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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直讲 【六卷】(三)
2017-12-24 21:08:01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1193次 评论:0

菩提道次第直讲卷第三


宗喀巴大师造


大勇法师口译


智湛居士笔录


第二,有於道总建立生起决定。及正明受持心要之法二者。


第一,有三士之道摄一切圣教之理。及显示从三士门次第引导之相,二者。


第一,一切佛陀。从初发心,中积资粮,最後现证正徧知觉。是皆惟为饶益有情,说一切法。亦为成就有情义利。如是所作有情义利。略有二种。即於世间之权时现上善,与出世间之究竟决定善是。


依初所作所说一切。於正下士或共下士法类中摄,下士特别之处。不为今世现前安乐。重在希求舍生之後,善趣圆满。以其修作彼之因故。如(道炬)云:「若以正方便。惟於人天乐。欲求自利者。知彼下士夫。」


究竟决定善。有惟从流转出离解脱,及一切种智,二种。


此中依於声闻及独觉乘所说一切。於正中士或共中士法类中摄。中士夫者。於一切有。发生厌离。专求自利。从有解脱彼之方便。於戒定慧三学转趣入故。如(道炬)云:「背於三有乐。反罪业为体。仅求自寂利。说名中士夫。」


修行一切种智方便,亦有二种。波罗密多大乘,与金刚乘是。此二皆於上士所有法类中摄。上士夫者。惟彼大悲之所自在。欲尽一切有情苦故。以佛为其所得之果。以六度行及二次第为所修学。如(道炬)云:「若以自系苦。普例於他苦。希起正断尽。斯名胜士夫。」彼士夫修菩提之方便,显密二种。於下当说。


三士之名。如(摄抉择分)及(俱舍释)等。处处广说。下士夫中。虽有希求现世後世二种差别。当知此处。惟取第二。复取安住善趣方便无错乱者。


第二,有所有由三士道引导之意义。示如是次第引导之相二者。


第一,如是虽说士夫有三。然上士道亦摄余二。以彼二者为大乘道之支分故。此马鸣菩萨所说。此间非於仅得世间快乐之下士。及唯得解脱世间之中士道中而为引导。盖为将修与彼二所共同道之上士作引导前行。是为修习上士道之支分耳。


第二,有正明其相及明其要义二者。


第一,趣入大乘之门者。即於最胜菩提发心是。若发此心。如(入行论)云:「刹那才发菩提心。虽系轮回三界狱。亦当说为善逝子。」谓得菩萨名。彼身即入大乘数。若失彼者。则从大乘而退出故。以是诸欲入大乘者。须於多门励力。务令彼心发起。然欲发起彼心。又必须先修发心胜利。於其胜利增长勇悍。并须具有七支皈依。(集菩萨学论)及(入行论),皆作此说。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权时及究竟胜利也。初中复有不堕恶道及生乐趣二种胜利。以若发彼心。於昔积集恶趣之因。即得清净。并能断绝未来相续。於先已集乐趣之因。以为此心所摄持。将更增长广大诸新所作。亦能引起,令无终尽之边际焉。究竟义利者。解脱及正徧知等。亦依彼心速疾成就。若不先於权时究竟之胜利实欲证得。但云彼诸胜利从发心出生。於彼发心应当励力。虽作此说。惟是空言。返观身心。甚为明晰。此中先於现上决定二种胜利发欲得心。即须修习共中下士所有意乐。如是则於二种胜利生起欲得。若修此具有胜利之心者,更须生起为此心根本之慈与悲悯。但若念及自之乐乏苦逼。流转世间。尚不能令身毛竪动者。则於他之乐乏苦逼。而谓不能堪忍。必无是处。(入行论)云:「彼诸有情前。亦思惟自利。若梦犹未梦。利他云何生。」是故於下士时。想自身当受恶趣苦恼。及中士时。观於善趣。亦惟是苦。无寂灭乐。既思惟已。例己推及於诸亲属等一切有情而修习之。当成发起慈悲之因。从彼发起菩提心故。故修共同下中意乐者。实是引发无伪菩提心之方便。如是当知。於修彼二士道时。思惟皈依业果诸意乐等。於诸门中。集净励力者。如其所应。成菩提心前行修心之方便。当知七支皈依等。亦即为发起心彼方便也。此中诸下中法类。为引发胜菩提心支分之理。为师者须详开示。弟子亦须於彼获得决定。於每修时。忆念此诸意义而修。最为切要。若不尔者。则上士之道与共中下士道。各各不相关涉,於未至正上士道之中间。以於菩提心未获决定故。或为发起彼心之障碍。或於其间失大义利。以故於此当加殷重。


如是修已。於身心中如何方能发起无伪菩提之心。如所应作。次为令彼心极坚固故。由行不共皈依为前导已。应受发菩提愿心仪轨。受彼愿已。於诸菩萨学处。开始修学。尔後於六度四摄等多修习欲学之心。若生决定欲学心已。进受清净菩萨行戒。


次於根本重罪。拚命防护。莫令有染。虽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为所污。倘有所犯。如其所说除罪仪轨。善为净治。此後总於六度而为修学。特别为令其心於善所缘如其所欲能安住故。於止体之静虑中。更当修学。(道炬论)中,谓为引发诸神通故而学止者。是少分喻。即阿底峡尊者。自於余处中。亦说为欲引发胜观。以是之故。当修止也。


次为断二我执缚故。於空性义见决定已。於无谬修法而为修习。应当修行慧体胜观也。


如是除修止观外,於行戒学处以下,悉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为定学。毗鉢舍那者,是为慧学。(道炬论)中说也。


复次,奢摩他以下。是为方便及福德之资粮。依於世俗谛之道,广大道次第也。三种殊胜慧者,是为慧及智之资粮。依於胜义谛,甚深道次第故。当於彼等次第数目生决定。及以慧与方便随离一支不成菩提。应起大决定也。


以是共道修身心已,必须转入密乘。以入於彼,速当圆满二资粮故。


设於此处不胜其任。或种性微劣而不喜者,则应唯於此道次第渐增广之。


若其欲入金刚乘者。首须修依止善知识法,较前尤为郑重。次以从清净密部所出灌顶法成熟身已。於彼时所得之密戒及三昧耶。拚命守护。特於根本罪毋使有染。盖虽可重受。然身毁已,功德难生。诸支分罪,亦毋染犯。设有所犯。亦勿随意置而不虑。当以悔除防护令其清净。尔後或於下部有相瑜伽,或於上部生次瑜伽,随於其一中,而为引导。次或於下部无相瑜伽,或於上部满次瑜伽,於其一而修学之。


如斯次第之所建立者,乃(道炬论)所说。故(菩提道次第),亦作如是引导也。


第二,若谓下中士夫诸法品类即是上士之前导者,是即上士夫之道次第矣,何须复名为共下中之道次第耶,曰,所为於三士夫须各各分别而引导者,大要之意义有二。


谓为摧伏犹未发生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妄自称我是上士之我慢。且能於上中下三等根机作大饶益也。言大益者。谓因上中二种士夫。亦须希求善趣解脱。故对所导之上中二种补特伽罗。示以中下二种意乐。令其修习。此不成过,而生功德故。


若是下劣补特伽罗者。虽修上法品类。然必不生上之意乐。下复已弃。即上中下道功德胜利。将俱无所生矣。


复次,於具上堪能者。示所共道以令修习。对於彼等自所应修诸功德法。若已生者则能摄持。或虽未生。亦能速疾发起。下下发已,导入上上。於其自乘。并无延滞也。


发心须依次第者。(总持自在王所问经)中。以黠慧宝师次第修净摩尼宝喻。合义而为教示。龙猛菩萨亦作是说:「初修增上生。後起决定胜。以得现上故。次决定胜成。」此说於增上决定胜。须以次第而引导也。圣者无着亦曰:「又诸菩萨。於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麤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令其渐次修集善品。是名菩萨於诸有情,渐次利行。」又圣者提婆於(摄行炬论)中。成立先於波罗密多乘之意乐既修习已。次转入密。须具次第。摄彼义云:「诸初业有情。若转趣胜义。佛说此方便。如梯之渐次。」


第二,有与下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与中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及上士修心之道次第三者。


第一,有正修下士意乐。发心之量。及除邪分别。三者。


第一,有发生希求後世义利之心。及於後世乐之方便之所依。二者。


第一,有思此世不久住起念死心。思後世二趣苦乐如何,二者。


第一,有不修念死之过患。修之胜利。发何种念死心。及修念死之法,四者。


第一,今後当死之一念。虽尽人皆有。然以於日日中。每念今日不死。今日又不死。则心将执於不死之一面。若不作意於彼对治而为如是心所障蔽。随起久住此世之心。便觉现前一切皆为需要。专务於求此世乐,除此世苦,之方便。於後世及解脱成佛等大事。不加观察。心不入道。纵或闻思修。然以趋重今世之故。任作何善。其力定然薄弱。且必掺和恶行咎戾而转。其不杂恶趣之因者鲜矣。纵使缘及後世。思欲进修。亦必不能灭除推後之懈怠。及以睡眠惛沉喧杂饮食等事。纷扰度时。不能精进。如理而修焉。又不特此也。为求现世圆满故。烦恼及其所引之诸恶行等。渐渐增长。背甘露法。引入恶趣。孰有甚於斯之不善耶。(四百颂)云:「三世自在主。我死王作无。若有而安卧。不善孰胜斯。」又(入行论)云:「须舍一切去。於此自不知。为友非友故。而造种种罪。」


第二,若生一真实念死之心。且如若知我今日明日定死。稍知法者。即见亲等无可共住。遂能遮制於彼爱着。并任运生起从舍等门欲受心要。且能见及为利养恭敬等之世间法而致力。一切皆无坚实。遮诸恶行。积集皈戒等善业。自身既得胜妙之位。亦能接引诸余有情。於彼安置。更有何事较此为重者哉。诸经於此念死心。曾以多种譬喻而为称赞。如(大湼盘经)云:「诸田业中秋实胜,一切迹中象迹胜。一切想中无常及死想是为最胜。」以由此能除遣三界贪着无明我慢故。复以为顿能摧坏一切烦恼恶业之锤。顿能成就一切善妙之门等,而称叹之。总之,能有修行之机会。唯是得此殊胜之身时。我辈长刧处於恶趣。虽偶一得生人天。亦多无暇。不得修法。纵或一次得堪修之身。而亦不能如理修法者。盖为住此今日不死之想耳。心执不死者。乃一切衰损之门。念死者乃一切圆满之门也。


是故莫执此为诸无余深法可修者之所行。或虽为应修。唯宜初时略为修习。非恒常之所修也。盖於初中後三。皆必须修此法之理。心起决定,而修习之。


第三,以亲等当离而生怖者。是乃未修佛道者。此处非为生起彼心也。若尔云何,谓由烦恼业所受之身。终不免死。仅於此生怖。暂时亦不能断之。虽然,恶趣之因未灭。现上决定善因未修。此当畏死也。若於此兴怖。则能起修。死时无恐。若不修此义。总於流转不能解脱。别於恶趣或将沉坠。死时追悔热恼而已。


第四,应从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定之门。而修习之。


於此有思惟定死。思死期无定。及思惟死时除佛法外任何亦无益,三者。


第一,有思惟死王必来任何法不能免。思寿无增而无间有减。思惟虽存在时亦无修法之暇而死必决定,三者。


第一,任所受为何身。所住为何地。随在何时。皆为死王所坏。此(聚)中所言。死王若来。纵以迅速腾跃极大势力财物咒药。无能逃避。(教授国王经)中说也。迦马巴云。现在即须畏死。死时不须怖恼。我辈则与此相违。现在不畏。临死乃以手椎胸焉。


第二,如(入胎经)所说。寿量百年者稀矣。纵然能到此边际。亦於彼之中间。年为月,月为日,日为昼夜而尽之。每一昼夜。仍为上午下午等而使之尽。寿之总量。去日已多。所余亦无增。且无间而减故。(入行论)云:「昼夜无有住。此寿常灭坏。无有余可增。我岂能不死。」又如织师织布。及被杀之牲。牵赴杀塲。步步逼近。与牛为牧儿所使。不能自在。被驱入住处等。多喻为门而思惟之。如(大戏乐经)云:「三有无常同秋云。众生生死等观戏。众生寿行似空电。如崖瀑流疾疾行。」以此种种譬喻而诠显之。盖於心内明了者。外一切物。无不示现无常。以是从多门中。屡次思惟。生起决定。仅修少次。心则难生。殊无所益。如迦马巴云:「汝言思而不生。汝於何时思耶。尽日散乱。夜间睡眠。汝勿说妄语。」吾人非但寿尽始为死王所坏。而往他世。即於现生存在之间。亦皆是不住之时。盖自入胎以来。无一刹那暂停而向後以趣矣。虽於中间稍得存活。亦唯为老病死者引赴死所而行。故不应於此存活之际。认为不趣後世,而得安住。輙生欢喜。譬如从高崖坠时。於其中间尚未至地之际。不应喜也。(四百颂注)中引云:「人之勇者最初夜。若於世间住胎已。从此彼於日日中。无少止憩而趣死。」


第三,纵能至彼许之寿算。亦无有余暇。如(入胎经)言。初婴儿时。於十岁内。未获修法之意乐。垂老之廿年。无修法之气力。中时亦为睡眠耗去一半。复以病等耗去多时。仅少许光阴以修法耳。如是现生一切圆满。当思皆同作梦。於临死时。仅成一种意境。死仇既其必来。胡为现世之心所欺而犹喜耶。於必须修法。生起决定。多为誓愿。(本生经)云:「噫嘻世间惑。匪坚不可乐。此夜开花会。亦当成念境。」


第二,今日後。百年内。死王必来。然於此未来之中间。究竟何日当到。亦无决定。今日死与不死。亦不能定。虽然,心则须执於死之一面。发起今日必死之心。若想今日不死。则心必执於不死之一面。力谋此身久住之准备。不修後世之资粮。於其中间。为死王所缚。则怀忧而死焉。若於日日中常为死备。则便多作後世义利。设或不死。修善固佳。若即死者。尤属正所需要也。


於此有思赡部洲人寿无定。死期亦无定。思死缘甚多,活缘甚少。及思身极危脆故死期无定,三者。


第一,总而言之。北拘卢洲寿量决定。余虽於自类寿量不能决定。然亦大多有定。而赡部洲者则极无定也。刧初寿无量岁者亦有。将来十岁为长寿之最大限。即如现时。於老壮少间。何时当死。皆无定准。(俱舍)云:「此间寿难定。末十初无量。」将诸师友等。未满天年。忽遇内外死缘。奄然命过者。而为作意。如是我亦不免。数数思之。


第二,於此生命。有情无情之损害甚多。谓人与非人魔类之所损害。各种畜生之所吞噬。内诸疾病,外诸大种之侵凌。而细思之。复次,自身者,内四大种之所成。彼等亦互为尅损。此大种界稍失调和而增减者。即有病生。能夺寿命。彼等与自俱生。故於身命。有似坚实。无可保信。(湼盘经)云:「修死想者。当知此生寿命。长为多数仇怨围绕。刹那刹那。念念损坏。全无为作增长者也。」(宝鬘论)亦云:「人住死缘内。如灯在风中。」故虽在生时。仍恒常无间趋於死地。自谓生缘多。实不可保信。如论又云:「死缘者甚多。生缘唯少许。虽生常趋死。故当勤修法。」


第三,人身如水泡。最极微劣。无须重大损害。但以一荆棘刺之。便可摧坏身命。诸余死缘。毁之亦易。(亲友书)云:「大地迷卢海。七日出烧燃。况此微脆躯。那不成煨烬。」如是思已。死王何时当坏身命。既无定期。趁兹有暇。应决定即从现在须勤修佛法。喜乍迦打米者云:「地主如是假借身。未病未老安乐住。即此时中修心要。於老病死作无畏。若时老病衰苦来。虽念尔时有何用。」三根本中,最扼要者。即此思死期无定是。於此当勉力之。


第三,若见及此身定须趋於後世。尔时虽极怜爱之亲友围绕无一能留住。虽尽其所有悦意之财聚。一微尘许不能携去。即与生俱有之自身骨肉。亦要弃舍。其他尚何说。由是此生一切圆满。决定有终当舍离於我。我亦终当舍离彼等而趣他世之一日。须念今日即是此日。故应决定不为眷属身命受用等缘所转。而专修佛法焉。此心虽难发生。然为入道之根本。故有励力思察之必要。博朵瓦云,我能除现世之荣曜者。即修此无常是。既能遣除亲眷资具等现前一世荣贵之爱着。又知惟己一身更无二伴同趋後世。便念除佛法外。更无一事可作者。心不贪於现世。无常之观乃生。故於此心未生以来。即是障隔一切佛法之道也。


多巴云,集资净障。对於本尊本师启白祈祷。勇悍殷勤。数数思惟。纵经百年不生。亦如是修。然有为之法。必不恒常安住。何由不能生起耶。又有人欲改修所缘境以问迦马巴。迦马巴但仍教如前。若问余者。则答不知。


如是若依止善知识与暇满无常等诸法品类。凡经论中所有者。於彼彼等皆可了知取而修习焉。则易得佛之密意。其余法类。亦当如是知之。


菩提道次第直讲卷第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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