃身体强壮,所以暗地里和他行男女淫秽之事。由于淫欲过度,在不到一年半载的时间.因精气被吸夺殆尽,所以血髓肝脑枯竭而亡。(欲求长寿、贪图证果,听信阴阳采扑之说,而行男女双修,性命双修者,易为天魔及啖精气鬼所乘,在身强体壮的幻觉之后,精气被吸啖竭尽,而短命殂死之下场,可为世人的殷鉴明镜,教内教外一切修行人,宜自儆之。)
③.为魔所惑之行者,及被魔所附之人,有时又会与魔对话,在别人看来,他好像在自言自语,又语无伦次,像是妖精鬼魅似的。但是追随皈命于他的人,都因天魔之力的迷惑,不知他已是天魔附体,仍然受其教化,盛行贪婪淫欲、败坏风俗、妖言惑众之事,终受国法的制裁。但是这些人因贪淫过度,在未受刑戮之前,就已经团精血干枯而命殒身亡!(喻魔害之酷速!)
3.果报;
(一)以戒勘验佛魔:
①.佛本无生死,但他应身于娑婆世界时,仍然要示现有生有死的现象,这就是他以身说法的意境——世间绝对没有不死的色身(肉体)——修行人如果在色身上下功夫,想求得色身永固,寿命延长,那最后的下场是让自己变成一个守尸鬼。报尽仍然要随业流转轮回,生生死死,不得自在。
②.末法的时候(现在就是),天魔下降,群魔乱舞、魔通、鬼通、妖精通、魑魅魍魉通,全被称之为“神通”。愚痴无智之人,为魔鬼、妖魅所役使而沾沾自喜,到处炫惑。佛弟子应当以三法印和佛戒来勘验他。
A. 三法印中,佛首先说:“诸行无常。”既是无常,有生必有死,怎能贪求长寿?又怎会有永生不死的长寿之法?
B.佛是离欲清净的,他教化弟子也是要他们远离男女淫欲。修清净梵行,以成就道业,脱离生死的缠缚。而魔是以贪欲为本的,所以在貌似持戒的假相之后,总有美丽的说辞,来掩饰其淫秽破戒的行为。行者遇此境界,千万要提起正念,把持清净戒体,才能免除魔鬼缠身之灾祸。
③.进修禅定者,在突然有了神通、辩才和智慧的时候,不能贪执、欣喜,要冷静地省察自己的修证历程,并以佛陀和圣者的证道轨迹来验定自己,凡有破戒、贪淫、多欲、言行不一、诽谤三宝等现象,或想求长生不死之法时,即是着魔的征兆,务必严持净戒,勤修忏悔,或诵戒,或称诵诸佛菩萨圣号,以佛力加持,避免魔鬼为害。
(二).魔害酷烈:
①.修习禅定之人、或学佛者,如果贪求永生长寿,容易被遮文茶、啖精气鬼附身,也容易遇到被这类魔鬼所附身之人;自己以魔力、邪智惑乱他人,也容易为他人的魔力、邪智所惑乱(详见现象栏),进而破戒行淫,毁坏律仪,也引诱他人破戒行淫、毁坏律仪,自他都受无穷之祸害。
②.这是隶属四天王管辖的遮文茶(嫉妒女,属夜叉)、啖精气鬼,尚未发护世之善心,所以受天魔驱遣,飞其精灵附于人身,惑扰行人;或利用行者定心虚明,忽起妄念之机会,吸食其精气,以资养魔躯。
③.天魔直接现身人间惑乱行人,口里宣称他有永生不死之术,使人弃正就邪,以坏行人之戒行慧命。
④.天魔现美女身,或附于美女身上,引诱行人破戒行淫,终因纵淫过度,未到自己的年岁,或一年半载,就精血肝脑枯竭而死。
⑤.被魔所迷惑或附体的人,在与魔鬼对话时,就像是精神官能失去正常运作的人,在自言自语一般;但因魔力的关系,仍然能摄持追随他的徒众,对他深信不疑。
⑥.在魔力撤除之后,其纵淫贪婪、败坏风俗的秽行被揭露,所以师徒皆受到国法的制裁(现世因果之华报),但因精气已被吸食竭尽,所以未受刑戮之前,其色身早已枯干殂殒(现世因果之华报),其神识则堕入无间(阿鼻)地狱,受无量剧苦(真正之果报)。
上述想阴十种魔境,是受阴已尽,为想阴所覆之禅定行者,于圆定心中,妄起贪求之念,天魔及其眷属,得便趁虚而入惑扰行人之状况。各魔眷之本习本因如后;
(一)怪鬼:贪求财物成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贪习,遇物生贪,附之成形。如依附草木,显异惑众。以无情而成有情,故名为怪鬼。
(二)魃鬼:贪求美色成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淫习,心爱游荡,遇风成形(故男女好色谓之风流)。所到之处,必大旱,盖因淫火炽盛,以致阴阳不调,云雨不成。
(三)魅鬼:贪求诳惑为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诳(欺骗)习,遇畜成形(显愚痴之义)。如狐狸、野干、鸡、鼠成精之类。此皆习气所致,因诳惑之人,心常横逆,故喜畜生之横身,附之而为魅鬼,以迷昧世人,令失正路。
(四)蛊毒鬼:贪求嗔恨为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嗔习,追忆过去,怀恨在心,故遇毒虫即贪,附之以成形。如附之于蟒蛇、蜈蚣等,而蛊害于人者。
魇寐(胜)鬼:贪求诬枉为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枉习,趣逐暗昧,遇幽成形。即遇幽隐暗昧、阴阳不分之气,附之成形,故常乘睡压人,魇其气息,此暗中逼人之枉习也。
(五)疠鬼:贪忆宿怨为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怨习,心存恶念,伺机报复,因此,乐见、乐为衰败之事,故遇衰成形。所到之处,散瘟行疫,令人衰败。
(六)大力鬼:贪傲为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空腹、高心之慢习(胜人之气习),遇气成形,名为饿鬼。以其慢人空腹高心之故,常受空腹(饥饿)之苦,有深入独处,不与众人为伍之习,故与贪求静谧者相感,年老成魔,具大威力,能深入远到。
(七)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贪罔(枉:即阴谋不轨之习)为罪,罪毕,由地狱出,仍依枉习,遇幽成贪,附之以成形,此属魇鬼类,以年老故,成山林等神,各专其权。
(八)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精魅、龙魅、仙魅、怪魅等:此类贪明为罪,罪毕,由地狱出,遇精即贪,附以成形,显灵异于川泽,名魍魉鬼。(贪明:即求神通之恶见,此类魍魉鬼之现身,实为求神通者作大棒喝。)
山海风河土五精:是天地间有大威力之精魅,能与正神分权,其力最大,各有统辖,威权自在,有正有邪,正者为神,邪者为精。
一切草木精魅:一切奇异草木,受天地之灵秀,盗日月之精华,日久成为精魅。
龙魅:如守天宫之龙,及守护伏藏之龙,窃天之灵,盗物之精,日久成为妖魅,能化为人形,作祟于人。
仙魅:仙寿终尽,再活为妖魅。或仙期已尽,形骸不化,为他怪所附,成为妖孽。
(九)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贪成为罪(即诈诱他人,贪成己事),罪毕,由地狱出、依诈称聪明之习,遇明成形(受日月精气而成形),属役使鬼类。
在日蚀、月蚀的时候,日(阳精)月(阴精)精华,直贯于地,地上之金玉芝草、麟凤龟鹤,得其气而久生毓秀,经千万年不死,变化成精灵,年老则成魔魅。
(十)遮文茶(嫉妒女)、毗舍(啖精气鬼):贪党为罪,罪毕,由地狱出,结党之习未忘,故遇人成贪,附之以成形,如关亡、阴差之类,名传送鬼,聚党诈财,犹吸取人及五谷之精髓。
(不能奉持清净五戒而修行者,纵有禅定、多智,死后不成正果,反而堕入魔道、神道、邪道……,沦为天魔、鬼神、精灵、妖魅等情形,因篇幅所限,不及详述,请阅天华月刊第一四五期《请来函电索取》。)
上列鬼神、妖精、灵怪、魍魉等众,皆是天魔眷属,受天魔驱遣。在行者修习禅定,定心不密(起心动念)的时候,乘机附着,或入其心腑,或附着在他人身上。以魔力神变,投行者之所好,引诱行者起信不疑,再以似是而非之言论,使行者破毁正知正见与清净戒法,而随其脚步,走入魔界。
邪魔常说:“学佛就是要自在,自在就是没有束缚,你们何必持戒,用戒来缚绑自己呢?来来!不必再装模作样了,不行淫,怎么延续佛种?酒、肉,也都是给人享用的,逍遥自在的享受吧!”诸如此类似是而非之邪说,不胜枚举。定力、智慧、道心不够的,听到这种论调,心灵上,立刻会有得到解脱的轻松快感(其实是魔力所持之幻觉)。此时戒律防非止恶的功能,被魔以邪说撤去,行者便肆无忌惮地纵情于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五欲之中,迷不知返;还以为自己已经证到真正的自在解脱之境界!殊不知,佛说解脱是建立在清净无染的戒行上;自在,是内心与尘劳(外境)无有瓜葛的宁静境界,而且自我生死的主权,确实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者,才是勇猛丈夫,才是真正的自在解脱。如果只是耍耍嘴皮子,以口头上的自在,行不守戒、不吃素(蛋不能吃,详阅天华月刊第一四五期)、好大喜功、贪求淫欲、物欲、声名……之实,而说自己已经证悟,是佛、是菩萨、是罗汉、是圣者……的大谎言,以自欺欺人,毁破自他戒行,破辱三宝者,要下地狱,比射箭还快!
当知佛说戒定慧三无漏学,是究竟的解脱道。其中戒学,是一切显密禅净之通法。一个修行者,不能奉持清净戒法,那他在众人面前所显现的定与慧,非佛教之正定、正慧,而是魔定、魔慧、外道定、外道慧、邪定、邪慧,纵能惑众于一时,实与了生脱死,修行证道,毫不相干。何以如此?佛陀在《大涅槃经》中说:“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必须深心修持净戒,若持是经而毁净戒,是魔眷属,非我弟子,我亦不听受持是经。”可见不能以甚深的虔敬心修持、奉行佛所制定的清净戒法者(一时环境因缘未具足者,但以惭愧心,战战兢兢,勇猛向守持清净戒法迈进者,不在此列)。佛陀说:“那不是我的弟子,是魔的眷属。无论他如何修行,绝对得不到究竟的开悟与解脱。”
对于戒,佛何以如此重视呢?因为“戒是一切善法阶梯,亦是一切善法根本”。不持戒,而能开悟,证大涅槃,那是魔说,非佛所说。
戒!是判定佛魔的最简便方法。所以佛最后教示弟子要“以戒为师”、“依法不依人”。凡是赞叹戒法,信受奉行戒法,庄严清净戒法者,即是善知识,应当时时亲近他,以他为师;反之,妙语如珠,哗众取宠,投人之所好,以俗法坏乱佛法,再以美丽的说辞诱人破戒、食肉、行淫,追求世间俗乐者.即是恶知识、是魔,应当速速远离!尤其在这个末法的时候,这种毁律误人,破戒破见之天魔(以贪婪淫欲为本)及其眷属,普遍下降于人间,混迹于佛门,或现出家修道相,或附于人体,或亲自现出种种形相,都说自己已经证得大涅槃,成就佛道;却暗地里赞叹淫欲,潜行污秽之淫行,破坏佛所制定的戒律,嗔喜无常,揭人稳私,诽谤三宝,引人入魔入邪。凡具正知正见之佛子,欲报佛恩者,皆当恪遵佛陀的教诲,由近而远,由国内而海外,广为宣扬流布禅定中的各种魔境,使令众生熟悉、觉知,而能临境不为魔鬼所恼乱、迫害,顺利地超出生死的缠缚。这是一切佛子护法卫教、慈悲度众,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楞严经》五十重阴魔解(4/5)
——走向佛陀的菩提正道
肆、行阴魔
〈一〉.总言行阴十邪计
修行禅定之人,想阴尽时,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无外魔)。但是行者仍未彻了十二类生生灭之本元由绪(受命之别相),故于定中所见,生起种种邪妄之计执(心魔),而坠入外道种种偏邪的知见之中,迷惑了自己的菩提正觉之性。欲求佛果,反坠外道,岂不令人扼腕!此种微细思虑之生灭,实非“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一言所能喻。故知,菩萨行者欲树立佛陀正知见之法幢,欲成就佛果菩提者,对此心念上之微细计执、邪妄,及虚无之外道戏论,不能不钻研明判,以成就舍邪归正,自救救人之大业。若舍此明明白白,一生足以成就之光明大道不行,偏偏另辟险径,待妄计魔境袭来,无法招架,坠入魔窟,则属自作孽,岂是佛之不慈!
今列行阴十计之总名,以为表解之始:
一、初计圆元,堕无因论。
二、计执圆常,堕遍常论。
三、计自他,堕常无常论。
四、计分位,堕有无边论。
五、计知见,堕遍计虚论。
六、计无尽流,堕有相颠倒论。
七、计过去阴,堕无相颠倒论。
八、计现存去灭,堕俱非颠倒论。
九、计后后(最后身)无,堕断灭论。
十、计后后有,堕涅槃论。
以上十种狂解,不出断常空有,前五项属断常,后五项属空有。第一属断见,第二属常见,第三断常双计,第四、第五断常双计充而广之;第六执有,第七执空,第八空有双非,第九推广毕竟断空,第十推广毕竟滞有。若更以空有摄入断常,仍为断常二见而已。
〈二〉.行阴十邪计解(属于心魔,是行者于定中生种种邪计,非有外境魔事之惑扰)
一.妄计圆元·堕本末无因论
1.业因:
(一).想阴尽:
进修禅定之人,能够透过前述想阴十境;或始终不起爱求;或魔来便能觉知,不坏本修,久之想阴境象自破。行者仍然继续精研进修,动念与浮想消除,是名想阴尽。
(二).行阴生相:
想阴尽,则影相、妄境不生,梦想消灭,觉明心中,清虚寂静,无复粗重之五尘影事。因此,性天晴朗,观诸万物,同一体性,无所去取,如明鉴照物,物来影现,无所留滞;物去则空,无有痕迹,不过虚受其照应而已,了无昔日执取、计着之习气。此时唯有纯一不杂之真性,因此,一切众生生灭之根元(总相),披露于其中。
(三).得见生基:
行者得见十二类生生命的同分生基(总相),即无始习气,因为如来藏中,本具之种性,若无习气之缘相熏,则无能生之种子起诸现行,是故习气为众生之生基。此生基流光清扰,一念初动,能生十二类之身根,是根身转变发机之处。唯因行者之行、识二阴犹在,故不知十二类生各各受命之原由头绪(别相)。
(四).妄起计执:
行者想阴破后,分别不起,真精已凝,妄想消灭,是故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因此,行者得能专精穷研十二类生各各受命的原由头绪。行者从本身类中,生命之元已露者下手研究。观得行阴迁流,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是十二类生生灭的枢机。因行者尚未彻见生死的本源,所以处此行阴妄境时,心中生起计度执着,由是坠入外道二无因论中。
2.现象:
(一).见本无因:
①.进修禅定之行者,色受想阴已破,行阴现前,所以一切万有的生灭总相显露。行者乘着定中眼根清净八百功德之力,能观见八万劫内,所有众生,都是随着善恶业行迁流不息,舍生趣(投)生,生生死死,莫能自止的轮回不已;但是八万劫以外之一切,则渺冥莫辨,毫无所见。
②.行者因为八万劫以外之事观察不到,又不能省察这是自己的见量有限,就妄自生起如下的见解:这些世间,十方一切众生,都是本来无因而自有的。
(二).见末无因:
①.行者于一切法,溯本穷源,既以“无因”为一切众生生灭之根元,又见八万劫中,人自然生人(无人生其他物类之事),鸟自然生鸟,乌鸡不用染,一生下来就是黑的,鹄鸟不用洗,一生下来就是白的,人和天人本来就是竖形而立,畜生本来就是横伏而行;这种种情形,八万劫来没有改变,自然而然的,没有什么因由。
②.行者观得八万劫来,众生的生像,没有什么改变,因此,行者就以现前之相况,用以推想未来,审辨过去。行者以有限的观力,观得八万劫前,十二类众生,没有从菩提之因性而生起的,就以本来无因,推知末后亦无因,而起如是邪计:八万劫前,十二类生,既无菩提前因,焉有菩提后果?所以逢人便说:“今日的一切物象,都是无因自有、无本无末的,尽未来际,亦复如是。”
3.果报:
(一).由于行者的观力有限,只见八万劫内,众生生死的同分生基,无法彻知众生生灭的个别由绪,于是在生元(本)及现前假相上妄起计执。凡是其观力所未及,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者,便以无因自有为断语;又以现前众生的生像未变,而自以为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因此,渐渐步入外道“无因论”的理念之中。
(二).此“无因论”者,认为宇宙万有的根本,是冥然无因自生的,一切万有的现象,都是自然的规律;不知道一切善恶,都是依业而起的,更不知道人是因持五戒而生,菩提正果是因修道而成。修禅定之行者的思想,因为偏见计执的关系,不知不觉地与这种违理背正的外道邪见——认为一切都是无因自有的——相契。因此,亡失了正遍知觉,惑乱迷失了自己的菩提正觉之性,并且遗留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者,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二.妄计圆遍常住·堕心境、四大、七识、想尽遍常论
1.业因:
(一).行者想阴破后,分别不起,惟一精真,无诸散乱。行者进入如此凝明精真的禅定境界,妄想已消,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因此,得以穷究十二类众生受命的原由头绪(别相)。
(二).行者观察行阴幽隐轻清之微细动相,为圆扰群动之元,根尘生灭之本。殊不知此周遍相续,是行阴迁流、生灭之相(无常),而妄起计执,以为这就是真正的“圆遍常住”。由于如此的妄计执着,所以堕入外道四种遍常的邪论之中。
2.现象:
(一).妄计心、境遍常:
①.行者穷究心(内六识)、境(外六尘)之本元,因不知道心性境性是共相种性,由来共成,皆从因缘所生,不是有什么因由使然,而一味地追求其本元。
②.心、境二法,原本浅显,故行者虽得穷究,其见量仅二万劫。行者得见二万劫中,所有众生,生来死去,循环相续。此种生死共相,二万劫来,无稍变更,所以行者推想:内心、外境、虽常分散,而心、境之性未曾变更散失。因此计执心、境是圆遍常住,永恒不变的。
(二).妄计四大遍常:
①.行者穷究四大(地水火风)之根元,见四大为一切法之种,其体性周遍法界,无来无去。
②.行者依此修习,能见四万劫中,一切众生四大和合之身相,虽有生来死去之生灭现象,但四大之体性却恒常不变。因此,妄自计执四大是圆遍常住,永恒不变的。
(三).妄计七识遍常:
①.行者穷究四大和合之六根,此六根因有末那识执受,所以从无始以来,不散不失。末那(第七识)执持所受之四大,以为我体,处于心识之中,其恒审思量,为众生生死之本元由处,从始至终,其生年最长,无有变更,故曰末那性恒常(以一生死末那所存之时间而言)。
②.行者依此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生灭循环,而末那识未曾散失,是故行者认为末那,本来常住。如此穷究末那不失之性,而妄自计执末那是圆遍常住,永恒不变的。
(四).妄计想尽遍常:
①.行者想阴本元已尽之时(不同于平常之一时歇想),即起了错谬的邪思,他认为:一切生灭的根理在于想,今想已尽,一切生机更无流止运转(即生机已歇)。
②.所以行者认为生灭之元的想心,今已永灭,虽未证得不生不灭,而情理之中,自然已成不生灭;即依此邪思,推广不生灭之理,而妄自计执想尽即是圆遍常住,永恒不变。
3.果报:
(一).上述四种妄计,第一是依缘生法,而妄计“心、境”圆遍恒常,第二是依四大种,而妄计为常,第三是依七识心,而妄计为常,第四是依无明,而妄计为常。以上四种法,本来无常与不常,纯是行者妄起计执,故自堕落外道邪见之中。
(二).行者由此计执,亡失正遍知觉,坠入外道圆遍常住论中,惑乱迷失了自己的菩提觉性。并且遗留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者,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三).《大智度论》云:诸法不应执常,不应执无常。妄执一切法是遍常不变者,则无罪无福,无所伤杀,无缚无解,亦无涅槃;妄执一切法是无常,即是断灭,则无罪福,无增损功业,亦无因缘果报。此皆足以惑乱菩提真性,行者临此细微念头之生灭,佛魔立判之际能不小心谨慎吗?
三.妄计自他·堕常无双计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更深之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故行者得以穷究十二类生,生死之本元由绪(别相),所以行者细密观察幽清扰劫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之由绪,故于自己及一切万法人事起了妄执计度之心。因此,失却正遍知觉,堕入外道四颠倒见中。(行者自认为想阴已破,生性已灭,故于己计执为常;于他人及一切二边法,因想阴未破,生性未灭,故计执为无常。)
2.现象:
(一).于自他妄计常无常:
①.行者观妙明真心,所缘四大种,周遍十方,所以能缘之心,亦遍十方。
②.在这甚深禅定之中,六尘粗重影事不起,四大种性湛然,行者不了此四大种湛然之性,乃生死之本元,而计执以为是神妙之我。
③.行者以为此“神我”周遍十方,十方众生,在我心中,自生自灭。因“我”周遍不灭,故妄执计度为“遍常”;因众生生灭不已,故于众生妄执计度为“无常”。
(二).于国土妄计常无常:
①.行者运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此诸国土随众生业报迁变,皆有坏时。但坏不是十方国土全部坏,行者未能彻了,但见其坏者,便计执为无常种性,见其不坏者,就计执为究竟常住。
②.或于一世界中,三禅天以下,为劫(坏劫时火水风三灾起,毁一切有情及器世间)所坏者,计执为无常;四禅天以上,劫所不坏者,便计执为究竟常住。
(三).于心计常无常:
①.行者观察己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集聚而成国土,国土有成坏,微尘无成坏;故知我心流转十方,遇缘而成一切众生(心本无相,因境而显),众生有生灭,我心无生灭、无移改;心虽无生灭,而流转之力,能令所成之身生生灭灭。行者因此计执:我心不坏,故是圆遍常住;从我心中,流出一切生死之法,即是无常。
(四).于五阴计常无常:
①.行者色受想三阴已破,故计执为无常;见行阴流转不息,故计执为遍常。
3.果报:
(一).由于行者妄自计度自他、依正及色受想行阴等,是常、是无常(在理体上,当属舍断灭而取遍常之邪计边见),由是颠倒妄见,所以亡失正遍知觉,堕入外道四颠倒见中,惑乱了自己的菩提正觉之性。并且遗留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者,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更厉害的吗?
(二).《大智度论》云:诸法不应执常,不应执无常。妄执一切法是遍常不变者,则无罪无福,无所伤杀,无缚无解,亦无涅槃;妄执一切法是无常,即是断灭,则无罪福,无增损功业,亦无因缘果报,此皆足以惑乱菩提真性,行者临此微细念头之生灭,佛魔立判之际,能不小心谨慎吗?
四.妄计分位·堕有边无边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更深之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故行者得以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由绪(别相),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幽隐轻清之微细动相,为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之由绪,故于一法上起了过去、现在、未来三分位的妄计执着,由此,坠入外道四种有边论中(有边包含有有边、有无边,故兼含无边之义)。
2.现象:
(一).半有边半无边论:
行者于禅定中,起如是邪计:生身之本元,从体起用,流转不息,即是现在法。进观过去者,不复再来,未来者,现在不可得,故计执过去、未来为有边际;唯有现在心,念念相续,无有间断,所以计执现在是无边际。
(二).以见闻计有边无边:
行者观外境界,于八万劫内,见有众生及一切法,观八万劫外,则冥然无所见。无见闻处,则无界限可分,故妄自计执为无边际;有众生及一切法处,界限分明,故妄自计执为有边际。
(三).于自他计有边无边:
行者自谓已破想阴,我心遍知法界,所以妄自计执我心无边际。彼法界一切众生,皆现于我心之中,而我不见彼众生之知性遍于我心,故知彼一切众生之知性不周遍。以彼一切众生知性不周遍故,计执为有边际。
(四).于五阴计有边无边:
现前之身,五阴(色受想行识)合成,行者于已破之前阴,计执为有边,于未破之后阴计执为无边。此一身中,五阴有破、有未破,所以计执一身半生半灭。由此妄自计度:世间一切众生,及一切物象,都是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3.果报:
于一法妄计有无,自非正见,故失却正遍知觉,坠入外道有边无边论中,惑乱自己的菩提真性。并且遗留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五.妄计知见·堕遍计虚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行者欲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之本元由绪(别相),故依定中所知所见之动元,妄生计度、执着,因此,坠入外道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无之戏论中。
(不死:不死于一处也。或是或非;不死于是,亦不死于非,故语言滑稽,捉摸不定。)
2.现象:
(一).八亦矫乱(变恒、生灭、增减、有无)
①.修习禅定之行者观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行阴),迁变流转,忽生忽灭,故计执为变;见其生灭相续不断,故计执为恒。
②.见现前所见之境,计执为生;不见过去之境,故计执为灭。
③.见相续之善恶业因,生生不已,故计执为增;见业因正相续中,前业渐渐消殒,故计执为减。
④.见一切万物各各相生,故计执为有:见一切万物消亡之处,又计执为无。
⑤.以上八种(变恒、生灭、增减、有无)不死于一处之邪思,实是矫乱妄计,因为一切法,依理观之,实是一法而已,以分别心见之,则见种种差别。此种于生处见有,亡处见无之矫乱计执,与佛经中“亦有亦无”,双遣二边,显中道之义不同。
⑥.此类行人,凡有来问他修证之义者,则答:“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以如是模棱两可之二边互相矫乱,使生不成生,灭不成灭;有不成有,无不成无;增不成增,减不成减,令来问者,遗失生灭之章理句义。
(二).唯无矫乱:
修习禅定之行者谛观其心,见生心中无灭心,灭心中无生心;乃至增心中无减心,减心中无增心,故曰:“互互无。”若生中有灭,则可舍生证灭,今生灭互互无相融之处,故无所证也。所以对一切来问法者,唯答一“无”字,即以无所证为究竟也(此属外道计执四种无的异相计无,非真究竟也)。
(三).唯有矫乱:
行者谛观其心,生有生处,灭有灭处,乃至增有增处,减有减处,故云:“各各有处。”因有处故,有得证之事。所以对一切来问法者,唯答一“是”字(其意谓:有处,无非是心),除“是”之外,无所言说。
(四).有无矫乱:
行者有无俱见,于一法上双见有无,如一本生二枝,其境已分枝,则能观之心亦已昏乱,乱则不一,无有主宰。凡有来问法者,则答言:“亦有即是亦无,因为有有,必定有无。”又说:“亦无之中不是亦有,因为已无,则不能再有。”如是虚妄断灭之见,加以有无夹杂,是非浑合,一切矫乱,何是何非,无所适从!
3.果报:
行者因这种虚无矫乱,不死于一处,有无是非混杂的自计度,所以失却正遍知觉,坠入外道四种不死于一处之颠倒邪见之中,迷惑了自己的菩提真性。并且永遗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六.妄计无尽流·堕死后有相颠倒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行者欲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之本元由绪,故于行阴相续迁变之无尽流中,生起我及我相之虚妄计度。
(三).行者认为色受想,是过去之我相,行阴是现在之我相;又色受想阴已过去,如死后之我相,行阴现在,如生前之我相。
(四).这种于我生起有相的虚妄计度,与外道死后有相之四种计执相同;是故行者坠入死后有相之颠倒论中。
2.现象:
(一).外道于色受想行四阴起计执:
①.从“色”阴妄生计度:谓此色身,即我之识性,故坚固保护,令勿散失。此妄自计执色是我。
②.从“受”阴妄生计度:谓我识性遍圆,含摄一切。或妄计我大色小,故色在我中,色为我所有。
③.从“想”阴妄生计度:谓想心起,则所缘之境亦起;想心灭,则所缘之境亦灭,故境色是随我回旋往复的;或妄计离我有色,色我并生,所以说色属我所有。
④.从“行”阴妄生计度:谓此色身生灭变异,相续不断,我亦随于行阴中流转相续
。因此生起色大、我小之妄计,认为我在色中,故随色流转。
(二).以上四种妄计,是四种外道所执,不是一人同时具有上述四项。这四种外道,都是因见生前有相,而计执死后亦有相。相即是色、我之相,色受想行四阴中,皆具有我相、色相共成八相,生前八相,死后八相,共成十六相。
(三).行者在此行阴未尽之际,谓烦恼无尽,菩提无尽。今烦恼未尽,菩提未圆,是故烦恼、菩提二性并驱。殊不知烦恼、菩提,是对待而起,皆非实法,而计执破色受想,即破烦恼;烦恼破,则菩提生,故烦恼是生前的有相,菩提是死后(烦恼破)的有相,因此成为死后有相论(即人死后,四大分散,人我相空,法我相不空)。
3.果报:
由于行者有上述种种的妄计执着,所以在五阴之身妄起死后有相之邪思。实则自性中,本无死与不死,亦无相与不相;行者妄自计执,因此亡失正遍知觉,坠入外道死后有相之颠倒论中,惑乱迷失了自己的菩提真性。并且遗留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七.妄计过去阴·堕死后无相颠倒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行者欲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之本元由绪,故于先前已破之色受想三阴上妄生计度。
(三).行者认为色受想阴相已破,现前且无其相,死后焉得有相?由此妄计,故坠入外道死后无相颠倒论中。
2.现象:
(一).行者于色受想行四阴计无相:
①.色为身形之生因,今无色(色阴已尽),故身形无生因之处。
②.想为妄心之系缚处,今无想(想阴已尽),故心无所系缚。
③.受,心领纳外境,境连缀于心,今无受(受阴已尽),故内心、外境各别,无复连缀。(人之有知,异于草木之无知,乃在于人有受想。)
④.行者综观色受想三阴之相已消散,纵有现前行阴之生理,而无受想连缀,则无知觉,岂非同于草木?其意是:行阴虽在,无受想之认知感识,谁知其在?因此,行阴有相亦如无相。
(二).行者于身质计无相:
①.行者认为现前之身质既然无相可得,死后焉得有相耶?依此勘辨比较,而得死后无相之定论。如是生前(色受想行)四无相,死后四无相,循环反复,而有八相。(即色受想行四阴中,色法之相,生前四无相,死后四无相,共八相,较前少八我相;前项是计执四阴中各有我相、色相,生前死后,共有十六相。)
②.行者从现身无相,死后亦无相,由是推知生死是空,涅槃亦是空,既无因,亦无果,一切徒有虚假名字,都无实义。或起如是大邪见:即现前身形是空,将来佛果亦空,转识成智,转生死成涅槃,皆是空,是假名而已。生如是断灭见,豁达空,拨无因果,莽莽荡荡,自招无量祸殃。
3.果报:
行者妄自计执色受想行四阴,生前死后无相,即非正觉正见,故亡失正遍知觉,坠入外道,以断灭为究竟,迷惑了自己的菩提正觉之性。这是第七外道,于五阴中创立死后无相之颠倒妄论。并且永遗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八.计现存去灭·堕俱非颠倒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行者欲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的本元由绪(别相),故于现存之行阴,起有相之妄计,于已灭之色受想阴起无相之妄计。
(三).行者于色受想行阴中,计执有,又计执无,故有不成有;计执无,又计执有,故无不成无,是为自体相破!行者如是妄自计执,故亡失正遍知觉,坠入外道死后俱非之中,生起有无俱非,自心颠倒的邪妄知见之中。
2.现象:
行者于五阴妄计有无俱非:
(一).行者从已灭之色受想,观现前行阴之有,则色受想,名为非有。
(二).从现前行阴,观已灭色受想之无,则行阴名为非无。
(三).行者依前述邪思,从生前推之于死后,循环研究五阴界,有八种俱非之相:即有、非有
、无、不无,生死循环,反复而成八相。行者有此邪见,故随得一种所缘之境时,皆言死后有相无相。
(四).行者又观行阴迁流变化之性,心发通悟,自认为“知一即知一切法”。并依循前述之邪思推知:一切法有而非有,无而非无。因此,起有、无俱非之颠倒见,以致已灭之虚无,现存之实有,皆失其一定之处所。
3.果报:
由于行者尚处于行阴未尽,识阴不明的昏瞢之际,故有、无俱不可以言语道说;而行者却妄自计执生前非有非无,并且推之死后有无俱非。由是计执,故而亡失正遍知觉,坠入外道,死后有无俱非之颠倒邪论中,迷惑了自己的菩提觉性。此是第八外道,于五阴中立有无俱非之颠倒妄论。并且遗留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九.妄计后后无·堕断灭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行者欲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之本元由绪 ,所以妄自计执此身灭(死)后归于无,乃至最后身(后后身)灭,亦归于无。即五阴之身,不论前后身,死后毕竟归于无。
(三).由于如此的妄自计执,故坠入外道七断灭论中。
2.现象:
行者妄计五阴身死后断灭:
(一).行者妄计现在之五阴(色受想行识)身,死后归于断灭。
(二).行者妄计初禅天(已离欲),天中报尽,死后归于断灭。
(三).行者妄计二禅天(已离苦),此天报尽,死后归于断灭。
(四).行者妄计三禅天具大随顺,身心安稳,得无量乐(极乐),此天报尽,死后归于断灭。
(五).行者妄计四禅天(苦乐双舍),四空天(心色双舍,极舍),此二天,天身报尽,死后归于断灭。
(六).行者由现前人身,而欲界天身,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空(天),由是循环,穷尽七种五阴身相之边际,皆与现前之五阴身同,身后毕竟消灭,无复更生,是为三界七种断灭见。
3.果报:
以上妄计五阴身,死后断灭,不复更生,虽有七种不同之身相,但五阴身实则一身而已;死后断灭,不复更生亦同一邪思。行者因此中任一邪思皆能引发上述之颠倒妄论,亡失正遍知觉,迷惑了自己的菩提觉性,坠入第九外道,于五阴中妄立死后断灭之邪论。并且永遗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者,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十.妄计后后有·堕五涅槃论
1.业因:
(一).行者进入甚深禅定,凝明精真,妄想消除,十类天魔不能得便惑扰。行者欲穷究十二类生之生死本元,因此,细密观察幽清扰动之元。
(二).行者观察行阴,是圆明心中的扰动之元。因自己尚未彻了生命的本元由绪,因此,于五阴身尽后,生起另有清净依处之妄计。不但妄计此身尽后,有净依处,乃至最后身尽后,皆有净依处(常乐我净,即涅槃也)。
(三).由于如此的计执,所以亡失正遍知,坠入外道五涅槃论之中。
2.现象:
五阴中,五现涅槃之妄计:
(一).行者以此身死后,生于欲界天,即以为这就是舍妄归真的清净依止之处(涅槃)。
(二).行者想阴破,圆定发明,初得天眼,远近皆见,内外通明,因此,心生爱慕,遂计此境为胜妙清净之依处(涅槃)。
(三).或以初禅,初离欲苦,性无忧恼,即以初禅天为安稳净妙之依处(涅槃)。
(四).或以二禅,离苦已远,苦心亦离,即以二禅天为安稳净妙之依处(涅槃)。
(五).或以三禅,身心之苦皆离,得极喜悦、大随顺,即以三禅天为安稳净妙之依处(涅槃)。
(六).或以四禅,不仅无苦,亦复无乐,苦乐皆无,三灾(火风水)不到,不受轮回,无生灭性,即以四禅天为安稳净妙之依处(涅槃)。
(七).以上五处(欲界天、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皆是有漏之天,生灭之处,非不生灭处,行者迷而不知,妄作安稳无为,不受轮回之解。如是循环,辗转推求,乃至有五处究竟涅槃,安稳净妙之依处。
3.果报:
(一).行者本处下界而观上天(上列五处),故皆有安稳净依之相,其实非真涅槃也。然行者迷而不识,于欲界天、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天五处,妄自计执有涅槃之相。实则此五相是五阴破后之相,非佛之究竟涅槃。
(二).由于行者于有漏天,妄自计执为安稳净妙之依处,无有生死轮回;因此,亡失正遍知觉,坠入外道五涅槃论的颠倒妄计之中,迷了自己的菩提觉性。且永遗邪见,误导后世众生;其为害正道,斫法身,伤慧命者,有比这种知见、思想的误导、污染还厉害的吗?
上述十种妄境:
(一).第一外道,本末无因论:
行者于定中,能见八万劫内,所有众生之生灭轮回,他于自己所观之境起计执,认为八万劫来,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没有因由的;八万劫之前、八万劫之后的因果律动,他既观察不到,便加以否认。以此邪思类推,一并否定修证之事,因而坠入外道本末无因论中。此邪见,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二).第二外道,圆遍常住论:
行者于心境、四大、七识、想尽,妄起计执之心,认为是圆遍常住,永不变更的;殊不知此皆因缘所生,一有妄执即属边见,因而坠入外道圆遍常住论中。如此计执,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三).第三外道,常无常双计论:
行者于自他、国土、心与众生、五阴,妄起常、无常双计之心,因而坠入外道常无常双计论中。如此邪见,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四).第四外道,有边无边论:
行者于分位(过去、现在、未来)、见闻、自他、五阴,妄起有边际、无边际之计执,因而坠入外道有边无边论中。如此邪见,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五).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无论:
行者于一法中,妄起变恒、生灭、增减、有无,乃至唯无、唯有、有无双计之矫乱邪思,因而坠入外道遍计虚无之戏中。如此计执,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六).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行者于现行之色受想行阴妄计有相,并起死后有相之计执,因而坠入外道死后有相,心颠倒论中。如此计执,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七).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行者于色受想行阴及身质,妄计无相,并起死后无相之计执,因而坠入外道死后无相,心颠倒论中。如此计执,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八).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无俱非,心颠倒论:
行者于色受想行阴,妄计有无俱非,并起死后有无俱非之计执,因而坠入外道有无俱非,心颠倒论中。如此邪计,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九).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行者于人、欲界天、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空天七处,妄起五阴身,死后断灭之计执,因而坠入外道死后断灭,心颠倒论中。此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十).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行者于欲界天、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五处,妄起涅槃真处之计执,因而坠入外道五现涅槃,心颠倒论中。此实是自、他菩提道上的大障碍,行者岂能掉以轻心,而不谨慎观照呢?
上列十项皆是行者行阴与用心交互作用所现之邪计狂解。因为行者迷惑于妄境,以妄境为正常,所以,虽入正受,仍不能思量、辨别境界为是为非,故以迷惑为开悟,执虚妄为真境,并且造下已经证圣位之大妄语,终堕无间地狱。职是之故,行者于三昧中之见境,无论是正是邪,一概不得贪着,凡有贪执,即远正念,必成魔境。
想着外境,于想阴上用心计度,便有心外之天魔来惑扰;行阴是自体的迁变流转,不着外境,所以于行阴上用心计度,不遭天魔,而堕自心之魔。
自心而言魔者,心即六识心;破受想二阴,即破六识枝见心。行阴中本无此枝见之心,由于在行阴上用心起计,故令枝见心复生,为行阴作障碍,故名心魔。此从行阴退入受想阴中,故曰坠入外道,欲升反坠,故名心颠倒。故知于行阴用心起计执,心魔即起,邪思邪见、狂解亦起;因此,行者当令自心勿有所祈求,即不于行阴上用心求得,或有所得,亦不得以为究竟,则魔事不成。此是觉路之指南针,大觉世尊之清净标指也。
附录:行阴魔原文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第十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 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河山,如镜鉴明,来无所粘,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唯一精真。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末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便精研,穷生类本。於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於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於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只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鹊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为无常。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灭;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於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馀,无所言说。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馀,无所言说。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後有相,发心颠倒。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皆计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由此计度,死後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有相,心颠倒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後无相,发心颠倒。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後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宇,究竟断灭。由此计度,死後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无相,心颠倒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自体相破,是人坠入死後俱非,起颠倒论。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如是循环,穷尽阴界,八俱非相,随得一缘,皆言死後,有相无相。又计诸行,性迁讹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虚实失措。由此计度,死後俱非,後际昏瞢,无可道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後俱非,心颠倒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後後无,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七断灭论。或计身灭,或欲尽灭,或苦尽灭,或极乐灭,或极舍灭;如是循环,穷尽七际,现前消灭,灭已无复。由此计度,死後断灭,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断灭,心颠倒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後後有,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五涅槃论。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圆明,生爱慕故;或以初禅,性无忧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极悦随故;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隐,为胜净依,如是循环,五处究竟。由此计度,五现涅槃,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斯悟。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必须将如来语,於我灭後,传示末法,遍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护,消息邪见;教其身心,开觉真义,於无上道,不遭枝岐,勿今心祈,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楞严经》五十重阴魔解(5/5)
——走向佛陀的菩提正道
伍.识阴魔
〈一〉.总言识阴十邪解
行者色受想行四阴已尽,生死之根本已断,得见十方十二类生受命之本元由绪(别相)。此十二类生之生因,皆由无始之一念妄动,执取外境所成,故知十二类生同一体性。唯因识阴未尽,所以虽知此事,但未能了了分明,因此,仍不免计执而起诸邪见狂解。
一、行者计执有因所因之可见,故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成其伴侣,生外道种。
二、行者以非能为能,故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成其伴侣,生我遍圆种姓。
三、行者以非常为常,故堕常非常执,自在天成其伴侣,生颠倒圆满种姓。
四、行者以无知为知,故堕知无知执,婆吒、严尼(皆是外道)成其伴侣,生颠倒觉知种姓。
五、行者以无生为生,故堕生无生执,迦叶波、婆罗门成其伴侣,生颠倒化元种姓。
六、行者灭有依,依于无依,归于无所归,故堕归无归执,无想天成其伴侣,生断灭种姓。
七、行者坚固自己的身形不舍是贪,而身形幻化无常又非所贪,故堕贪非贪执,阿斯陀仙成其伴侣,生妄延(不应延而延)种姓。
八、行者留滞尘劳,享受欲乐,本是非真,执以为真,故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生天魔种姓。
九、计精应心,即行者计执出世因果为胜,故舍世间因果而证灭修道,并停留于寂灭之化城即心满意足,自谓所作已办,生死已了,不求前进,故堕定性声闻,生缠空种姓。
十、计圆觉心,即行者悟彻缘起之理时,便以此为究竟涅槃,不再前进,故堕定性辟支,生觉圆明(自了生死),不化圆(不利益众生)种姓。
谚云:“行百里者半九十。”进修禅定之行者,色受想行四阴已尽,进入识阴区宇,在修道的进阶上,还只是在半路而已!
佛说:“一切唯心造。”佛法是心法,一念计执即堕外道。行者本修圆通(正定),趣向涅槃,今因一念之微,堕入外道或声闻、缘觉种姓之中,不得究竟圆满,实属功亏一篑。但是,有多少修行者,已由正途堕入外道而不自知!因此,天华特刊布禅定中的各种微细魔事境相,以为佛子之明鉴,用以自照觉他,并期读者能函电索取,广布流通,或赠教友同参,或予道场有缘,皆能弘转法轮,卫护正道,直抵于成。
〈二〉.识阴十邪解(属见魔——邪见狂解)
一.因所因执,娑毗迦罗为伴,生外道种
1.业因:
(一).行阴尽:
进修禅定之人,于行阴境界,始终不起计执,或起计执便能够觉知观照,继续自己的本修,久之,行阴境象自破。
(二).识阴生相:
行阴迁流,是世间一切生灭法之根基,是一切众生共同分段(生死)身之生机(总相);今行阴已尽,则受生之理亦尽,生死停歇。因此,扭断六道轮回之路,不复更续牵引受生之因。行者此时内外湛明,六根虚静,不缘外尘,六根不再随着六尘境界奔驰放逸。因根尘不黏,故无能入之根,无所入之尘,已达入无所入之境。
行者因行阴已尽,受生之理已穷,所以能深达十方十二类生受命的根本元由(别相)——由无始一念之妄动,执取外境而成。此执取之念,是十二类生受命之生因(别相)。行者观此能执所执之本元,实无诸类之相,故知十方十二类生同一体性;但因识阴未破,所以虽知有此事,仍未能了了分明。
(三).妄起邪执: 行者虽然已尽色受想行四阴,还成识之本相,但是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产生了因所因之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此时六根之隔碍已经销熔,于六根通邻之时,则六尘合一,十二类生同归一体,故与十方诸类通觉。一切众生同归一觉,所以无人我之隔碍;一切众生觉知之心,既能通达吻合,则万法圆融,成为一识。所谓惟此一识是实,此识能知诸法圆融之元体,为一切众生之本元(因),是色受想行(所因)之归宿。行者因此生起前四阴是幻妄无常,此识阴是真实常住(真常因《种子,能生前四阴》)之邪见。
(二).行者认为识阴是能生色受想行四阴之因,色受想行四阴,为识阴之所因,所以堕入因所因(有因所因之可见也)之计执、邪见之中。
(三).此种邪见与黄发外道(娑毗迦罗),以“冥谛”为究竟归依处之计执相同,故相感而为伴侣。行者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无生之正知正见。
(四).娑毗迦罗,亦名黄发外道,观八万劫前,冥然无知,故以冥为谛;八万劫后,一切诸法俱从此生,故计执冥谛为因,一切法为所因。行者之执见与此相同,故相感而为伴党。
3.果报:
立所得心,堕生外道种姓:
行者认为凡夫迷失真常心,依法修行,有真常心可得。今识阴现前,即为所得心;以识阴为修行归真之结果,即是所归果。不知圆通即是无始无终,涅槃亦无去来、无生灭;今有所归(有终),有所得(有生),即与圆通相违远,与涅槃背道而驰,自断佛种,堕入外道种姓之中。
二.能非能执,摩醯首罗为伴,生我遍圆种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生起能非能的邪见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于行阴尽,识阴显露之时,揽取寂灭未圆之识阴为自本体(能执)。还认为:尽虚空,遍法界,十二类众生皆从我身中流出(识体为能流出,世界众生为所流出)。即我能生众生,众生不能生我,故我为能,众生为非能。
(二).在识阴将破之时,实见“我能流出一切众生”,是一种过渡的境相,不得以为究竟;但行者妄执此境,故堕入能非能(以非能为能也)之邪见计执中,为摩醯首罗(大自在天、大慢天)之伴侣,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绝诸对待的正知正见。
(三).摩醯首罗,居色界顶,诸天之尊,外道所宗,能现无边身,与行者“我能流出一切众生”之邪见计执相同,故相感相伴。
3.果报:
立能为心,堕生大慢天,我遍圆种姓:
行者认为我能为一切众生之因心,我能成一切事果;总之,我为一切众生之心,我能成能为一切众生之事果,除我之外,一切众生无心,不能成办一切事果。通盘皆以我为能,余皆非能(大我慢),故与圆通相违远,与涅槃背道而驰,自断佛种,堕入大慢天,我能周遍法界,我能圆具众生之我遍圆种姓之中。
三.常非常执,自在天为伴,生颠倒圆满种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生起常非常的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已将生灭归于寂灭,故以寂灭为所归依处。又怀疑自己的身心,是从寂灭中流出:十方虚空,亦从寂灭生起。故寂灭是一切的出生处,是真常身,是无生灭的。
(二).其实这是行者自处于识阴生灭之中,而早作常住、无生灭之解释。如此,行者不但迷惑不生不灭之真心,也不明白生灭的妄性;因此,安住沉迷在这种迷妄狂解的妄境之中,而不自觉。
(三).以识阴为常,常非真常(以非常为常),故堕入常非常之邪见计执中,此计执与自在天魔之计执相同,故成为伴侣。由于行者以生灭为常住,故迷丧了佛菩提;不知有真不生灭,故亡失了正知正见。(自在天:欲界顶天,外道计执此天能生一切,为万物之因,是为常,所生者为非常。)
3.果报:
立因依心,堕生颠倒圆满种姓:
计执识阴圆满,我之身心皆从此出。即以识阴为所归依(立因依心),立因依心,则有始,故与圆通相违远;在生灭中提早妄计是常住(成妄计果),成妄计果,则有终,故与涅槃背道而驰,自断佛种,堕入识阴圆满,我从彼生之颠倒圆满种姓之中。
四.知无知执,婆吒霰尼为伴,生颠倒觉知种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生起知无知的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行阴破、识阴显露之时,有时计执我能生一切法,有时计执我与一切法都从一处生。总之,一切法都同生一处,故同一体性。因此,他又转而计执有情能知一切物,一切物亦能知有情(同一体故,情与无情咸皆有知觉——各各遍知,无所拣择),所以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
(二).行者又认为:十方草木皆是有情,与人无异,所以草木可以为人,人死还为草木。(事实上有情之四大与无情之四大虽同,但有情之性与无情之性各别不同,不可互相回换。)
(三).行者以无情为知,知即无知,故堕知无知执(以无知为知也)之中。这种计执与婆吒、霰尼二种外道认为一切有情、无情皆有知觉之妄执相同,故成其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正知正见。
3.果报:
计圆知心,堕生颠倒觉知种姓:
行者谬认情与无情皆各有知觉,故名圆知心;以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木,故成虚谬果。以草木为人,即是以无知为有知;人死还成草树,又以有知为无知,是颠倒觉知,故离本修圆通日远,与涅槃背道而驰,自断佛种,堕入颠倒觉知种姓之中。
五.生无生执,迦叶波、婆罗门为伴,生颠倒化元种姓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虽未尽识阴,但于定中,六根已能互用随顺。此时行者生起生无生之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六根是清净四大变化而成,而四大成六根,从始暨终之变化相,皆于互用中发生;世人只知有六根,不知有四大性,故无执爱。但行者处此六根消磨,四大性发之际,便以为四大(地水火风)能圆化一切,是一切造作的本因,是常住不坏的,因而乐求火之光明,水之清净,风之周流。行者各随所见,崇事四大,以身为劳役,修一切苦行,或事奉于火,或崇重于水,妄计事火崇水,可以超出生死。
(二).六根四大,元无二体,于此计执生,生即无生,故堕生无生执(以无生为生也)。而行者事火崇水以求超出生死,与事火外道迦叶波,和苦行外道(婆罗门)之拔发、熏鼻投灰、裸形等愚行计执相同,故相感而为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正知正见。
3.果报:
计着崇事,堕生颠倒化元种姓:
行者计执四大为能生之因,崇事四大,希望得到无生之果;殊不知四大是心外之物,不求自心,而求四大,是为迷心从物,认贼为子。又四大是外缘,非是内因,行者于非因而求因,故是妄求因。四大本非常住,亦非果觉,于非果而冀果,故是妄冀果。行者以无生为生,于非果妄计果,故离本修圆通日远,与涅槃背道而驰,自断佛种,生于外道颠倒化元(四大本从自心发化,今反认自心是从四大发化)种姓之中。
六.归无归执,无想天为伴,生断灭种姓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圆明中,生起归无归的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渐破识阴,圆明渐增,于圆明中,见十二类生,皆依他变化而有,虚幻不实。故行者认为:非灭群化之幻法,不得真实之法。因此,欲永灭其所依之内身及外境,再以所灭之处为归依处(此是断灭见)。
(二).行者灭有依,依于无依,归于无所归,是归无归之计执。这种身心俱空之计执与修无想定,伏六识(心空)而生无想天,和已得身空(舜若多)之天众相感相应,故成其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正知正见。
3.果报:
计虚无心,堕生断灭种姓:
行者不但认为自心虚无,而且认为一切群生心皆虚无,是圆虚无心;归于无所归,故成空亡之果。以有结果,故违远圆通,以虚无为果,故背离涅槃,自断佛种,堕入身心俱空,相续已断之断灭种姓中。
七.贪非贪执,阿斯陀仙为伴,生妄延种姓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生起贪非贪之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识阴为各命之本元由绪,一言其常,则无不常,故曰圆常,行者以识阴为常住,故欲令其色身牢固常住,以便与精纯圆满之识阴一样永恒常住——不倾颓、不迁逝。
(二).坚固执着自己的身形不舍是贪,而身形幻化无常,又非所贪,行者由此堕入贪非贪之计执中,而不自知。这是行者不能正观幻化之身常倾常逝,无时停顿,而妄计能常住不灭所生之邪见。
(三).以其坚固身形之因心,故与寿命长远无有伦比的阿其陀仙相感相应成为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正知正见。
3.果报:
计固妄因,堕生妄延种姓:
寿命本是有限,纵饶延至百千万劫,终归于坏。识暖息连持则为命,三法分散,命成乌有。行者于此妄起坚固身形,延长寿命之计执为因心,趣向长远劳苦之果报;故与无始无终之圆通相违远,与不生不灭之涅槃背道而驰,因而堕入外道妄延(不当延而延)种姓之中。
八.真无真执,吒枳迦罗为伴,生天魔种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生起真无真之邪思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了知众生之命起于识阴,此际渐破识阴,故知阴必有尽时(即命根尽)。行者唯恐尘世之快乐不能久享,所以却留尘劳,不令其消尽,以饱其乐。
(二).行者因此庄严莲花宫殿,广化七珍宝物,多增美女,纵意恣情,穷奢极欲,
以免辜负人生(行者已经沉酣于尘劳烦恼窟中而不自知)。
(三).留滞尘劳,享受欲乐,本是非真,行者执以为真,故堕入真非真之计执中。其广化七珍,以图娱乐,与吒枳迦罗(天魔)变化欲境,自享其乐相同,故成其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正知正见。
3.果报:
发邪思因,堕生天魔种姓:
行者不知识尽得真净之乐,而耽于尘劳,以欲染为乐(邪思因),是违远本修圆通正定;感最胜之尘身(修禅而不断欲,必落魔道。如自在天魔,依正之超胜,无有过者),是背离涅槃城。行者因此自断佛种,堕入天魔种姓之中。
九.计精应心,堕定性声闻,生缠空种姓
1.业因:
进修禅定之人,前四阴生灭迁流之相已尽,识阴寂灭之性现前,但仍如水初静,昏扰之相尚在,故湛寂之光未能圆照法界。行者于定境中,以寂灭为究竟,不复前进,并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行者认为过去四阴有相可见,是粗;识阴无相可见,是精。
(二).又于此粗精之中,分别抉择,认为粗者是伪,精者为真。
(三).又认为真伪亦非自然,乃是由因果相酬而成。有为因则酬粗伪果,无为因则酬精真果。
(四).行者因此趣修无为,以舍见苦断集之粗因伪果(即烦恼之染因,感生死之苦果的世间因果),而求证灭修道的精因真果(即证灭修道,证偏真之道果的出世因果)。
(五).此出世因果虽胜,亦是因果,既是因果,不免于染污。但行者停留于寂灭之化城,即心满意足,自谓所作已办,生死已了,而不求前进。
(六).行者证得偏真涅槃,即生胜解,而不前进。因此,坠入定性声闻,感得一类以世间法为佛法,不闻真正佛法之无闻僧,和一类未得谓得,以假为真之增上慢人为其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正知正见。
3.果报:
计精应心,堕定性声闻,生缠空种姓:
此随缘而生之心,已离四阴之妄,故曰圆精。然此是识阴之心,非真常之心,行者以此应心,趣于空寂为止境(偏真涅槃)。这种以应心为因心,趣寂为果觉之计执,令行者违远本修圆通,与涅槃背道而驰,堕入声闻着空之空寂种姓之中。
十.计圆觉心堕定性辟支,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1.业因:
(一).行者行阴将尽,识性发明,彻见众生受命之本元由绪,圆观十方一切类生,各各周遍,同归识性。
(二).行者于此觉明识性之中,深研穷究,悟彻缘起之理,并以此为究竟,不复前进;且自认为这是一种超胜、独到之见解。
2.现象:
(一).彻见众生之本元由绪,离诸异见,故曰清净觉明。行者于此觉明识性之中,精勤研究,悟彻缘起随顺诸缘而不变(不知缘起亦非真实),即以此处为究竟涅槃,不复前进。故误堕小乘定性辟支迦罗(缘觉、独觉)之中。
(二).辟支迦罗,此云独觉,又名缘觉,闻佛说因缘性空而悟无生,故名缘觉。于无佛住世时,亦能独宿孤峰,观物之荣枯而自觉悟,故名独觉。进修禅定之行者本修大乘,于此悟彻缘起之理,并以为究竟涅槃之际,误堕小乘而不自知,故与缘觉、独觉相感相应而为伴侣。从此迷丧了佛菩提,亡失了正知正见。
3.果报:
计圆觉心,堕定性辟支,生觉明圆,不化圆种:
行者彻悟缘生之理,仿佛与圆妙觉心相合;既离诸幻相,湛然清明,便以此为究竟,不再前进。以有结果,故不圆通;果非真果,故与涅槃背道而驰,堕落于自了生死(觉圆明),不利益众生(不化圆)之小乘缘觉、独觉种姓之中。
以上是进修禅那,未证极果,于识阴中叠起之十种邪见狂解。行者往往因这十种狂解之迷惑,失却正知见。此十种狂解,是行者于识阴上用心,心阴交会,相显之相;如识阴有圆明、圆常、圆精等相,故起圆明、圆常、圆精等心,又若无圆明、圆常、圆精等心,则又不知识阴有圆明、圆常、圆精等相,故知此十种狂解,实是心阴交互所现之相。若行者能于识阴上不起心、不动念,任他识阴变现,随现随灭,则不成狂,可以直趣涅槃。可惜众生之常情,总是好善恶恶,厌故欣新,这是无量劫来的习染,由此习染迷惑自心,不能时时觉察观照,故于识阴剥落所现新相,不知不觉,常依个人之所好,起邪心、动妄念,自生计执爱着,产生邪见狂解。并且自认为这是超胜独到之见解,为功德圆满之境界,因而以不究竟之境相(有些是幻境梦想),为究竟安宁之归处。
上述邪业,末法(现在)禅那行者,不但得之于心,且发之于言,到处宣扬自己已圆满无上菩提(实因自己对禅定境界无正确之认知,把妄境、魔境当作是圣境,而到处宣扬自己已证圣果),而成大妄语。因此,行者必先受邪业之报,故堕入天魔外道,后受大妄语之报,故堕无间地狱。此恶报是指前八种而言,因为前八种皆从有相生执,有相迁变,故报尽复受轮回。后二种着空,空相常住,功业不亏,故不复受生死轮回。惟因着空,所以不复增进至于无上菩提,故名定性声闻,定性辟支。此二种若遇佛受教,顿改前非,归于正道,仍可趣向涅槃,圆满无上佛果。
由上可知,行者本修圆通正定,趣向解脱,今因一念之妄,反坠地狱。此实是行者对于禅定之境界、阶次,及辨解佛魔之法门一无所知,便冒然从事,有以致之。此种盲人骑瞎马——自趋灭亡——之禅害,望行者能引为借鉴,而小心谨行之,是幸!
识阴魔原经文: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幽清扰动,同分生机,倏然隳裂,沈细纲纽,补特伽罗,酬业深脉,感应悬绝。于涅槃天,将大明悟,如鸡后鸣,瞻顾东方,已有精色。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内外湛明,入无所入。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沈,发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若于群召,已获同中,销磨六门,合开成就,见闻通邻,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脗,能入圆元。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既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五,计着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七,执着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唯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末圆。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十,圆觉脗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末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今见魔,自作沈孽。保绥哀救,消息邪缘,今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岐路。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乾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无复出生。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末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