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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戒律学(三)
2018-06-15 23:05:29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3002次 评论:0

第三章 佛教戒律传入中国与其发展

  
第一节 戒律之初传中土

  
一、戒律传入之始


  佛教戒律传入中国,通说是始于三国时代曹魏嘉平二(公元250)年,即由昙摩迦罗在洛阳白马寺译出《僧祇戒心》及《四分羯磨》二种戒本为始(1)。


  释引一在其《律不要略》说:“由东汉至曹魏之初,僧人无归戒之举,唯剃发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为戒律之始。当是时可算是真实传授比丘戒的开始,后来渐渐地繁盛起来。”据传,朱士行就是依这戒法而受比丘戒的,成了中出家了中真正沙门的第一人。


  弘一此说,亦可征于《梁高僧传》:


  “昙柯迦罗,此云法时,本中天竺人,以魏嘉平中至洛阳。于时魏境虽有佛法,而道风讹替。亦有众僧未禀归戒,正以剪落殊俗耳。设复斋忏,事法祠祀。迦罗既至,大行佛法。时诸僧共请迦罗,译出戒律。迦罗以律部典制,文言繁广,佛教未昌,必不承用。乃译出《僧祇或心》止备朝夕。更请梵僧,立羯磨法。中夏戒律,始自乎此。”

  

二、传入的事实应在更早期


  然而,这并非说,在此之前,就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戒律戒法传入,更不是在此这前就未有受戒的人。何以言之.证据有三:


  1.东汉明帝时,楚王刘英就已信仰佛教(浮屠),且“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按汉代的礼制,斋戒洁净祭祠有一定的日数(祭天地为七日,宗庙山川为五日,小祠三日)未有长达三个月的,故楚王英的做法,当为佛教居士的戒条。依《后汉书·楚王英传》载,此事发生在明帝永平八年,即公元65年,比上述昙摩迦罗首次译成经入中国竟早了195年。


  2.《四十二章经》开首便说:“佛言:辞亲出家为道,名曰沙门,常行二百五十戒,为四真道。行进志清净,成阿罗汉。”又说:“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三者,嫉、恚、痴,不信三瘭,以邪为真。优婆塞行五事,不懈退,至十事必得道也。”(2)。按《四十二章经》是最早翻译的佛经,虽然近人如梁启超等有疑其为伪经(3),但据汤用彤考证,此经虽许多文句不似东汉,只是后世妄人所改饰者,其出于东汉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以前当可断定。因为据《后汉书·襄楷传》载,当时襄楷上书桓帝便引了此经的一段话。所以,此经如果是桓帝时代所译,就比昙摩迦罗的译《戒心》早了近百年(4)。


  3.《牟子理惑论》已有“沙门持二百五十戒……非优婆塞所得闻也”、“佛学以酒肉为上戒”、“沙门剃头发、披赤布,见人无跪起之礼,威仪无盘旋之容止。时人讥其违貌服之制、乖搢绅之饰。”等纪载。按此书是否为“伪书”,近代东西方学者聚讼纷纭。据汤用彤考证,认为牟子确系东汉灵帝《公元180年左右时人,时值中原多战争乱乃避难到交趾(广东西部到越南一带),其人由好老庄的玄谈而喜佛,由是写了这部融老庄及佛说在一起的著作,恰好是适应了佛学初传中土先藉老庄观念言语来弘教的过渡时代。故汤氏不但肯定此书为真实,而且多所推崇(5)。

  

三、道安对佛教规范的贡献


  但无论如何,发心亟求戒律,到了一百多年后的释道安(公元312~385)才实现,并且逐渐建立了真正的“戒规”。而对印度的“广律”及有关的戒经、戒论之翻译工作,也在他的影响下,译经功业最大的鸠摩罗什和他的一班门下名僧纷纷云集长安;流传到今天的汉译“五律四论”,于是很快的被翻译出来了。


  道安曾感叹“云有五百戒。不知何以不至.此乃最急。”又说:“法汰顷年鄙当世为人师,处一大域,而坐视令无一部僧法。推求出之,竟不能具。”按道安及法汰等人当时曾努力寻求戒律,故道安在《比丘尼戒本序》作此言。中年的道安率领名僧弟子慧远到襄阳,一住十五年,创产檀溪寺,有徒众数百。由是自然要制订寺内规范,以便摄众,因而订定“三例”。《高僧传》卷五载:


  “安既德为物安,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


  时人习凿齿在致谢安书中曾感叹:“无变化技术可以惑常人之耳目,无重威大势可以整群小之参差;而师徒肃肃,自相尊敬,洋洋济济,乃是吾由来所未见!”这种言语,就正如宋代大儒程伊川(颐)看了禅众丛林制度下的僧众生活,也不由惊叹:“三代礼乐,尽在是矣!”一样(6)。道安的“三科”虽未整留传下来,但可以为是后世丛林制度、梵呗经忏方式的渊源,应无疑义。


  晚年的道安,因为苻坚攻占襄阳,而被苻氏请到了长安,备受王室的厚待。直到逝世前的七、八年中,他在长安除经常对数千人的大道场诵经说法之外,最主要的日常工作便是督导所属积极译经,为鸠摩罗什(公元343——413)后来的大规模翻译奠定了基础。


  抑有进者。道安对佛教规范的贡献,垂范后世永久不变的便是出家人以“释氏”为姓。原来在他之前,出家人都跟父为姓,因而沙门姓氏杂乱。自道安之后,中国沙门以释为氏就永不更改了。此见《高僧传》载:


  “初,魏晋沙门依师为姓,故姓各不同。安以为:大师之本,莫尊释迦;乃以释命氏。后获《增一阿含》果称‘四河入海,无复河名。四姓为沙门,皆为释种。’既悬与经符,遂为永式。”(7)


  
四、律藏的翻译经过


  自鸠摩罗什来长安之后,现存的汉文律藏各种“律”、“戒本”及“律论”陆续译出。主要的几部律大约后的武则天进代才译成。兹将汉译的五种“广律”的大概译经过分述之:


  1.《十诵律》:自姚秦弘始六年(公无404年)十月起,由罽宾的三藏弗若多罗诵出,鸠罗什译文(执笔);但只完成三分之二,弗若多罗便去世了。翌年秋,再由西域的昙摩流支,据梵文本,与鸠摩罗什继续合作译完。但只完成初稿,未及整理,罗什么大师便去世了。后来由卑摩罗叉加以整理,将原稿五十八卷改为六十一卷。这就是传到现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本。


  2.《四分律》:原是昙无德部(上座部之法藏部)的广律,也是流行在中国的最重要戒律书。姚秦弘始十二年到十五年(公元410~413年),由佛陀耶舍、竺佛念、道含三人合作译成的(8)。此书现为六十卷,其内容是后述的“律宗”主要阐扬的对象。


  3.《摩诃僧祇律》:即《大众律》,是部派佛教的“大众部”唯一存下来的广律。晋义熙十二~十四年(公元416~418年),法显与佛陀跋陀罗合作译此律典,共四十卷。


  4.《五分律》即部派佛教的上座部“弥沙塞部‘(又译化地部)的广律。此律在法显西游时,在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得来。直到南朝的宋景平元年(公元423年),罽宾的化地部律师佛陀什来中国,才请他诵出,于阗沙门智胜译,竺道生与慧严也参与其事。今本为三十卷。


  5.《根有律》:即《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是印度部派的上座部的“根本说一切有部”之广律。此律包含多种律书,系唐代高僧义净到印度求回。自唐则天皇帝(周)证圣元年到唐景云二年(公元695~711年),净《根有律》大部分译出。

  

五、各律的传播情况


  以上五种“广律”中的前四种,与五种“律论”(乃指:《毗尼母经》、《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律二十二明了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五种解释律典的书),自古以来就并称“四律五论”而成为律藏的主要内容。何以“根据有律”却不在其内.这个“四律五论”的讲法应是南山律宗以后讲出来的,而南山的开山祖道宣(公元596~667年),在义净(公元635~713年)译出“根有部律”时(约711年),早已逝世数十年了。而且,自道宣以后,律宗只弘扬《四分律》,《根有部律》一直到近世都极少人闻问(9)。


  自《十诵律》译出以后。因鸠摩罗什的声望,加上卑罗叉的努力,《十诵律》弘扬在中国《尤其东南部长江两岸),盛极一时。后来《僧祇律》译出,在北方稍有弘扬(10)。直到堕朝后,律宗渐行兴起,专以弘《四分律》为务,《十诵》的盛况才赵于略淡。


  奇怪的是《五分律》,也不过比《十诵》、《僧祇》稍晚出,但一直没有人去弘扬,弘一也慨叹,翻译这部律的人即是译六十卷《华严经》者,文精而简,唐代道宣律师甚赞,可惜罕有人闻问。其原因到底如何》文献亦乏纪载。近人苇舫认为,此律的部派《律论》未传入中土,且法显带回此律未及译出已圆寂,后人缺乏有力的弘扬。此说颇成理(11)。

  

第二节 律宗的创立、发展与衰微


  论者有谓:“佛教起源于印度,但发展是在中国,佛教的许多理论、学派是结合中国社会具体情况提出的”。又说:“汉代的佛教中中国被理解为道术的一种;魏晋的佛教被理解为魏晋玄学的一派;堕唐时期佛教经典已有大量的翻译和介绍,应该不会被误解了,但在中国广泛流布的不是生搬硬套印度经院哲学的法相宗,而是经过中国自己引申发挥,甚至在印度佛学说中很少有根据的一些宗派(如天台、华严,特别是禅宗)。……也正是由于中国佛教哲学有这种特点,它便构成了中国哲学史的有机组成部分。研究中国佛教哲学思想史,也就是研究中国哲学家史。”(12)这些话,在戒律方面也可供省察。


  “律宗”的产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戒律是从印度来的,而且绝大部分(可说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还是部派的小乘律;二千多年来遵行最谨的是南传(如斯里兰卡)佛教,但南传佛教也没有创出个“律宗”来,反在不太重法律的中国有“律宗”的产生,中国人的创造力亦由此可以见一斑。


  “律宗”的本质,与其谓“弘扬戒律”,莫如说是“欲在戒律的基础上或范围中,建立一种兼摄大小乘思想的哲学”!律宗自道宣始,其主要的著作用意,显然并不是疏解条文的含义而已,其实是在建立一种“法理学”,整形人可名之名“佛教法理学”(The jurisprudence of Buddhism)。吾人以为,只有从这个高度来看律宗,才不致被那庞大的疏钞、枯燥的文字、落漠的内容所吓退,才不致于流为日本学者常用的研究方式——尽在烦琐的条文文字中转来转去——于实用时则不知价值何在。


  上面所说,只是研究本节的一种认识前提或态度。此种前提或态度是否妥当,留待后文有关章节再深入研讨,于此不赘。

  

一、律宗的法统


  按此之“法统”,乃指“宗法的统绪”。这本是来自周公制定的“宗法”制度,数千年来已成为中国人深刻的观念。佛教在中国变成了十宗,其中大乘八宗里起码有五宗(华严、天台、净土、禅、律)是中国人自创的。但无论哪一宗,总有个法统图(又称“宗谱”或“系谱”),图中的头几个“祖”总是按上印度佛教的大德(如禅宗立西天有二十八祖)。这可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宗法观念”具体用到佛教上去了。


  “律宗”尤其如此。唐朝的道宣(公元596~667年)是第一位超越了“疏解律义”,而企图建立一套哲学性理念到戒律上去的高僧,所以他是律宗的开山之祖,当之无愧。但他创立了“南山律宗”之后,宋朝气的元照所作的法统系谱,却把道宣列为第九祖,前面八祖一直追溯到法正(传说造四分律的昙无德)。其实在印度的部派佛教 中,昙无德(Dharmaguptah又释为法藏部)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派之名.尚有疑问(13)。


  第二祖法时,即曹魏时首次译戒本入中土的印僧人昙摩伽罗。


  三祖法聪算是弘扬《四分律》的关键人物。如前所述,在堕以前(两晋南北朝时代),流行的只有《十诵律》及《僧祇律》,其余的《四分律》及《五分律》并不见奉行的。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时的一位僧人法聪,本来研习《僧祇律》的,据说是因为“开通精研,因穷受体”所以改讲《四分律》了,其门人自此弘扬此律。


  但法聪未留下著作,其徒道覆才是第一位有著作(问答式疏六卷)解释《四分律》的人,故被列为四祖。


  道覆门人慧光(亦名惠光)确实的生年不详,是北魏分裂为东西两部时人,南北朝时的高僧,有许多经论疏和重要著作,是“地论派”的宗师,对《四分律》的弘扬,他也是一位关键人物,著有《四分律疏》、《大乘律义章》等,又删定《羯戒本》。每次开讲戒律,常有千僧恭听,其著述亦传诵一时,故被列为五祖(14)。


  慧光的弟子众多,其中道云“奉光遗令,专弘律部”,著律疏九卷,是为六祖。慧光另一弟子道晖,道晖弟了洪理有昙隐,无、均是有弘律著作的。


  回过头来再说六祖道云,他有二位杰出的弟子,洪遵及道洪(另作道照)。道洪为第七祖,传给其弟子智首,是为八祖。


  智首有三位杰出弟子慧满、道世、道宣,均有弘律著作。其中道宣就是“南山律宗”的开山祖。以其久住终南山之故,而有此称。


  又回过头来讲道云另一位弟子洪遵,也是道晕的弟子;他传洪渊,再传法砺,也是弘《四分律》的另一系统,都有著作。其中居相州日光寺的法砺创出一宗,名为“相部律”。“相部”传给法砺的门徒满意。而另一门徒怀素居西太原寺东塔,并不满意老师所说,遂立新论,被称为“东塔律”。


  由是,戒律之学到了唐代,分成三派,各显示擅扬,诤论不已,最后甚至惊动了朝廷,唐代宗大历十三年曾敕三派之大德,集合长安的安国寺,讨论彼此的是非。集议结果虽采法砺的“旧疏”及怀素的“新疏”所长,集成《敕佥定四分律钞》十卷。但后来各派大德仍坚持各从所好,朝廷也只好允许僧众自由取舍去奉行那一派的不说了(15)。


  不久,相部、东塔两派衰绝,无人再学,唯有南山一派传了下来,兹将到南山道宣为止的系谱如下:(略)

  

二、南山宗的传承


  道宣遗下的著作不少,据汤用彤统计有十八部(见随唐及五代佛教史)。但其中有三种才是主要的,称为“南山三大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及《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此三书简称“行事钞”、“戒疏”、“业疏”。这是唐代弘扬《四分律》的是卓越著作。


  四百多年后的北宋时代,又出了一位杰出的戒律学家——元照(公元1048~1116),他不但高倡“律、禅、教三学一源”之说,又倡“律学”与“净土”相结合以弘法。最重要的,还是他针对道宣的“三大部”,又写了三部篇幅更大更详尽的书加以解释,即:《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羯磨济缘记》及《四分律含注戒本戒本疏行宗记》,简称为“资持记”、“济缘记”、“行宗记”。元照因而成了后世公认的南山最重要的传人。元照之后虽传了几代,成就并无超越的。


  《律宗》虽说在唐朝的道宣以前有八祖,真正的开山祖却是道宣,因为与他同时的两派(相部、东塔)除了留下几部书(16)以外,“法统”也仅一代而斩。只有道宣这一脉,传了约七百年,到元朝才衰微下来,所以后世称“律宗”的,即指“南山宗”,莫不以道宣为创始人。


  据释续明考证,“南山宗”自道宣以下,传了二十一位祖师,列表如下(17)。


  道宣——周秀——道恒——慧照——慧正——玄畅——无表——守元——元解——法荣——处恒——择悟


  (初祖)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允堪——择其——元照——智交(或道标)——准一——法政——法久——妙莲——行居(以下进入地元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朝法统不明)


  以上是“南山宗”一脉相承的系谱。其实道宣的弟子很多,得被列入系谱中的人,大多是因为有著作之故。自道宣以下,解释南山律的著作共有六十家之多,卷数以千计。据日本凝然和尚考证,单以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钞》而论,到南宋为止就有七十多家的注解(18)。由此不难窥知,律宗的传承,其实与戒行(戒律的实践)关系并不大,著作才是最重要的。


  道宣的影响远达于日本及朝鲜(新罗)。新罗高僧智仁是他的弟子。历尽困难到日本去弘法,成为日本律宗的开山祖之鉴真和尚,其师为弘(行)景,而弘景正是道宣的弟子(19)。

  

三、律宗的衰微


  元朝以后,律宗已衰微。到了明朝末的,虽有数位佛教大师如莲池、蕅益、弘赞、元贤等,图再弘律宗,并有戒律疏集等律学著述行世,但终如强弩之末,难有大成。


  此外,与莲池(20)大约同时代的释如馨,号古月(又称古心)似乎开创了一条以戒律的衬践(戒行)为主的路线,一直影响到近代。据称古月的受戒颇神奇,乃各自文殊菩萨的直接(在云中)授戒,自此即自觉大小乘律义像从胸流出似的,乃专心在江南各大寺传戒及开授戒法。自宋代以来即荒芜数百年的戒法,由古月之故而兴盛起来。一群弟子继承其志,奕叶绵长。他有一位弟子寂光(三昧)受命毕生弘戒律,在南京宝华山筑坛传戒,远近闻名。寂光逝世后传位给一位杰出的弟子读体(号见月,公元1601~1679),主持宝华山三十多年,定制每年春秋传戒,结夏安居,寺规肃然,成为全国的模范。后来读体的宝华系谱一直传下来,其间(雍正年间)还奉召把华山律范“分灯”到北京去。总之,宝华山以开坛传戒为务,一直流传到近代。这一实践性质的系统,论者评以“到了末流,虽仅余呼号作会之形式。然出家受戒之仪制得以勉存,佛法藉以弘宣,其功亦不可设。”(21)。


  清朝灭亡后,一直到现在,戒律之学更加衰微了。后来,较为人所知的,只有弘一大师(1880~1942)及慈舟法师(1876~1958),此二人除了个人“毗尼严净”(坚守戒行)之外,并有戒律学著作行世。


  1949年之后,中国佛教,除西藏密乘另有其民展之途外,迄今为止大抵作“两岸三地”(大陆、台湾及港澳)的分头发展。尤其台湾地区之佛教昌盛,基至发展到欧美各国去了。但在戒律实践上,日益成为大众所关切的问题。就学者的研究成果来说,在台湾方面,如印顺法师、续明法师、李世杰先生、杨惠南先生、傅伟勋先生等间有零星的文章为戒律及佛教伦理规范而海呼号之外,较有系统的著作,似仅有圣严的《戒律学纲要》而已。


  
第二节 律宗的创立、发展与衰微


  论者有谓:“佛教起源于印度,但发展是在中国,佛教的许多理论、学派是结合中国社会具体情况提出的”。又说:“汉代的佛教中中国被理解为道术的一种;魏晋的佛教被理解为魏晋玄学的一派;堕唐时期佛教经典已有大量的翻译和介绍,应该不会被误解了,但在中国广泛流布的不是生搬硬套印度经院哲学的法相宗,而是经过中国自己引申发挥,甚至在印度佛学说中很少有根据的一些宗派(如天台、华严,特别是禅宗)。……也正是由于中国佛教哲学有这种特点,它便构成了中国哲学史的有机组成部分。研究中国佛教哲学思想史,也就是研究中国哲学家史。”(12)这些话,在戒律方面也可供省察。


  “律宗”的产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戒律是从印度来的,而且绝大部分(可说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还是部派的小乘律;二千多年来遵行最谨的是南传(如斯里兰卡)佛教,但南传佛教也没有创出个“律宗”来,反在不太重法律的中国有“律宗”的产生,中国人的创造力亦由此可以见一斑。


  “律宗”的本质,与其谓“弘扬戒律”,莫如说是“欲在戒律的基础上或范围中,建立一种兼摄大小乘思想的哲学”!律宗自道宣始,其主要的著作用意,显然并不是疏解条文的含义而已,其实是在建立一种“法理学”,整形人可名之名“佛教法理学”(The jurisprudence of Buddhism)。吾人以为,只有从这个高度来看律宗,才不致被那庞大的疏钞、枯燥的文字、落漠的内容所吓退,才不致于流为日本学者常用的研究方式——尽在烦琐的条文文字中转来转去——于实用时则不知价值何在。


  上面所说,只是研究本节的一种认识前提或态度。此种前提或态度是否妥当,留待后文有关章节再深入研讨,于此不赘。

  

一、律宗的法统


  按此之“法统”,乃指“宗法的统绪”。这本是来自周公制定的“宗法”制度,数千年来已成为中国人深刻的观念。佛教在中国变成了十宗,其中大乘八宗里起码有五宗(华严、天台、净土、禅、律)是中国人自创的。但无论哪一宗,总有个法统图(又称“宗谱”或“系谱”),图中的头几个“祖”总是按上印度佛教的大德(如禅宗立西天有二十八祖)。这可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宗法观念”具体用到佛教上去了。


  “律宗”尤其如此。唐朝的道宣(公元596~667年)是第一位超越了“疏解律义”,而企图建立一套哲学性理念到戒律上去的高僧,所以他是律宗的开山之祖,当之无愧。但他创立了“南山律宗”之后,宋朝气的元照所作的法统系谱,却把道宣列为第九祖,前面八祖一直追溯到法正(传说造四分律的昙无德)。其实在印度的部派佛教 中,昙无德(Dharmaguptah又释为法藏部)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派之名.尚有疑问(13)。


  第二祖法时,即曹魏时首次译戒本入中土的印僧人昙摩伽罗。


  三祖法聪算是弘扬《四分律》的关键人物。如前所述,在堕以前(两晋南北朝时代),流行的只有《十诵律》及《僧祇律》,其余的《四分律》及《五分律》并不见奉行的。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时的一位僧人法聪,本来研习《僧祇律》的,据说是因为“开通精研,因穷受体”所以改讲《四分律》了,其门人自此弘扬此律。


  但法聪未留下著作,其徒道覆才是第一位有著作(问答式疏六卷)解释《四分律》的人,故被列为四祖。


  道覆门人慧光(亦名惠光)确实的生年不详,是北魏分裂为东西两部时人,南北朝时的高僧,有许多经论疏和重要著作,是“地论派”的宗师,对《四分律》的弘扬,他也是一位关键人物,著有《四分律疏》、《大乘律义章》等,又删定《羯戒本》。每次开讲戒律,常有千僧恭听,其著述亦传诵一时,故被列为五祖(14)。


  慧光的弟子众多,其中道云“奉光遗令,专弘律部”,著律疏九卷,是为六祖。慧光另一弟子道晖,道晖弟了洪理有昙隐,无、均是有弘律著作的。


  回过头来再说六祖道云,他有二位杰出的弟子,洪遵及道洪(另作道照)。道洪为第七祖,传给其弟子智首,是为八祖。


  智首有三位杰出弟子慧满、道世、道宣,均有弘律著作。其中道宣就是“南山律宗”的开山祖。以其久住终南山之故,而有此称。


  又回过头来讲道云另一位弟子洪遵,也是道晕的弟子;他传洪渊,再传法砺,也是弘《四分律》的另一系统,都有著作。其中居相州日光寺的法砺创出一宗,名为“相部律”。“相部”传给法砺的门徒满意。而另一门徒怀素居西太原寺东塔,并不满意老师所说,遂立新论,被称为“东塔律”。


  由是,戒律之学到了唐代,分成三派,各显示擅扬,诤论不已,最后甚至惊动了朝廷,唐代宗大历十三年曾敕三派之大德,集合长安的安国寺,讨论彼此的是非。集议结果虽采法砺的“旧疏”及怀素的“新疏”所长,集成《敕佥定四分律钞》十卷。但后来各派大德仍坚持各从所好,朝廷也只好允许僧众自由取舍去奉行那一派的不说了(15)。


  不久,相部、东塔两派衰绝,无人再学,唯有南山一派传了下来,兹将到南山道宣为止的系谱如下:(略)

  

二、南山宗的传承


  道宣遗下的著作不少,据汤用彤统计有十八部(见随唐及五代佛教史)。但其中有三种才是主要的,称为“南山三大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及《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此三书简称“行事钞”、“戒疏”、“业疏”。这是唐代弘扬《四分律》的是卓越著作。


  四百多年后的北宋时代,又出了一位杰出的戒律学家——元照(公元1048~1116),他不但高倡“律、禅、教三学一源”之说,又倡“律学”与“净土”相结合以弘法。最重要的,还是他针对道宣的“三大部”,又写了三部篇幅更大更详尽的书加以解释,即:《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羯磨济缘记》及《四分律含注戒本戒本疏行宗记》,简称为“资持记”、“济缘记”、“行宗记”。元照因而成了后世公认的南山最重要的传人。元照之后虽传了几代,成就并无超越的。


  《律宗》虽说在唐朝的道宣以前有八祖,真正的开山祖却是道宣,因为与他同时的两派(相部、东塔)除了留下几部书(16)以外,“法统”也仅一代而斩。只有道宣这一脉,传了约七百年,到元朝才衰微下来,所以后世称“律宗”的,即指“南山宗”,莫不以道宣为创始人。


  据释续明考证,“南山宗”自道宣以下,传了二十一位祖师,列表如下(17)。


  道宣——周秀——道恒——慧照——慧正——玄畅——无表——守元——元解——法荣——处恒——择悟


  (初祖)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允堪——择其——元照——智交(或道标)——准一——法政——法久——妙莲——行居(以下进入地元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朝法统不明)


  以上是“南山宗”一脉相承的系谱。其实道宣的弟子很多,得被列入系谱中的人,大多是因为有著作之故。自道宣以下,解释南山律的著作共有六十家之多,卷数以千计。据日本凝然和尚考证,单以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钞》而论,到南宋为止就有七十多家的注解(18)。由此不难窥知,律宗的传承,其实与戒行(戒律的实践)关系并不大,著作才是最重要的。


  道宣的影响远达于日本及朝鲜(新罗)。新罗高僧智仁是他的弟子。历尽困难到日本去弘法,成为日本律宗的开山祖之鉴真和尚,其师为弘(行)景,而弘景正是道宣的弟子(19)。

  

三、律宗的衰微


  元朝以后,律宗已衰微。到了明朝末的,虽有数位佛教大师如莲池、蕅益、弘赞、元贤等,图再弘律宗,并有戒律疏集等律学著述行世,但终如强弩之末,难有大成。


  此外,与莲池(20)大约同时代的释如馨,号古月(又称古心)似乎开创了一条以戒律的衬践(戒行)为主的路线,一直影响到近代。据称古月的受戒颇神奇,乃各自文殊菩萨的直接(在云中)授戒,自此即自觉大小乘律义像从胸流出似的,乃专心在江南各大寺传戒及开授戒法。自宋代以来即荒芜数百年的戒法,由古月之故而兴盛起来。一群弟子继承其志,奕叶绵长。他有一位弟子寂光(三昧)受命毕生弘戒律,在南京宝华山筑坛传戒,远近闻名。寂光逝世后传位给一位杰出的弟子读体(号见月,公元1601~1679),主持宝华山三十多年,定制每年春秋传戒,结夏安居,寺规肃然,成为全国的模范。后来读体的宝华系谱一直传下来,其间(雍正年间)还奉召把华山律范“分灯”到北京去。总之,宝华山以开坛传戒为务,一直流传到近代。这一实践性质的系统,论者评以“到了末流,虽仅余呼号作会之形式。然出家受戒之仪制得以勉存,佛法藉以弘宣,其功亦不可设。”(21)。


  清朝灭亡后,一直到现在,戒律之学更加衰微了。后来,较为人所知的,只有弘一大师(1880~1942)及慈舟法师(1876~1958),此二人除了个人“毗尼严净”(坚守戒行)之外,并有戒律学著作行世。


  1949年之后,中国佛教,除西藏密乘另有其民展之途外,迄今为止大抵作“两岸三地”(大陆、台湾及港澳)的分头发展。尤其台湾地区之佛教昌盛,基至发展到欧美各国去了。但在戒律实践上,日益成为大众所关切的问题。就学者的研究成果来说,在台湾方面,如印顺法师、续明法师、李世杰先生、杨惠南先生、傅伟勋先生等间有零星的文章为戒律及佛教伦理规范而海呼号之外,较有系统的著作,似仅有圣严的《戒律学纲要》而已。

  

第三节 中国化的禅宗规范


  如上节所述,南山律宗自宋以后就衰微了。究其原因固不止一端,但禅宗丛林清规的替代应是主要的因素。禅宗是彻底“中国化”的教派,这个特色主要是其“顿教”义理,其次就是落实在它自有一套规范中。禅宗宗门规范,一般称为“清规”与佛教传统戒律的内容之差异是很大的。


  早在禅宗六祖慧能(638~713)尚未出道时,南山律宗的创始人道宣(596~667)便批评过禅门(见《续高僧传·习禅篇论》):


  “排小舍大,独律一家。摄领住持,居然乖僻。复有相迷同好,聚结山门。持犯蒙然,动挂刑网。运斤运刃,无避种生。”


  道宣殊不知,不与其它传统的大小乘佛寺共同生活在一起(排小舍大),自行在山野建禅林(聚结山门),自有一套规范(持犯蒙然,动挂刑网)。亲自耕作自食其力(运斤运刃,元避种生)正是禅宗的最大特色。也正因为这种特色,使得禅宗日益弘大。后来与净土宗结合起来。所谓“中国佛教”,事实上只有禅、净二宗了。


  职是之故,研究禅门规范,既是必要的,也是有趣的。它既是佛门的规范,又是“中国化”的规范,这双重特性揉合起来,结果如何.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本节宜先作历史和简略叙述,以明其原委。

  

一、禅宗的系谱


  禅宗自称“教外别传”。传说佛在灵山大会中,曾“拈花”示意,只有迦叶懂得,见了而“微笑”;如此不出一言,如来已把“正法眼藏”传了给迦叶。自此,迦叶尊者就成为禅宗的初祖,一代代传下去,到了二十八代便是菩提达摩。达摩在梁武帝时(公元520年)来到中国,是为中国禅宗的第一代开山祖师(22)。


  在中国的达摩之后,传给慧可,三传僧璨,四传道信。论者认为道信是中国禅宗的实际创始人。他有数百位弟子,其中十位杰出的,后来都各立门户自有成就。其中主要者为三系,即法融(创牛头禅)、法如及弘忍。弘忍就是禅宗的第五祖,创“东山法门”,已奠定了禅宗的基本宗风。


  弘忍之后,禅分为南、北两宗。北宗神秀一系,主要以依附朝廷 为发展路线,不久而衰灭。慧能的南宗号称六祖,建立了真正的“丛林”生活模式,与民间打成一片,自此欣欣向荣。慧能之后“一花开五叶”,分成五派七宗——临济宗、沩仰宗、法眼宗,云门宗及曹洞宗,另加荷泽、洪州为七宗。每派都人才辈出,流布四方。宋进以后佛教各宗皆衰微,禅宗实际成了“中国佛教”的代表。禅宗系统表列如后(23)

  

二、中国化规范的初创


  论者佥认,禅宗第上祖道信(公元580~651)是一位关键人物。他不仅在思想理论上奠定了禅宗的基础,而且在组织方式和徒众生活方式上,使禅宗从奠定了可以扩大到无限的社会条件(24)。


  原来,从初祖达摩到三祖僧璨,约六十年来,禅门徒众的生活方式,过的都是“头陀行”——一人自修学,居无定所,只有一衣一钵的苦行生活,即《传法宝记》上说的:“行无轨迹,动无形记。法匠潜运,学徒默修。”到了道信,这种生活方式彻底改变了:“至夫道信,虽择地而居,营宇立像。存没有迹,旌榜有闻。”道信居湖北黄梅西北的双峰山三十多年,依山傍林,聚集徒众五百,安居传法。在经济上采“禅农合一”的办法,足以自给。这对禅宗日后的发展影响极大。因为中国沙门若采印度那样行乞为生是行不通的,所以其他宗派只有依附朝廷、豪门及一般信众布施为取得供养的资源;一旦失去依靠(如唐武宗打南击佛教)便无以为生。独有禅宗能日益勃兴,这个生计上的能自给自足实是关键。


  道信圆寂后,汉统传给弘忍(公元601~674)。据传,弘忍是共黄梅当地人,七岁就随道信出家,三十年不离道信大师左右。他白天辛勤劳作,晚上坐禅,性情敦厚,是以得承法统。嗣后他在双峰山东面不远的冯墓山大启法门,门徒极众,规模犹过于其师,有“道俗受学者,天下十八九”之盛,被称职“东山法门”。


  弘忍大大发扬了其师倡导的“山林佛教”特色;聚徒定居,禅修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禅修落实到日常行住坐卧的生活细节中。这种生活与修行方式,极少成分是印度的,实是中国的儒家社会人伦思想与老庄灵逸风格的结合之具体化。


  因此可以说,禅宗今后行多年来的基本组织结构与生活规范,在道信时初创,在弘忍时确立了。


  
三、百丈怀海制订“禅门清规”


  正式把禅宗的规范法制化、条文化的人,就是百丈怀海(720~814)。怀海是马祖道一的高足,而马祖是怀让的高足,怀让则是六祖惠能的高足。惠能禅法传到了马祖,有重要的发展,他把惠能的:“无念心”发展为“平常心”;以“平常心是道”的教法去启迪人,对禅法的启示极重要。马祖门下弟子极多,其中以百丈怀海的影响最大,后来的沩仰宗、临济宗都是百丈的弟子开展出来的。


  百丈所提倡的修行法门,有很浓厚的老庄自然主义气氛,是马祖老师的“平常心”的发展。他有几句著名的偈语,是禅门常引用的:“灵光独耀,迥脱根尘。体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无染,本自圆成。但离妄缘,即如如佛。”他认为,每个人都是佛(灵光、真常、如如佛),只要摆脱无明(根尘、染、妄缘),自然便成佛。如果向外欲求佛,就好比“骑牛觅牛”,反而觅不到了。他多次强调,修道一切皆无求,连这个“无求”也不执着,才行。他逝世后,朝廷谥为“大智禅师”。


  然而,百丈最大的贡献,应该还是他的创制立法。他根据禅宗的特性,针对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融会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宗法礼制,折衷了佛教大小乘戒律的精神,订定了著名的《禅门清规》,后世称为“百丈清规”。这部“清规”不知何时散失不存。但北宋翰林学士杨亿留下了一篇序文,可以窥见其大概内容(25)。


  元朝时,朝廷曾命百丈山的住持德辉禅师重编清规,并令天下禅寺一体实施。对于此《敕修百丈清规》,明末名僧莲池、第三智者:“伪清规一日存在,佛教亦一日无无改良之望也。”但亦有采持平之论者,认为此清规与杨亿的序文并无冲突,虽不能证实,亦未能证伪,故且信其为真(26)。


  
四、历代禅门规范大要


  如上所述,“清规”是禅宗特有的内部规范,即是禅院(或丛林、禅寺)的组织规程及内部日常生活的管理规则。这些规范是广义的戒律,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佛门规则。


  在本章第一节三项中提到,中国佛早在东晋的道安,已首创“僧尼规范三则”;自此,即随时有在印度佛教各种戒律之外立规定约的事。例如支遁立《众僧集证度》、慧运立《法社节度》、梁武帝创立“僧制”等,均属禅宗(尤指四祖道信)以前的事。


  从道信、弘忍到《百丈清规》,禅宗的内部规范已完成,这对禅宗千多年来的发展关系是很重大的,其大略已如前述。


  至于《百丈清规》流传到北宋,历时既久,未免混乱。尤其禅宗本身自唐中叶以后,又分出五个派系,各派在规范的细节上自然有所差异,乃号为“家风”的就是。后世各禅寺或丛林大抵都极力维持其“家风”,一直到清末民初(27)。


  亦因此之故,北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曾重编《禅苑清规》十卷,亦称为《崇宁清规》,百丈之作则称为“古规”了。后至南宋咸淳十年(公元1274),又有《丛林校定清规总要》二卷,亦称为《咸淳清规》。再到元代,又有《至大清规》(即禅林备用清规)的编成。前述的《敕修百丈清规》应系依崇宁、咸淳及至大三本汇参编成的(28)。


  此外,现存的“清规”典籍,尚有《百丈清规证义》、《入众日用》、《入众须知》《幻住清规》(明朱元璋时编》、《日用清规》、《禅林两序须知》等书。在日本流传的另有《大鉴清规》、《永平清规》、《莹山清规》等。这些典籍,大抵是各门派根据时代需要与其“家风”而编的。

  

附注


  (1)见梁启超《佛学时代》文,载于《梁启超集》,58页。演音弘一(李叔同)《律学要略》文,载于《弘一大师全集》第一册。苇舫《中国戒论宏传概论》,载于《律宗概述及其成立与发展》,316页。


  (2)大正藏十七册,722页上下。


  (3)梁启超《佛教之初输入》文,前揭书39页。


  (4)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31~46页。


  (5)同上注书,73~80页。《牟子理惑论》见大正藏五十二册,1页,《弘明集》卷一。


  (6)见南怀瑾《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47页。


  (7)正确地说,沙门以“释”为氏才对,而不是为“姓”。古代姓与氏本来是不同的,“姓”是因血统关系而来,“氏”则因其他原因(如封建、居地、官称、职业等)而取的,故《白虎通》云:“姓者,生也。所以氏者何.所以贵功德、下使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即可知矣”。据沈家本考证,春秋时代只有二十二个姓。如妫、姒、姬、子、赢、风、任等是。例如孔子,孔也氏,原为子姓。姓与氏自战国以后才混乱了。此问题详情可参拙著《同性结婚》文,载于《古今法律谈》141页以下,台北民族晚报1979年初版。


  (8)因《四分律》当时没有梵文本,故由佛陀耶舍“出”(依记忆诵出梵文),竺佛念“译”(依诵出的梵文译为口头的汉语),道含“笔受”(依竺佛念说的汉语写成文字)。由此可知,这是十分麻烦的工作。后来经典有梵文本,译主大抵都通两种语言,就方便多了。参印顺《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69页。


  (9)如释弘一原喜《根有律》,后改弘《四分律》。见《弘一大师全集》一册,194页“余弘律之因缘”文。


  (10)圣严谓《僧祇律》在北方稍有弘扬。百苇舫《中国戒严律宏传概论》文中却说此律一出“盛行江南”,到底孰是,待考。苇文见《现代佛教学术丛刊》八八册,331页。


  (11)同前揭苇文。引一《律学要略》文,“全集”一册,196页。


  (12)参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19、20页。1974年北京人民出版社一版。


  (13)参前章第三节三项。


  (14)参《中国佛教人物与制度》79页以下。台北弥勒出版《现代佛学大系》二十五册,1984年版。


  (15)以上律宗的系谱,系综合了各家之说。主要为清源谅《律宗杰谱》,台北新文丰1987年一版,又参圣严前揭10页以下。慧岳《律宗教义及其记传》文、续明《比丘律仪与比丘尼律仪》文,以上二文均载于《现代佛教学术丛刊》八八册,60页以下,277页以下。蒋维齐《中国佛教史》卷二,《现代佛学大系》二十八册。


  (16)东塔派的怀素、相部派的法砺的著作,见载于《卍续大藏经》五十九册以下。


  (17)续明前揭,282页。


  (18)参凝然《八宗纲要》,105页。按凝然是日本大和尚,生存时间在我国的南宋至元代。此据台湾高雄佛光山丛书译本,1985年。


  (19)见前揭《八宗纲要》102页有详细的系谱表。并参续明前揭281页。按续著为“弘景”,为道宣之弟子,而《八宗纲要》之系谱表则作“行景”其师为文纲,文纲之师方为道宣。又按以上所述的传承系谱并非绝对准确,在各种书上记载往往有出入。


  (20)袾宏,号莲池,公元1535~1615,为净土宗第八祖。他与真可(1543~1603)、德清(1546~1623)、智旭(1599~1655)并称为明代四大高僧。参《中国佛教人物与制度》,“袾宏”传。台北弥勒出版社1984年版。


  (21)续明前提,284页。


  (22)有为适曾考证这段“拈花微笑”及西天二十八祖的传说,是北宋杭州契嵩和尚伪造的(契嵩始作《传法正宗定祖图》),见《胡适说禅》,30页。台北九仪出版社1995年初版。但胡氏这种考证宗教态度,许多人并不以为然,他们大抵认为,“宗教意义”并不同于“历史意义”。何史历史永远是有“再造”——后人为了现实需要而重新解释的必要。此等论点可参存伟康《禅宗六变》,8及200页。台北东大公司1983年初版。管见且以为,重视历史的奕叶传说,喜在历史塑造一种模范(如三代政治对于儒家的理想性质》,本是中华文化特色。因而吾人可以说,纵使禅宗许多历史是“伪造”的,恰是“中国化”的有力证明。


  (23)此表采自汤用彤《随唐及五代佛教史》,236页,并有修改。


  (24)顾伟康前揭85页。洪修平《中国禅学思想史》87页以下。台北文津公司1994年初版。


  (25)杨亿的“古清规序”全文,见大正藏第四十八册,1157页。


  (26)参《弘一大师全集》第一册,252页。芝峰《律学大纲导言》,载于《现代佛教学术丛刊》八八册,241页。持平论者参顾伟康前提,196页。《敕修百丈清规》全文见大正藏四十八册,1109页。


  (27)参南怀瑾前揭,10页。


  (28)以上参林子青《清规》一文,载于《中国佛教人物与制度》407页以下。《崇宁清规宁》、《咸淳清规定》及《至大清规序》均见大正藏四十八册,1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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