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毁佛
孙綝坏浮屠祠,斩道人
(孙)綝遣将军孙耽送亮之国,徙尚於零陵,迁公主於豫章。綝意弥溢,侮慢民神,遂烧大桥头伍子胥庙,又坏浮屠祠,斩道人。
(《三国志》卷六十四《吴书.孙綝传》1449)
诏州坑沙门,毁诸佛像
(太平真君七年)三月,诏诸州坑沙门,毁诸佛像。徒长安城工巧二千家於京师。车驾旋轸,幸洛水,分军诛李闰叛羌。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四下》100)
邺城毁五层佛图
(太平真君七年)夏四月甲申,车驾至自长安。戊子,邺城毁五层佛图,於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於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四下》101)
诏沙门不得去寺
(延兴二年四月)癸酉,诏沙门不得去寺,浮游民间,行者仰以公文。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七上》137)
讨沙门法秀
大驾行幸三川,(苟)颓留守京师,沙门法秀谋反,颓率禁卫收掩毕获,内外晏然。
(《魏书》卷四十四《苟颓传》994)
讨沙门法秀
(於栗磾)长子烈……从幸中山,车驾还次肆州,司空苟颓表沙门法秀詃惑百姓,潜谋不轨,诏烈与吏部尚书□丞祖驰驿讨之。会秀已平,转左卫将军,赐爵昌国子。
(《魏书》卷三十一《於栗磾传》737)
诛沙门法秀
沙门法秀谋反,伏诛。……诏曰:「法秀妖诈乱常,妄说符瑞,兰台御史张求等一百余人,招结奴隶,谋为大逆,有司科以族诛,诚合刑宪。」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七上》150)
沙门法秀谋逆
及沙门法秀谋逆,事发,多所牵引。(王)睿曰:「与其杀不辜,宁赦有罪。宜枭斩首恶,余从疑赦,不亦善乎?」高祖从之,得免者千余人。
(《魏书》卷九十三《王睿传》1988)
沙门法秀反
魏诚弟亮,字平诚。承明初,擢为中散。告沙门法秀反,迁冠军将军,赐爵永宁侯,加给事中。
(《魏书》卷九十三《恩幸传》1995)
平季与沙门法秀谋反
平季,字稚穆,燕国蓟人。祖济,武威太守。父雅,州秀才,与沙门法秀谋反,伏诛。
(《魏书》卷九十四《阉官传》2032)
赊弥国不信佛法
赊弥国,在波知之南,山居。不信佛法,专事诸神。亦附厌哒。东有鉢卢勒国,路险,缘铁锁而度,下不见底。熙平中,宋云等竟不能达。
(《魏书》卷一百二《西域志》2280)
进兵焚佛寺门屋
阿於子、段畅以千骑投周。周军攻东门,际昏,遂入。进兵焚佛寺门屋,飞焰照天地。
(《北齐书》卷十一《文襄六王传》150)
王则旧京取像,毁以铸钱
(王)则性贪惏,在州取受非法,旧京取像,毁以铸钱,於时世号河阳钱,皆出其家。
(《北齐书》卷二十《王则传》272)
周氏灭佛法
法和始於百里洲造寿王寺,既架佛殿,更截梁柱,曰:「後四十许年佛法当遭雷电,此寺幽僻,可以免难。」及魏平开荆州,宫室焚烬,总管欲发取寿王佛殿,嫌其材短,乃停。後周氏灭佛法,此寺隔在陈境,故不及难。
(《北齐书》卷三十二《陆法和传》430)
僧尼道士尽皆执役
於是以萧摩诃为皇畿大都督……分兵镇守要害,僧尼道士尽皆执役。
(《南史》卷十《陈本纪下第十》308)
陈庆之斩僧强
(陈庆之)出为北兖州刺史、都督缘淮诸军事。曾有祆贼沙门僧强自称为帝,土豪蔡伯宠起兵应之,攻陷北徐州。诏庆之讨焉。庆之斩伯宠、僧强,传其首。
(《南史》卷六十一《陈庆之传》1500)
禁私养沙门
(太延五年)戊申,诏自王公已下至於庶人,私养沙门、巫及金银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遣诣官曹,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巫、沙门身死,主人门诛。庚戌,诏自三公已下至於卿士,其子息皆诣太学,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不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56)
诏诸州坑沙门,毁诸佛像
三月,诏诸州坑沙门,毁诸佛像,徙长安城内工巧二千家於京师。
夏四月甲申,车驾至自长安。戊子,毁邺城五层佛图,於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於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58)
奚康生讨泾州沙门刘慧汪
(永平)二年春正月,泾州沙门刘慧汪聚众反,诏华州刺史奚康生讨之。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138)
秦州捕斩沙门刘光秀
(永平)三年春二月壬子,秦州沙门刘光秀谋反,州郡捕斩之。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139)
沙门法庆反於冀州
夏六月,沙门法庆聚众反於冀州,杀阜城令,自称大乘。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144)
法庆被斩
时冀州沙门法庆既为妖幻,遂说勃海人李归伯。归伯合家从之,招率乡人,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驎讨之,败於煮枣城,伯驎战没。凶众遂盛,所在屠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诏以遥为使持节、都督北征诸军事,讨破之。禽法庆,并其妻尼惠晖等,斩法庆,传首京师,後禽归伯,戮於都市。
(《北史》卷十七《景穆十二王传上》634)
北周断佛、道二教
(建德三年)丙子,初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并禁诸淫祀,非祀典所载者,尽除之。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360)
王文同毁法
及帝征辽东,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诸郡,文同见沙门斋戒菜食者,以为妖妄,皆收系之。北至河间,召诸郡官人,小有迟违者,辄覆面於地而捶杀之。求沙门相聚讲论及长老共为佛会者数百人,文同以为聚结惑众,尽斩之。又悉裸僧尼,验有淫状非童男女者数千人,复将杀之。郡中士女,号哭於路,诸郡惊骇,各奏其事。帝闻大怒,遣使者达奚善意驰锁之,斩於河间,以谢百姓。仇人剖其棺,脔其肉啖之,斯须咸尽。
(《北史》卷八十七《酷吏传》2903)
王文同毁法
及帝征辽东,令文同巡察河北诸郡。文同见沙门斋戒菜食者,以为妖妄,皆收系狱。比至河间,召诸郡官人,小有迟违者,辄皆覆面於地而箠杀之。求沙门相聚讲论,及长老共为佛会者数百人,文同以为聚结惑众,尽斩之。又悉裸僧尼,验有淫状非童男女者数千人,复将杀之。郡中士女号哭於路,诸郡惊骇,各奏其事。帝闻而大怒,遣使者达奚善意驰锁之,斩於河间,以谢百姓。雠人剖其棺,脔其肉而啖之,斯须咸尽。
(《隋书》卷七十四《酷吏传》1702)
自称弥勒佛
(大业)六年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盗数十人,皆素冠练衣,焚香持华,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监门者皆稽首。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齐王暕遇而斩之。於是都下大索,与相连坐者千余家。
(《隋书》卷三《炀帝传上》74)
付奕上疏去释教
(武德)七年,(付)奕上疏请除去释教,曰:
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矫诈。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章。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且生死寿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
案《书》云:「惟辟作福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於而家,凶於而国,人用侧颇僻。」降自牺、农,至於汉、魏,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汉明帝假托梦想,始立胡神,西域桑门,自传其法。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髡发之事。洎於苻、石,羌胡乱华,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梁武、齐襄,足为明镜。昔褒姒一女,妖惑幽王,尚致亡国;况天下僧尼,数盈十万,翦刻缯彩,装束泥人,而为厌魅,迷惑万姓者乎!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
且古今忠谏,鲜不及祸。窃见齐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他竟被囚执,刑於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敏,窃慕其踪。
又上疏十一首,词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详议,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中书令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奕曰:「礼本於事亲,终於奉上,此则忠孝之理着,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於空桑,乃遵无父之教。臣闻非孝者无亲,其瑀之谓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狱所设,正为是人。」高祖将从奕言,会传位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嗣位,召奕赐之食,谓曰:「汝前所奏,几累於我,然今後但须尽言,无以前事为虑也。」太宗常临朝谓奕曰:「佛道玄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屡有征验,卿独不悟其理,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於百姓无补,於国家有害。」太宗颇然之。
贞观十三年卒,年八十五。临终诫其子曰:「老、庄玄一之篇,周、孔《六经》之说,是为名教,汝宜习之。妖胡乱华,举时皆惑,唯独窃叹,众不我从,悲夫!汝等勿学也。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生平遇患,未尝请医服药,虽究阴阳数术之书,而并不之信。又尝醉卧,蹶然起曰:「吾其死矣!」因自为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哉!」其纵达皆此类。注《老子》,并撰《音义》,又集魏、晋以来驳佛教者为《高识传》十卷,行於世。
(《旧唐书》卷七十九《傅奕传》2715)
嵩山僧圆净被杀
(元和十年)八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丙寅,诃陵国遣使献僧只僮及五色鹦鹉,频伽鸟并异香名宝。丁未,淄青节度使李师道阴与嵩山僧圆净谋反,勇士数百人伏於东都进奏院,乘洛城无兵,欲窃发焚烧宫殿而肆行剽掠。小将杨进、李再兴告变,留守吕元膺乃出兵围之,贼突围而出,入嵩岳,山棚尽擒之。讯其首,僧圆净主谋也。僧临刑叹曰:「误我事,不得使洛城流血!」
(《旧唐书》卷十五《宪宗传下》454)
道士赵归真排毁释氏
(会昌四年)三月……以道士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时帝志学神仙,师归真。归真乘宠,每对,排毁释氏,言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
(《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600)
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
(会昌)五年春正月己酉朔,敕造望僊台於南郊坛……归真自以涉物论,遂举罗浮道士邓元起有长年之术,帝遣中使迎之。由是与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而拆寺之请行焉。
(《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603)
拆大寺材木修建
会昌五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东都太庙九室神主,共二十六座,自禄山叛後,取太庙为军营,神主弃於街巷,所司潜收聚,见在太微宫内新造小屋之内。其太庙屋室并在,可以修崇。……如合置,望以所拆大寺材木修建。既是宗室官居守,便望令充修东都太庙使,勾当修缮。」奉敕宜依。
(《旧唐书》卷二十六《礼仪志六》983)
时废浮图法,以铜像铸钱
时废浮图法,以铜像铸钱。(柳)仲郢为京畿铸钱使,钱工欲於模加「新」字,仲郢止之,唯淮南加「新」字,後竟为僧人取之为像设钟磬。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五《柳公绰传》4306)
神策镇将捕蓝田县念佛人
寻而蓝田县人贺兰进与里内五十余人相聚念佛,神策镇将皆捕之,以为谋逆,当大辟。(高)元裕疑其冤,上疏请出贺兰进等付台覆问,然後行刑,从之。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一《高元裕传》4452)
叶法善排挤佛法
(叶)法善自高宗、则天、中宗历五十年,常往来名山,数召入禁中,尽礼问道。然排挤佛法,议者或讥其向背。以其术高,终莫之测。睿宗即位,称法善有冥助之力,先天二年,拜鸿胪卿,封越国公,仍依旧为道士,止於京师之景龙观,又赠其父为歙州刺史。当时尊宠,莫与为比。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一《方伎传》5107)
会昌五年大毁佛寺
(会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毁佛寺,复僧尼为民。
(《新唐书》卷八《宣宗纪》245)
唐武宗去浮图之法甚锐
(唐)武宗用一李德裕,逐成其功烈。然其奋然除去浮图之法甚锐,而躬受道家之菉,服药以求长年。以此见其非明智之不惑者,特好恶有不同尔。
(《新唐书》卷八《宣宗纪》253)
武宗即位,废浮图法
武宗即位,废浮图法,天下毁寺四千六百、招提兰若四万,籍僧尼为民二十六万五千人,奴婢十五万人,田数千万顷,大秦穆护、祆二千余人。上都、东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诸道留僧以三等,不过二十人。腴田鬻钱送户部,中下田给寺家奴婢丁壮者为两税户,人十亩。以僧尼既尽,两京悲田养病坊,给寺田十顷,诸州七顷,主以耆寿。
(《新唐书》卷五十二《食货志二》1361)
韩滉毁上元道、佛祠四十区
(韩滉)毁上元道、佛祠四十区,修坞壁,起建业、抵京岘,楼雉相望。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韩休传》4435)
佛祠乾木为攻具
(朱)泚大治战棚、云桥,士皆惧,游环曰:「贼取佛祠乾木为攻具,可以火之。」
(《新唐书》卷一百五十六《韩游环传》4904)
毁属下浮屠私庐数千
毁属下浮屠私庐数千,以地予农。蜀先主祠旁有猱村,其民剔发若浮屠者,畜妻子自如,(李)德裕下令禁止。蜀风大变。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李德裕传》5332)
回纥火浮屠
初,回纥至东京,放兵攘剽,人皆遁保圣善、白马二祠浮屠避之,回纥怒,火浮屠,杀万余人,及是益横,诟折官吏,至以兵夜斫含光门,入鸿胪寺。
(《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七上《回鹘传上》6119)
崔胤毁浮图,以铜铁为兵仗
(朱)全忠知其意,阳相然许。(崔)胤乃毁浮图,取铜铁为兵仗。
(《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三下《奸臣传下》6358)
周世宗禁私度
(周世宗柴荣)甲戌,大毁佛寺,禁民亲无侍养而为僧尼及私自度者。
(《新五代史》卷十二《世宗传》119)
周世宗废天下佛寺
(周世宗)即位之明年,废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时中国乏钱,乃诏悉毁天下铜佛像以铸钱,尝曰:「吾闻佛说以身世为妄,而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其所惜哉?」
(《新五代史》卷十二《恭帝传》125)
石昂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先人
(石)昂父亦好学,平生不喜佛说,父死,昂於柩前诵《尚书》,曰:「此吾先人之所欲闻也。」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吾先人。
(《新五代史》卷三十四《石昂传》372)
禁铁铸浮屠及佛像
(开宝)五年春正月壬辰朔,雨雪,不御殿。禁铁铸浮屠及佛像。
(《宋史》卷三《太祖传三》37)
禁以金箔饰佛像
(康定元年)八月戊戌,禁以金箔饰佛像。
(《宋史》卷十《仁宗传二》208)
令流民得占官舍寺观以居
(靖康元年十一月)庚午,诏河北、河东、京畿清野,令流民得占官舍寺观以居。
(《宋史》卷二十三《钦宗传》432)
毁诸路淫祠
(绍兴十六年二月)壬寅,毁诸路淫祠。
(《宋史》卷三十《高宗传七》564)
寺观绝产田宅入官
(绍兴二十二年)丁巳,遣司农丞锺世明诣福建路籍寺观绝产田宅入官,其後岁入钱三十四万缗。
(《宋史》卷三十《高宗传七》574)
王济斩睦州狂僧
睦州有狂僧突入州廨,出妖言,(王济)与转运使陈尧佐按其实,斩之,上嘉其能断。
(《宋史》卷三百四《王济传》10068)
李及之治灵鹫山浮屠
(李及之)知信州,灵鹫山浮屠,犯法者众,及之治其奸,流数十人,乃自劾。朝廷嘉之,释不问。
(《宋史》卷三百一十《李迪传》10179)
陈襄不度僧
译经僧死,遗表度十僧,列子庙三年度一道士,(陈襄)皆抑不行。
(《宋史》卷三百二十一《陈襄传》10420)
李清臣作《浮图灾解》
李清臣字邦直,魏人也。七岁知读书,日数千言,暂经目辄诵,稍能戏为文章。客有从京师来者,与其兄谈佛寺火,清臣从傍应曰:「此所谓灾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因作《浮图灾解》。兄惊曰:「是必大吾门。」韩琦闻其名,以兄之子妻之。
(《宋史》卷三百二十八《李清臣传》10561)
《三朝史》中删去《道释志》
孝宗受禅,念旧学,命(刘章)知漳州,为谏议大夫王大宝所格。寻除秘阁修撰、敷文阁待制,召提举佑神观兼侍读,遂拜礼部侍郎。奏禁遏淫祀,仍於《三朝史》中删去《道释》、《符瑞志》,大略以为非《春秋》法。
(《宋史》卷三百九十《刘章传》11959)
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朱熹)主泉州同安簿,选邑秀民充弟子员,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学传三》12751)
朱熹禁女不嫁者
(朱熹)居数月,除江东转运副使,以疾辞,改知漳州。奏除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减经总制钱四百万。以习俗未知礼,采古丧葬嫁娶之仪,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说,以教子弟。土俗崇信释氏,男女聚僧庐为传经会,女不嫁者为庵舍以居,熹悉禁之。
(《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学传三》12762)
种放尝裂佛经以制帷帐
(种放)性不喜浮图氏,尝裂佛经以制帷帐。所着《蒙书》十卷及《嗣禹说》、《表孟子上下篇》、《太一祠录》,人颇称之。
(《宋史》卷四百五十七《隐逸传上》13423)
张商英劝帝节俭,稍裁抑僧寺
张商英方有时望,(郭)天信往往称於内朝,商英亦欲借左右游谈之助,阴与相结,使僧德洪辈道达语言。商英劝帝节俭,稍裁抑僧寺,帝始敬畏之,而近侍积不乐,间言浸润,眷日衰。京党因是告商英与天信漏泄禁中语言,天信先发端,窥伺上旨,动息必报,乃从外庭决之,无不如志。商英遂罢。
(《宋史》卷四百六十二《方技传下》13525)
僧李智被杀
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谋反,伏诛。
(《金史》卷七《世宗传中》160)
禁糠禅、瓢禅
(大定二十八年)十月乙丑,……禁糠禅、瓢禅,其停止之家抵罪。
(《金史》卷八《世宗传下》201)
禁五行毗卢
(昌明元年)十一月乙卯……以惑众乱民,禁罢全真及五行毗卢。
(《金史》卷九《章宗传一》216)
僧超谋乱
(至元元年八月)己未,凤翔府龙泉寺僧超过等谋乱遇赦,没其财,羁管京兆僧司;同谋苏德,责令从军自效。
(《元史》卷五《世祖传二》99)
平阳路僧官被杀
(至元三年二月)壬午,平阳路僧官以妖言惑众伏诛。
(《元史》卷六《世祖传三》110)
沙汰僧尼
是时,朝廷无事,稽古礼文之事,有坠必举,请赐经筵讲官坐,以崇圣学,选清望官专典陈言,以求治道,核守令六事,沙汰僧尼,举隐逸士,事见《太平传》。
(《元史》卷一百三十九《朵虯只传》3354)
平僧藏罗汉
五年,邑人吴乞儿、济南道士胡王反,(郭侃)讨平之。七年,改白马令,僧臧罗汉与彰德赵当驴反,又平之。
(《元史》卷一百四十九《郭侃传》3526)
讨诛妖僧李圆朗
(万历十七年)夏四月己亥,王家屏复入阁。始与妖僧李圆朗作乱,犯南雄,有司讨诛之。
(《明史》卷二十《神宗传一》273)
汰法王以下番僧四五百人
英宗即位,诏节冗费。(胡)濴因奏减上供物,及汰法王以下番僧四五百人,浮费大省。
(《明史》卷一百六十九《胡濴传》4535)
周玺请毁新立寺观
武宗初即位,(周玺)请毁新立寺观,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并论前中官齐玄炼丹糜金罪。
(《明史》卷一百八十八《周玺传》4984)
勒令尼改嫁
(方)献夫以尼僧、道姑伤风化,请勒令改嫁,帝从之。又因霍韬言,尽汰僧道无牒、毁寺观私创者。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方献夫传》5189)
霍韬散僧尼
(霍韬)在南都,禁丧家宴饮,绝妇女入寺观,罪娼户市良人女,毁淫祠,建社学,散僧尼,表忠节。既去,士民思之。
(《明史》卷一百九十七《霍韬传》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