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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劝注重因果(四)
2009-09-22 23:13:21 来源: 作者: 【 】 浏览:2239次 评论:0

丁 示戒杀之要

 

天地之大德曰生,如来之大道曰慈。人物虽异,心性是同。举凡三 乘六凡,如来视之,皆如一子。何以故,以其皆具佛性,皆堪成佛故。 三乘且置。六凡天人阿修罗畜生鬼地狱,虽则高下悬殊,苦乐回异。总 皆未断惑业,未出生死。天福若尽,即便下降。狱罪若灭,仍复上升。 犹如车轮,互为高下。我今幸得人身,理宜委曲设法,护惜物命。体天 地好生之德,全吾心恻隐之仁。良以诸物与我,同生于天地之间,同受 天地之化育。而且同知贪生,同知畏死。仁人于枯骨,尚且掩而埋之。 于草木,尚且方长不折。况肯为悦我口腹,令水陆诸物受刀砧烹煮之苦 哉。须知此等诸物,从无始来,亦曾高居尊位,威权赫奕。不知借威权 以培德,反致仗威权以造业。竟使恶业丛集,堕于异类。口不能言,心 无智虑,身无技术以罹此难。虽弱肉强食,于事则得。而怨恨所结,能 无生生世世,图报此怨之念乎。人纵不念诸物被杀之苦,独不惧怨业深 结,常被彼杀乎。又不惧残害天物,天将夺我福寿乎。人惟欲眷属团聚, 寿命延长,身心安乐,诸缘如意。正应发大悲心,行放生业。使天地鬼 神,悉皆愍我爱物之诚。则向之所欲,当可即得。若仗我有钱财,我有 智力,设种种法,掩取诸物,以取悦我口腹,不计彼之痛苦。尚得谓与 天地并立为三之人矣乎。然我与彼等,同在生死。从无始来,彼固各各 皆为我之父母兄弟妻妾子女,我亦各各皆为彼之父母兄弟妻妾子女。彼 固各各或于人中,或于异类,皆被我杀。我亦各各或于人中,或于异类, 皆被彼杀。为亲为怨,相生相杀。静言思之,愧不欲生。急急改图,尚 悔其迟。况肯蹈常袭故,仍执迷情,以为天生异类,原为供人食料乎。 然我尚具足惑业,固无由出于轮回之外。万一彼罪已灭,复生人道。善 根发生,闻法修行。断惑证真,得成佛道。我若堕落,尚当望彼垂慈救 援,以期离苦得乐,亲证佛性。岂可恃一时之强力,俾长劫以无救乎哉。  (序四四)


须知人与物类,同此血肉之躯,同此灵知之性,同生于天地之间。 但以彼此宿世罪福不同,致使今生形质灵蠢各异。以我之强,陵彼之弱。 以彼之肉,充我之腹。快心乐意,谓为福报。而不知其福力一尽,业报 现前。堕彼异类,受人杀戮时。则身不能敌,口不能言。中心忧惧痛楚, 方知食肉之事,为大罪过。食肉之人,为真罗刹。虽欲不令人杀而食之, 不可得也。故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 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瞰。恶业俱生,穷未来际。又况多劫以来, 更互相生。既无道力以行救济,忍使彼受刀砧极苦,我享口舌滋味乎。 入楞伽经,世尊种种呵斥食肉。有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 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 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之而食。凡诸杀生食肉之人,若念及此,当即怵 然惊,憬然悟。宁可自杀,不能杀一切物矣。 (序五八)


我与一切众生,皆在轮回之中。从无始来展转相生,展转相杀。彼 固各各皆为我之父母兄弟姊妹儿女,我亦各各皆为彼之父母兄弟姊妹儿 女。彼固频频由恶业力,或于人中,或于异类,受我杀戮。我亦频频由 恶业力,或于人中,或于异类,受彼杀戮。久经长劫,相生相杀,了无 底止。凡夫不知,如来洞见。不思则已,思之则不胜惭愧悲悯矣。我今 幸承宿世福善,生于人道。固宜解怨释结,戒杀放生。令彼一切有生命 者,各得其所。又为念佛回向净土,令得度脱。纵彼业重,未能即生, 我当仗此慈善功德,决祈临终往生西方。既往生已,即得超凡入圣,了 生脱死,永出轮回,渐证佛果矣。且爱物放生,古圣先贤,皆行此事。 故书有鸟兽鱼鳖咸若之文,而文王泽及枯骨,况有知觉之物哉。至于简 子放鸠,子产畜鱼,随侯济蛇,杨宝救雀。此固圣贤一视同仁之心,尚 不知其蠢动含灵,皆具佛性。展转升沈,互为怨亲,及将来决定成佛等 义。迨至大教东来,三世因果,及生佛心性平等无二之理,大明于世。 凡大圣大贤,无不以戒杀放生,为挽杀劫以培福果,息刀兵而乐天年之 基址。古云,欲知世上刀兵劫,须听屠门半夜声。又云,欲得世间无兵 劫,除非众生不食肉。是知戒杀放生,乃拔本塞源之济世良谟也。 (疏 一)


 或曰,鳏寡孤独,贫穷患难。所在皆有。何不周济,而乃汲汲于不 相关涉之异类。其缓急轻重,不亦倒置乎哉。答曰,子未知如来教人戒 杀放生之所以也。夫人物虽异,佛性原同。彼以恶业沦于异类,我以善 业幸得人身。若不加悯恤。恣情食啖,一旦我福或尽,彼罪或毕,难免 从头偿还,充彼口腹。须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杀业所感。若无杀业, 纵身遇贼寇,当起善心,不加诛戮。又况瘟疫水火诸灾横事,戒杀放生 者绝少遭逢。是知护生,原属护自。戒杀可免天杀,鬼神杀,盗贼杀, 未来怨怨相报杀。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亦当随分随力以行周济。岂戒 杀放生之人,绝不作此项功德乎。然鳏寡等虽深可矜悯,尚未至于死地。 物则不行救赎,立见登鼎俎以充口腹矣。又曰,物类无尽,能放几何。 答曰,须知放生一事,实为发起同人,普护物命之最胜善心。企其体贴 放之之意,中心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则捕者便息。庶水陆空行 一切物类,自在飞走游泳于自所行境,则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谓以天下 而为池乎。纵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则无量水陆生命,得免 杀戮,况不止一人乎。又为现在未来一切同人,断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之 因,作长寿无病,富贵安乐,父子团圝,夫妻偕老之缘。正所以预行周 济,令未来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长享受寿富等乐。非所谓罄域中 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审思之。戒杀放生,毕竟是汲汲为人,抑 止汲汲为物,而缓急轻重倒置乎。 (疏二)


一切众生,一念心性,与三世诸佛,了无二致。但以迷而未悟,故 长劫轮回于六道之中,永无底止。虽则人天善道 ,校三途恶道,苦乐 悬殊。然皆随善恶业力,常相轮转。则善道不足恃,恶道诚可怖。岂可 不培植善因,妄造恶业。恃己之强,陵彼之弱。取水陆空行一切众生, 杀而食之乎。在昔佛教未来,儒宗圣人,皆以世间伦常设教。于吾人本 具佛性,及六道轮回,升沈转变。与夫断惑证真,超凡入圣之若理若事, 皆未发明,故不禁杀。然其不忍之心,已彰明较著,垂训与世。如书之 鸟兽鱼鳖咸若。论语之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之见其生,不忍见其 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礼之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 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珍,即肉也。足知杀生一事,儒宗亦 非不戒。但以教道从权,姑素永断耳。夫有故而杀,则其杀者固少。无 故不食肉,则其食肉者,年无几日矣。后世教道衰替,习为残忍,遂以 肉食为家常茶饭。只图悦口,不一省其物类之苦,可不哀哉。及至佛教 东来,则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及迷之则生死轮回,了无已时。悟之则 彻证涅槃,永劫常住之实理实事,究竟阐明。方知纭纭异类,皆是过去 父母,未来诸佛。不但不敢杀而食之,又思令其各得其所。由于圣君贤 相,哲士鸿儒,多皆仰遵佛训,俯培己仁。或茹素而断荤,或戒杀而放 生。其嘉言懿行,载诸史册。亦企后人同修慈心。愍彼物类,同具佛性。 由恶业因缘,堕于畜道。我今幸生人道,若不加怜恤,恣意杀害。难免 来生后世,怨怨相报。楞严经云,杀彼身命,或食其肉。经微尘劫,相 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 停寝。然奢摩他道,殊不易得。如来出世,亦不易逢。敢不近法先贤, 远遵佛教。推吾恶死之心,拯彼待烹之辈。以祈消除宿业,培植善根。 永断杀害之因,同证长寿之果哉。 (记十一)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设法救护,尚恐 不及。何可为悦我口腹,以杀彼身躯乎。须知水陆飞潜诸物,同吾灵明 觉知之心。但以宿业深重,致使形体殊异,口不能言。观其求食避死情 状,自可悟其与人无异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有智虑。正宜 敦天父地母,民胞物与之谊。以期不负人与天地并名三才,以参赞天地 之化育。俾民物各得其所,以同受覆载,同乐天年而后已。倘其不体天 地好生之德,恣纵自己饕餮之念。以我之强,陵彼之弱。食彼之肉,充 我之腹。必至一旦宿福已尽,杀业现前,欲不改头换面,受彼展转杀食, 其可得乎。况肉食有毒,以杀时恨心所结故。故凡瘟疫流行,蔬食者绝 少传染。又肉乃秽浊之物,食之则血浊而神昏,发速而衰早,最易肇疾 病之端。蔬系清洁之品,食之则气清而智朗,长健而难老,以富有滋补 之力。此虽卫生之常谈,实为尽性之至论。因俗习以相沿,致积迷而不 返。须知仁民者必能爱物,杀物者决难仁民,以习性使然。是以圣王治 世,鸟兽鱼鳖咸若。明道教民,黏竿弹弓尽废。试思从古至今,凡残忍 餮者,家门多绝。仁爱慈济者,子孙必昌。始作俑者,孔子断其无后。 恣食肉者,如来记其必偿。祈勿徒云远庖,此系随俗权说。固宜永断荤 腥,方为称理实义。 (杂著三二)


众生心性,与佛同俦,由善恶业,报分人畜。人有智识,畜无技术, 恃强陵弱,遂杀而食。成家之子,不借重债,况杀彼身,但图口快。怨 恨固结,历劫互偿。试一思及,中心痛伤。 (杂著三十)


原夫水陆空行一切众生,无一不知疼痛苦乐,无一不知贪生怕死。 而且无一不是吾人无量劫来之父母兄弟姊妹妻子朋友亲戚。又复无一不 能于未来世深种善根,修持净业,断惑证真,圆成佛道。但以宿世恶业, 堕于异类。固宜深生怜悯以护持之,令彼各得其所。何可以强陵弱,或 以智取,或以钱取,俾彼一切,悉充口腹。彼等力虽不敌,心固衔结。 故致生生世世,展转互杀。为一时之口腹,杀身命于多劫。校比自杀, 酷烈万倍。何苦为此招殃祸事,一何愚迷至于此极。在昔鲁国有二勇士, 彼此互闻而未相见。一旦相遇,沽酒共饮。一日,无肉不能成欢,当去 买肉。一曰尔我肉也,何须更求。其人以为所见甚高,遂袒衣相割,彼 此互食。又复割彼之肉,转以奉彼。意气扬扬,以为吾人之交,情意真 挚。相割相食,遂至于死。凡见闻者,皆叹其愚。世人因食肉故,造诸 杀业。遂至累劫,展转互杀。校彼勇士,更为酷烈。由无慧目,不知后 报。反为得意,用自矜夸。斥素食者,以为迷信,及以薄福。世俗相袭, 恬不知非。以故如来于梵网,楞严,楞伽,等诸大乘经,极陈杀生食肉 之祸,可谓拔本塞源之真慈大悲也。近世杀劫之惨,千古未闻。况复水 火疾疫风吹地震旱潦等灾,不时见告。总因杀业以为缘起,致令世道人 心愈趋愈下。由是天灾人祸,相继而兴。如立镜前,不能逃影。 (杂著 三十)


 世俗迷惑,以恶为善,以造业为修福者,多多也。其最惨目伤心者, 莫过于做会祭神。富家大户,必杀大生以祭。一以冀得多福,一以彰其 富有。即贫家小户,亦必杀鸡杀鸭,以期神常保护,令其福寿增延,诸 凡如意也。不知天地以好生为德,神为天地主宰诸事,岂其心与天地相 反,而为己一享其祭,令无数生命,同受刀砧之苦。是尚得谓之为聪明 正直,赏善罚恶之正神乎。其原由于贪馋之愚夫,特借祭神之名,大杀 特杀,以期悦己口腹。遂相习成风,而不知其为造大恶业。谓为祭神, 神其食之乎。况既名为神,必秉聪明正直之德。当以作善作恶,为降福 降殃之准。岂杀生祭我,即作恶者亦降福。不杀生祭我,即作善者亦降 祸乎。若是则其神之心行,与市井无赖小人无异,何以称其为聪明正直 之神乎。既为聪明正直之神,决不为此妖魔鬼怪,不依道德仁义之事。  (杂著四五)


世人只知食肉为美,遂以自己,贪图臭秽腥臊之见,谓神亦如是。 从兹彼此相效,不知其非。譬如蛆虫食粪,意谓天仙亦当贪此美味,而 常欲奉之以冀锡其福庆也。彼受杀之生,多多皆是宿世杀生祭神冀己食 肉之人,以偿当日杀生之报者。而一班愚人,一闻杀生祭神,便欢喜踊 跃,以为作福。而不知将来变作此等生命,被人杀时,有口不能言,无 法免脱矣。况以深入佛法,受佛大戒,毕生蔬食之出格高人,平白诬以 贪图肉食,且杀无数生命以祭之。其逆天悖理,诬圣蔑贤之罪,愈当生 生世世,永为此等被杀之物,岂不大可哀哉。 (杂著四六)


 世人有病,及有危险灾难等,不知念佛修善,妄欲祈求鬼神,遂致 杀害生命,业上加业,实为可怜。人生世间,凡有境缘,多由宿业,既 有病苦,念佛修善,忏悔宿业,业消则病愈,彼鬼神自己尚在业海之中, 何能令人消业。即有大威力之正神,其威力若比佛菩萨之威力,直同萤 火之比日光。佛弟子不向佛菩萨祈祷,向鬼神祈祷,即为邪见,即为违 背佛教,不可不知。又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理宜戒杀 放生,爱惜物命,切勿依世俗知见,谓奉父母甘旨为孝。彼未闻佛法者, 不知六道轮回之事理,妄谓为孝,尚有可原。若已闻佛法之人,杀过去 父母亲属,以奉养现在父母及丧祭等,岂但不是孝道,直成忤逆矣。是 以通人达士,由闻佛法之真实义谛,悉不肯依世俗之权法以行。以此权 法,殆姑顺世俗迷情而立,非如来洞彻三世因果之道故也。 (书二五九)


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即毕生不曾 杀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杀生。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者渔者, 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而代为之杀。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 沈,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 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 以一切众生一念心性,与佛无异,与吾人亦无异。但以宿世恶业,堕于 异类。固当生大怜悯,何可恣行杀食乎。无如世人狃于习俗,每以杀生 食肉为乐。而不念彼被杀之物,其痛苦怨恨为如何也。以强陵弱,视为 固然。而刀兵一起,则与物之被杀情景相同。焚汝屋庐,奸汝妇女,掠 汝钱财,杀汝身命,尚不敢以恶言相加,以力不能敌故耳。生之被杀, 亦以力不能敌。使其能敌,必当立噬其人而后已。人何不于此苦境,试 为设一回想。物我同皆贪生怕死,我既具此顶天履地之质,理宜参赞化 育,令彼鸟兽鱼鳖 ,各得其所。何忍杀彼身命,以取悦我口腹乎。由 其杀业固结,以致发生刀兵之人祸,与夫水火旱潦,饥馑疾疫,风吹地 震,海啸河溢等天灾,各各相继而降作也。犹如世人送年礼然,我以礼 往,人以礼来。断无往而不来,来而不往者。即或有之,必有别种因缘 相抵,实皆不出往来报复之外。天之赏罚,亦复如是,况人之报复乎。 故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天道好还,无往不复。欲免恶果,先断恶因。欲 得善果,先植善因。此天理人情之至谊也。 (杂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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